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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购置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购房者准备好如下材料(-)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三府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购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上外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下列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香港地区经国家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
1、澳门地区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
2、台湾地区经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后由海基会将副本寄送上海市公证员协会,当事人凭正本前往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盖章;
3、外国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4
二、看清楚合同中的约定内容尽管二手房交易当中使用的《北京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是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规范文书,但其中也有很多地方需要填写,尤其注意以下几点的填写(如果正文写得不够全面,可在补充条款中加以说明)(-)房款的金额是否写清楚
(二)付款方式该如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时间?这与购房者自己的资金流转是否有冲突?避免向售房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三)购房者如需按揭贷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经注明?(这里需要提醒购房者,要先了解贷款银行的操作程序及规定,一定不要使自己的贷款额度超过贷款银行的规定额度,造成贷款审核不能通过,以致对售房者的违约)
(四)何时交房?交房时还有哪些物品(家具、电器等设备随房产一并转交购房者,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细清单和估值)
(五)交房前与交房后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由谁来承担?一般是交房前由售房者承担,交房后由购房者承担;
(六)房地产的风险责任何时转移给购房者?依照操作管理,买卖双方大多会约定在房地产转移占有(以钥匙的交接为标志)之日起转移风险责任;
(七)违约责任是否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是否约定清楚
(八)房地产买卖合同何时生效?(这对购房者是否能够很好地履行合同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交易双方没有约定,则交易双方签字后合同即为生效
1、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条件,合同自附加条件成就时生效
2、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期限,合同自附加期限到来时生效
3、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或双方是境外人士,交易双方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必须经过公证,否则合同不生效4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