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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防火工作依据“防备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救的原则,依靠农贸市场内各租户实行综合整治,并接受公安消防局的领导和监督
二、农贸市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区、分工负责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三、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认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学问、理论和各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各种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自身的自动性
五、为适时发觉险情,值班人员必需进行消防值班巡逻,常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矫正消防违章,整改火灾隐患,严禁将不安全品带入本市场对各种设施进行常常性的隐患检查,发觉问题适时解决
六、订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员工和广阔经营户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进一步提高广阔经营户学习消防“四个本领”
七、值班人员必需认真负责,发觉安全隐患适时报告,发生火灾积极组织参加补救,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适时予以清除,对于安全生产、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八、加强农贸市场安全用电管理,疏通消防通道,严禁违规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过道、楼梯、安全出口)要时刻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杂物,不得擅自封闭安全出口,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妥当维护楼梯、过道和第十九条管理处对建筑消防设施、自动消防设施、配置的消防器材等要依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测试、保养和维护和修理第二十条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严禁使用明火第二十一条凡发生火灾必需立刻组织气力扑救,邻近单位应当予以援助起火单位或个人应接受事故调查,照实供给火灾发生的有关情况,积极搭配消防、管理处调查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第四节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丰乐市场治安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第一条为明确市场消防安全职责,防备和削减火灾事故的发生,力口强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订立本规定第二条市场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防备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与市场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科(室)所和人员都负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第三条依照逐级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网络化管理的要求,中心重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中心领导班子各成员按工作分工负责所联系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导落实消防科为中心消防工作职能管理部门各市场管理所所长是本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该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第四条中心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二)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供给必需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组织布置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适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问题第五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实施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市场管理所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三)负责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四)组织开展消防学问、技能的宣扬教育和培训L引导各市场管理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各市场消防安全情况,适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重点问题
(六)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任务第六条中心消防科为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中心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重要职责
(一)在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领导和公安消防机关的引导下,对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引导和考核
(二)订立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矫正和查处一般性违章行为,督促有关市场适时整改各种火险隐患
(三)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其防火安全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
(四)负责对员工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学问宣扬教育及防火、灭火、自救、逃命等安全常识的普及工作
(五)负责对各市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以及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中心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维护和修理与配置工作
(六)负责向阳市场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操作、养护,确保其功能正常;负责向阳新市场消防监控室的日常值班,做好向阳各市场夜间消防值班人员的督导检查
(七)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详实了解把握中心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置分布等情况
(八)定期向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适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重点事项
(九)积极帮助上级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遇有火情应适时到达现场,搭配公安消防机关对重特大火灾的扑救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完成中心布置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第七条中心基建科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在市场建设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设计、安装规范要求,搞好市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安装、调试
(二)参加中心对各市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学问培训]
(三)引导各市场管理所正确使用市场消防设施、器材
(四)依据中心领导布置和各市场要求,适时检查、维护和修理市场消防设施、器材,保证市场消防设施的安全
(五)参加市场消防安全检查,适时矫正市场消防安全隐患
(六)参加市场内火灾扑救、事故调查
(七)参加中心对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
(八)完成中心布置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第八条中心市场管理科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参加中心市场消防安全检查,矫正市场消防安全隐患
(二)参加中心对各市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学问培训
(三)参加中心对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
(四)完成中心布置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第九条公安市场派出所市场消防安全职责
(一)负责市场安全保卫和夜间看护,加强对治安员和夜间看护人员的安全教育,适时发觉和矫正市场内火灾隐患
(二)独立或会同有关科室进行市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三)参加市场内火灾扑救、事故调查,维护灭火现场秩序
(四)搞好市场消防安全设施损坏、被盗案件的调查处理
(五)完成中心布置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第十条中心办公室的市场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时完成中心消防安全文件制发工作
(二)做好中心消防安全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三)搞好中心消防安全档案整理
(四)参加中心对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
(五)完成中心布置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第十一条各市场重要负责人为本市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在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实在职责是
(一)订立市场内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市场消防安全档案
