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副班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副班驾驶员为公司营运出租车转租赁承租经营人,应纳入与正班驾驶员同等管理范畴
二、副班驾驶员由正班驾驶员选定后报公司进行资质审定,批准后方可上岗
三、副班驾驶员不向公司上交承租费用,向正班驾驶员缴纳承租费用,相互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四、正副班驾驶员权利义务由公司统一制定的《转租赁经营合同》约定,具体利益分配由双方自行约定
五、副班驾驶员与正班驾驶员一样受公司及行业统一监管;与正班驾驶员一样参加行业和企业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享受先进等荣誉称号的评选
六、副班驾驶员营运中发生交通事故等可以使用营运车辆交纳的保险费用抵御风险,但故意违章违规发生俣险免赔责任的除外
七、副班驾驶员的使用期限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不少于个月特殊情况下,可提前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6责任和其他应负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