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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程爱玲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第一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居住,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一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租金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租赁期间,如因市场变化或物价上涨等因素确需调整租金的,甲方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该房屋优先承租权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愿意租住则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0元整租金按年结算,由乙方一次性交付给甲方,另交1000押金,合同期满财物无损则原数退还第五条维修管护责任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管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房屋租赁期间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煤气、供暖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第七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不按期缴房租及其他费用(电费、暖气费等等);
3.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第八条合同终止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第九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本合同一式2份,甲、双方各执1份,自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乙方签名(盖早)甲方签名(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