(二)依据各市场的特点划分消防安全责任区,明确各责任区市场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负责与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四)结合各市场特点,定期进行防火学问的宣扬和灭火技术的培训,不断加强市场管理人员和市场内经营业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适时发觉、整改火灾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要适时上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解决
(六)管理好市场内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紧要设施要定期组织维护和修理、检验,确保完好有效
(七)订立市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演练(A)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会同有关单位搞好火灾事故调查第十二条市场管理人员负责分工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在职责是
(一)了解本市场的火灾特点,谙习市场内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整个市场经营区域划分、安全出口位置、重点防火部位、电器线路走向和掌控开关及消防器材的位置等基本情况
(二)搞好本责任区内经营业户的消防安全学问教育
(三)保护好责任区内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市场安全运营
(四)搞好责任区内消防安全巡查工作,适时发觉和矫正各种火灾和安全事故隐患,并做好巡查记录,对本人无力解决的问题要适时上报专(兼)职消防安全负责人或市场负责人
(五)把握简易灭火设施的使用方法;(能宣扬、能检查、能适时发觉整改隐患、能适时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六)参加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
(七)市场消防安全负责人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三条电工、夜间看护员、卫生保洁员等特别岗位工作人员也要依照岗位特点,负责做好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在职责由各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第十四条市场经营人员管理规定
(一)市场内的各类经营人员,必需接受市场主办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遵守市场消防安全观管理制度,并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市场经营人员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义务,把握与所在市场相适应的消防、逃命学问与技能
(三)各市场摊位应依据经营特点,在市场管理所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机具,并把握其正确使用方法
(四)工业品市场等消防重点场所要建立市场经营业户档案,适时了解市场经营人员变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学问培训第十五条市场经营商品管理规定
(一)市场内严禁经营烟花、爆竹
(二)工业品市场内严禁经营酒精、油漆、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化学不安全物品经营摩丝、打火机等特别业户要限制存货数量,并建立专门档案进行重点管理第十六条市场装修管理规定
(一)市场内严禁私搭乱建市场管理所统一进行的市场间隔应采纳非燃或难燃材料
(二)市场装修严禁遮挡、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和用电设施、设备
(三)室内市场装修必需报经市场管理所批准,填写装修审批表,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施工装修改造结束要经市场管理人员验收,验收人员要在验收资料上签字对有可能涉及到用电、消防设施改动的装修,市场管理人员要注意加强现场监督,发觉违反市场消防安全规定之处,要立刻改正
(四)市场业户装修审批表、施工方案等资料要存入消防档案,长期保存第十七条市场用火管理规定
(一)市场生活区和经营区必需分开工业品市场和全封闭式市场内严禁留宿,其他市场内留宿房内要进行重点管理
(二)市场内严禁在经营区内或仓库使用明火市场营业期间在现场禁止动火
(三)市场内严禁使用电、气焊确因工作需要动用电、气焊的必需经市场消防责任人批准,备好灭火器,对四周现场进行清理并有市场管理人员现场监督,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结束要向市场消防责任人报告有关施工情况
(四)市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
(五)工业品市场严禁吸烟市场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禁烟工作管理第十八条市场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一)市场供电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施工、改造要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
(二)市场新建工程竣工后有关供配电图纸在中心存档的同时要为市场管理所存复印件市场用电线路改动后要适时绘制竣工图纸存档备查
(三)市场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消防用电要分开有条件的市场经营用电和夜间看护照明用电要分开,市场闭市后要关闭经营电源
(四)市场要配备专(兼)职电工负责市场用电管理,并要明确其职责,配备必要的工具,为工作开展供给良好条件
(五)市场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照明灯(60w以上的白炽灯)和电炉、“小太阳”“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空调安装要经市场管理所批准,防止超负荷用电
(六)市场内严禁私自拉接临时用电线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电气线路,更换电气设备市场房屋和经营设施装修改造时要保护好市场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
(七)市场管理所要定期对供电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修,防止线路老化和带故障设施、设备运行,适时除去用电隐患用电大户、简单显现非正常用电的部位要进行重点巡查
(八)各市场要建立供电设施设备档案,认真记录市场安全用电情况第十九条市场疏散通道管理规定市场内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市场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市场疏散通道
(二)在消防卷帘下严禁聚积杂物
(三)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五)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第二十条市场安全巡查规定
(一)市场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装修有无违章情况
2、禁烟市场有无吸烟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5、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工业品市场在营业期间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市场可以依据需要防火巡查频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除去遗留火种
(三)安全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四)坚持做好每日交接制度,适时将当日检查情况同夜间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并填写《消防检查日报表》
(五)市场管理人员在巡查时应当适时矫正违章行为,妥当处置火灾不安全,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刻报告发觉初起火灾应当立刻报警并适时扑救第二十一条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一)市场消防设施是指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疏散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逃命器具、消防广播等专门用于防火、火灾报警、灭火及疏散逃命的设施、器材
(二)市场设计、建设(包括改建、扩建)时要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做到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中心紧要消防设施设备由消防科负责登记各市场管理所要建立本市场的消防设施设备档案,认真登记消防设施设备的类别、型号、数量、维护和修理保养记录等资料,并确定专人负责保管
(四)各市场要依据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特点,正确使用、保管、维护和修理、养护消防实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其中灭火器要依据《规范》要求定期检修、充粉消防报警、消防喷淋等紧要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规范进行
(五)消防管理人每年年初订立年度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和修理保养计划,经中心重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六)市场内严禁将公共消火栓圈入摊位内严禁遮挡、私自拆卸、损毁消防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等建筑消防设施第二十二条市场安全隐患整改规定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等设施设备,凡因个人或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实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并依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十、监督动火作业,动火时必需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十一、消防设施停水、停电原则上不过夜特别原因需要过夜,必需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适时通知客户加强防范
十二、市场内全部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在发觉火灾后按程序进行处理,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适时打“H9”电话求救,并帮助维持火场秩序,搭配对事故进行处理
十三、租户应自发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设施,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电气设施和用具
