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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汽车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苏-一一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小时,一个月计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个小时计半天,超过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243036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