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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烟花爆竹产品属于爆炸物品,具有季节性强、易燃易爆、可流淌性、损害性的特点自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由公安机关移交安监部门,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经过几年的规划发展,取得肯定长足进步,但也存在监管难度大、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要求执行不到位、零售经营网点布点不合理、联合执法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不到位等问题,结合安全监督管理现状和经营管理实际,要逐步探究符合实际的对策措施,强化制度、落实责任、夯实基础、严格管理,建设标准化、标准化、制度化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企业,促进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安全
一、现状
(一)工作职责触及多个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职责不明确依据20XX年1月11日公布实施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第五条规定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的有权处理机关是公安部门、安监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第六条规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方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安监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部门法定职责过程中存在以下5种违法违规行为有交叉现象,两个部门均有处理权,致使责任不明确、处置工作推诿,分别是
1、有答应证,无营业执照;
2、有答应证,有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
3、无答应证,有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
4、无答应证,有营业执照,有经营范围;
5、无答应证,无营业执照
(二)监督管理、打非治违、自律约束工作机制难以顺应工作需要在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安监部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答应实施方法》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论证、实实施政答应、组织安全检查,但安全生产准入关和行政答应关把关难、安全检查标准和要求执行难的问题始终无法有效解决二是多数地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尚未建立;在联合执法方面,打击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在自律约束机制方面,多数地方烟花爆竹协会至今尚未建立
(三)标准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工作措施和技术要求难以执行到位安监部门担当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准入和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答应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根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从实施执行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单独销售专柜、有安全警示标志、有岗位责任制、有2只以上消防灭火器、有监管责任公示牌“六有”要求的情况看,有的零售网点执行较好,但在思想上和行动真正重视的不多,仍有部分零售网点春节期间沿街流淌或在固定经营场所门口另设摊点进行销售;90%零售网点设置了单独销售专柜,但有的没有半封闭,有的只是一个货架,而不是专柜,真正称得上专柜的占60%;零售网点的安全警示标志不是缺乏,就是设置位置不合理,起不到警示的作用;岗位责任制形同虚设,甚至有的就没有建立健全;40%的零售经营网点消防灭火器摆放位置不符合要求,30%的零售经营网点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数量缺乏2只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是动态的,安全监管工作跟不上经营管理改变由于季节性经营特点,在日常监督检查上存在松懈和麻痹思想,疏于监督检查,标准化、标准化、制度化的一些工作措施和安全技术要求在执行上存在肯定差距
(四)多种因素导致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时有发生一是非法运输时有发生由于批发企业垄断经营造成烟花爆竹产品批发价格居高不下,零售经营网点不情愿从批发企业选购,有的零售经营网点从辖区外选购烟花爆竹产品导致非法运输行为发生二是批发企业违规配送烟花爆竹产品批发企业向一些未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答应证》、《工商营业执照》的零售经营网点供货,导致非法经营行为严峻发生其次,批发企业向多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答应证》逾期,又没有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答应证》的零售经营网点供货,导致非法经营行为严峻发生三是烟花爆竹产品来源渠道存在问题零售经营网点应按照有关规定从二级批发企业选购烟花爆竹产品,但不时有不法商贩偷运烟花爆竹成品以低于批发企业价格向零售网点或个人兜售四是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完善多数地方尚未建立打击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机制,有权处理机关无工作合力,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体制不完善,安监部门势单力薄,打击取缔工作成效不显著
二、问题
(一)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职责交叉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有权处理机关安监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方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处置时,面临5种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情形
1、有答应证,无营业执照;
2、有答应证,有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
3、无答应证,有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
4、无答应证,有营业执照,有经营范围;
5、无答应证,无营业执照其中第
3、
4、5种情形在详细实践中既与安监部门有关,又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在实践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造成安全监管工作难点,导致联合执法工作不力
(二)管理方面的问题
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数量大、分布散,在经营布点、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和行政答应检查上难以按照规定逐一核实,受托付现场检查的一些乡(镇)安监部门存在不关不严的问题,致使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2、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变更的,没有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3、岗位责任制形同虚设,没有发挥落实责任的作用
4、安全警示标志数量缺乏,或设置位置不明显
5、批发企业未建立健全销售台账,烟花爆竹销售流向不清,造成持有或未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答应证的,都可以向批发企业进货,造成安全监管难点,形成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6、未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机制未建立,尤其在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方面善存在空白,以及职责交叉,造成监管不力、推诿扯皮的问题
7、未建立烟花爆竹协会,强化行业自律方面处于真空状态批发企业批发价格居高不下,由于本钱的问题,零售经营户不情愿从批发企业进货,是当前烟花爆竹监督管理的热点问题
(三)技术方面问题
1、固定经营场所多数与原申办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经营其他物品的经营场所为同一个经营场所,如经营百货、纸火、农药、种子等的经营场所,与其它物品混放销售,甚至有的经营户另设摊点进行销售,造成严峻违规行为
2、不设置销售专柜或销售专柜不标准一是根据专柜封闭隔离火源还有差距;二是销售专柜与其他物资柜台安全距离不够,没有起到消防通道的作用
3、安全装备(消防器材)配备缺乏要求配有2只以上消防灭火器,并放置在便利取用的地方,而实际情况是,或配备数量缺乏,或放置位置不合理
4、防火防爆基础薄弱一是在经营地点有生活设备;二是经营地点电源线路、电气装备未运用防火防爆器材;三是对客户如吸烟等明火行为劝阻不力;四是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混放
5、批发企业仍有未配备烟花爆竹配送车辆的占多数;未建立健全销售台账
三、对策一是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强化非法行为经营行为和行业自律进一步细化明确安监、公安、质监、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职能,要求上述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定期分析、通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研讨协调解决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事项,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肃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同时,应建立烟花爆竹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充足发挥社会组织的约束和调整作用,强化市场调整作用,平衡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户的利O二是强化准购证、运输答应证及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安监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准购可证发放条件和资质检查工作;公安部门严格管理烟花爆竹运输答应证发放、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和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从运输渠道杜绝非法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基础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整改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应当以标准零售经营网点未在固定经营场所销售,不设置销售专柜或销售专柜不标准,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防火防爆基础薄弱,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按时变更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和经营答应范围的行为等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开展隐患和问题排查,在催促整改上下足功夫,消退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强化批发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侧重解决目前无配送车辆、销售台账不建立健全、批发价高的现状;以及零售经营户向二级批发企业选购烟花爆竹产品监管工作五是深化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抓好批发企业存储标准化和零售经营网点经营行为标准化实施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抓紧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