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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区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预防保健科、临床科室管辖区、各村卫生室医生均为疫情报告员,由预防保健科疫情报告员组织疫情报告工作
二、各科接诊传染病人首诊医生均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上2小时上报)、艾滋病、病毒性肝炎、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以上24小时上报)其他传染病AFP(4小时上报)、水痘、手足口(24小时上报)
三、各种门诊医生,接诊传染病人,一旦确诊或疑似甲、乙、丙类传染病的,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防保科,科室疫情报告员负责确诊入院病人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
四、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员,每天收集疫情,分类登记,报告县疾控中心,按期上报报表,每月25日至30日下科室核对疫情,检查漏报、迟报情况并更正误报,然后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并注意保密
五、如漏报、迟报、谎报疫情,甲类传染病按医疗事故处理,乙类传染病按医疗缺陷处理,计入季度工作质量检查,与科室奖金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