十四、市场管理部门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坚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十五.严禁经营和未经批准而私自贮存烟花炮竹、炸药、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炮竹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1994〕第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防备和削减火灾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订立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集贸市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市场登记的下列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
(一)各市场要定期检查市场经营设施,全面排查本市场内的安全隐患
(二)市场管理所发觉安全隐患后应立刻整改,对整改有难度的要订立出整改方案和应急安全防范措施受财力所限自身不能解决的要适时向中心报告
(三)中心建立市场安全隐患月度报告制度各市场管理所要按要求报送本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对各市场管理所提报的安全隐患,中心办公室要适时汇总报送消防管理责任人提出整改看法消防科、基建科和有关市场管理所按中心负责人批示抓好整改重点安全隐患的整改中心消防管理人要跟踪督导第二十三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管理
(一)各市场应依据本市场的实际,参照《青岛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规范》等规范要求订立本市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助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助的程序和措施
(三)《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要经各市场消防责任人批准实施并报送消防科备案向阳市场等紧要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应急预案按要经中心消防管理人批准
(四)《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订立后应组织全员学习并定期演练一般市场每12个月至少演练一次,工业品市场每6个月至少演练一次通过演练,使市场管理人员、市场经营者娴熟把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安全疏散的方式、方法
(五)《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应定期修订市场消防责任人变更和市场管理、市场经营人员变更时要适时组织学习、演练第二十四条消防安全制度建设
(一)各市场应依据本市场实际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二)各市场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消防安全学问,确保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
(三)各市场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定期修订
(四)各市场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要送消防科备案重点市场和紧要岗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要经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后执行第二十五条市场值班规定
(一)中心全部设有经营房屋和经营设施的市场要全部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各市场应科学布置值班人员,在市场开市到闭市前时间内,必需始终有管理人员在岗,确保市场突发情况得到适时处置
(二)常规时间段的市场工作人员履行正常的工作职责,特别时间段的值班人员重点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紧急事件,做好联络沟通和值班记录
(三)礼拜天、节假日等消防安全重点管理时间段,市场负责人要坚持带班市场重要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值班期间发生重点事件,值班人员在实行紧急有效措施的同时,要适时报告所负责人,必要时要报中心办公室和中心负责人
(五)消防监控室等紧要岗位要保持24小时双岗值班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第二十六条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
(一)市场发觉火警、火灾时,要按预案处置的同时,适时向中心负责人报告
(二)对发生的火警和火灾要适时填写值班记录和报表
(三)对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各市场分管负责人负责调查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对重点、特大火灾事故,要保护好火灾现场,积极搭配公安消防机构搞好火灾现场责任认定
(四)火灾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需就发生火灾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善后工作处理情况做好总结,并分类归档第二十七条消防安全培训规定
(一)中心定期组织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掌控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二)各市场管理所负责对本市场员工和市场经营业户的培训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三)宣扬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不安全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命的学问和技能;
5、组织、引导经营业户、在场群众疏散的学问和技能
(四)消防掌控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为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引导,进一步提升特别岗位消防安全疑难问题处置本领,在消防科、向阳市场监控室和有关重点场所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技术岗位第二十八条消防档案管理规定
(一)各市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其实在内容包括本市场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本市场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且应依据情况的变化适时更新
(二)各市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和文件资料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防火安全检查记录和文件资料,灭火器材与义务消防队员等情况,重点工种人员情况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书面资料
(三)中心消防档案由办公室会同消防科整理、保管第二十九条消防安全考核奖惩规定
(一)为切实加强各市场消防负责人的责任,中心与各市场管理所每年年初签定一次《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紧要内容之一
(二)对各市场管理所执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情况,中心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每年至少四次)未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内容的市场管理所不能评为年度综合先进
(三)对在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所)和个人,由中心予以表彰及嘉奖
(四)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因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相应的经济惩处(扣除奖金、补助和工资等);情节严重的,予以警告、记过、降级、撤职或辞退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二)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三)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其他集贸市场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第三条集贸市场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第四条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帮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施监督第二章消防组织第五条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第六条集贸市场的负责人为该市场的防火负责人其重要职责是
(一)与参加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订立用火用电等防火管理制度;
(三)组织防火人员开展消防检查,整改火险隐患,订立紧急疏散方案;
(四)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订立灭火预案,开展灭火演练;
(五)负责市场内灭火器具等消防器材的配置;
(六)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第七条各类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下列集贸市场,应当配备专职防火人员
(一)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0个以上的室内集贸市场;
(二)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xx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
(三)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地下集贸市场规模小于上述市场的其他集贸市场,可设兼职防火人员,有条件的可设专职防火人员第八条下列日用工业品市场及综合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不拘形式的专职消防队一时难于具备条件的,应当实行临时有效应急措施
(一)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xx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二)占地面积20xx平方米或者摊位40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三)建筑面积20xx平方米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地下市场第九条集贸市场应当实行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逻检查制度第十条集贸市场内的各类人员,应当接受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各摊位经营人员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扑救火灾的义务第三章建筑防火管理第十一条全部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集贸市场,其防火设计必需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主办单位和经营者如需更改建筑格局或使用性质,应当事先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第十二条凡在城镇搭建室外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或合办单位应当事先将选址及占用场地等情况,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施防火审核第十三条室外搭建的集贸市场,其顶棚应当采纳非燃或难燃材料第十四条室外集贸市场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与甲、乙类火灾不安全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要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第十五条室外集贸市场在高压电下两侧5米以内不得摆摊设点第十六条集贸市场要按商品的种类和火灾不安全性,划分若干区域,区域之间保持相应的安全疏散通道第四章用火用电防火管理第十七条集贸市场内严禁燃入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部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烟火标志第十八条集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需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第十九条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需统一由主办单位委托具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护和修理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第二十条集贸市场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第二十一条室外集贸市场不应设置碘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第二十二条集贸市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应当用非燃烧材料制作第五章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及管理第三十三条集贸市场内的营业厅、办公室、仓库等用房,应当依照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由主办或合办单位负责配备相应的灭火机具第二十四条集贸市场建筑物内的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修理和保养,由集贸市场产权单位负责第二十五务专职或义务消防队所必需的消防器材装备,由集贸市场主办单位配备第二十六条各摊位应当在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机具,并把握使用方法第二十七条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公共消火栓圈入摊位内第二十八条集贸市场应当配备基本的消防通讯和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火灾能做到适时报警第六章奖惩第二十九条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予以表彰、嘉奖第三十条违反本方法规定的,依照有关法规予以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方法由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防备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农贸市场实际订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消防器材的完好和维护保养工作
二、认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学问、理论和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各种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自身的自动性
三、为适时发觉险情,值班人员必需进行消防值班巡逻,对各种设施进行常常性的隐患检查,发觉问题适时解决
四、订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员工和广阔经营户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进一步提高广阔经营户“三个本领”
五、值班人员必需认真负责,发觉安全隐患适时报告,发生火灾积极组织参加补救,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适时予以清除,对于安全生产、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六、加强市场安全用电管理,疏通消防通道,严禁违规用火、用电,凡因管理不严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实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并依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八、值班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自发培育良好的责任心,坚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一切的责任感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备和削减火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市场实际,订立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场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三条市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坚持“防备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依照《规定》要求,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二节组织领导第四条丰乐市场是广州市黄埔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处是市场消防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对全市场消防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第五条丰乐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市场场长是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处是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计划和协调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场各部门的重要负责人是本市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各部门依据需要配备一名兼职消防人员,确定本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员,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第六条各部门要依照《规定》要求,结合本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七条依照《规定》确定的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要求,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职能管理部门要在管理范围内自发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八条要依据消防法规和丰乐市场的实际情况,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防备和扑救初发火灾的本领第九条要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对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处要建立、健全专门档案第十条管理处是丰乐市场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要依照国家用电安全管理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各部门要认真遵守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气线路的安装由总务科委托水电班按规范进行第三节实施与监督第十一条依照《规定》要求,市场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下属部门至少每周检查一次第十二条各重点要害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实行严格管理,并依照要求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第十三条各部门要依照防火巡查要求,布置消防专管员对本部门辖区内的重点要害部位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要有防火管理人员或消防专管员随时进行巡查,营业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检查,除去遗留火种第十四条各部门要依据本单位的火险隐患整改制度,对存在的火险隐患要适时予以除去,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按火险隐患整改的程序进行报告,并实行防范措施,进行整改管理处要适时把握各部门存在的火险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加大对火险隐患的查处力度市场对难以解决的重点火险隐患要适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险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险隐患整改报告,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扬教育和培训制度,开展常常性的消防安全宣扬教育,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上岗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第十六条要依照要求订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年依据预案进行一次演练第十七条每年11月上旬举办一次“n.9”消防月活动,学习、宣扬消防法规、学问,进行消防安全培训I,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第十八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备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各部门要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堵塞、占用楼道、楼梯及消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