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2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电子2010密钥采购项目询价编号:GZAIC2010-XJ0303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一O年三月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12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电话85590880-814电话签约日期20年月日签约日期20年月日第二部分评审表格表
一、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表项目编号GZAIC2010-XJ0303产品类别产品品牌供应商:序号项目符合性鉴定不符合的说明
1.1产品的报价供应商是否获得报1产品质量价产品生产厂商授权或保证在供货时提供原厂证明
2.1生产厂商参与报价的产品是否为所要求的产品技术指标
22.2提供的电子密钥是否能与市工符合性检查商局数字证书用户管理系统及各业务管理系统实现无缝连接,完全兼容
2.3电子密钥是否提供CSP和PKCS#11模块,支持微软标准CryptoAPI编程接口和PKCS#11标准编程接口,并支持市工商局各业务管理系统正在使用的epassAPI接口
2.4电子密钥是否支持双证双密数字证书存储及应用;支持市工商局各业务管理系统应用规范要求
2.5供应商是否承诺提供的电子密钥经通过市工商局应用测试,若提供的电子密钥与现有应用产生冲突,必须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并免费实现与现有应用的无缝衔接服务承诺所响应的产品相应的生产厂商有否3符合性检查提交产品质量承诺信息产品报价产品报价是否高于所投项目的最高4符合性检查限价是否兼容广州市工商局在用电子密5其他钥及数字证书的正常应用询价小组签名:第三章样表格式致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贵方发布的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的电子密钥采购项目文件(询价编号:GZAIC2010-XJ0303),本人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本人宣布同意如下
1.项目投标总价见所附《开标一览表》的“总价格”
2.我方郑重承诺除《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中的差异外,我方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中另有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响应或没有响应,我方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设备或服务我方并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移动电话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名称:询价编号GZAIC2010-XJ0303附件1-2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计价格备注(金额单位元人民币)12345总价格(小写)大小写应一致总价格(大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件1-3报价响应与询价文件差异一览表询价编号GZAIC2010-XJ0303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差异差异原因(若无差异,此表留空)附件2-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受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电话;手机;传真号码O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电话兹委托上列受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参加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的电子密钥采购项目(询价编号GZAIC2010-XJ0303)政府采购活动受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一、提交报价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
二、依法参加开标、唱标等活动;
三、对不合理对待提出由委托人确认的质疑函、投诉书;
四、参加政府采购合同谈判;
五、办理交货、参加工程验收、提供服务上列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和代理权限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委托人予以承认,产生的权利归委托人享有,义务由委托人承担,民事责任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共同承担委托人(公章):2009年月日询价公告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竞投
1.招标文件编号GZAIC2010-XJ0303o
2.项目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电子密钥采购项目
3.询价内容采购支持双证双密的密钥介质1000份
4.项目供货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供货到位
5.对投标人商务要求:通过2008年年检的独立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代理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文住
6.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7.该项目的最高限价为6万元整
8.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0年3月23日上午930时
9.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天河路112号三楼会议室
10.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12号3楼;电话85591899-
84711.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查询(电话咨询无效)采购人广州市工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天河路112号三楼传真联系人张锦增,电话查询招标结果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广州市工商局经济信息中心二一O年三月第一部分数字证书及电子密钥技术要求本次采购不是新增建设项目,而是我局电子密钥的数量补充所以,提供的电子密钥必须能与市工商局数字证书用户管理系统及各业务管理系统实现无缝连接,完全兼容所提供的密钥不能对市工商局的应用环境作出任何改动
一、电子密钥技术要求电子密钥生产商必须获得国密办销售许可资质,提供的电子密钥硬件必须采用内置智能卡芯片,支持RSA、DSA、DES、3DES、SHA-l、MD5等现代密码学算法,并支持经国密办批准的国产加密算法SSF33算法,可以在卡内生成RSA密钥对,所有涉及用户私钥的运算,包括加密、解密、签名、签名验证等都在芯片内部完成,用户私钥永远不可导出电子密钥的软件系统必须获得计算机软件系统著作权登记,由驱动程序、安全中间件和应用软件组成驱动程序必须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目前在用的电子密钥实现完全兼容应用,不产生任何应用冲突;安全中间件采用高效率多平台标准,提供CSP和PKCS#11模块,支持微软标准CryptoAPI编程接口和PKCS#11标准编程接口,并支持市工商局各业务管理系统正在使用的epass API接口,必须满足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业务系统的应用规范;应用软件须满足对电子密钥的日常管理及业务系统的应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电子密钥需通过市工商局应用测试,若提供的电子密钥与现有应用系统产生冲突,必须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并实现与现有应用系统的无缝衔接技术指标:支持的操作系统Windows98SE/ME/2000/XP/2003/Vista支持的证书和标准支持PKCS#11v
2.11,MS CAPLPC/SC,X.509v3证书存储,SSL v3,IPSec,兼容ISO7816处理器32位高性能CPU存储空间64K内置安全算法国密办SSF33算法,RSA,DES,3DES,MD5,SHA-1芯片安全水平安全加密的数据存储接口类型A类USB外壳防水,硬塑料外壳写次数最少擦写次数50万次支持双证双密数字证书存储及应用;支持广州工商局应用支持与兼容各业务系统应用规范要求;兼容广州市工商局在用电子密钥及数字证书的正常应用获得国密办资质证书及计算机软件系统著作权登记证资质要求书
二、电子密钥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1.自项目最终验收之日起,投标人为用户方提供不少于一年的软、硬件免费维护服务、终身的技术服务支持,免费维护包括设备维护、保修、功能完善、性能提升、故障检测,免费对软件升级服务和动态更新,并保证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正常运行
2.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广州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必须具有不少于5人的专业售后服务队伍
3.所有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投标人上门保修,即由投标人派员到采购人使用现场维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4.自项目投入正式运行和在免费服务期内,系统出现故障时,供应商7义24小时服务响应,维护工程师应在接到报障后1个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应用系统出现的故障;及时作出故障原因报告并提出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5.培训对象应分为系统管理员两种,中标人必须针对不同的对象分别培训,使有关的技术人员能够维护系统故障和完善及开发系统的功能第二部分项目投标要求和评审原则
一、投标须知-不符合产品的型号的产品或超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实质性不响应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关于合同的签署数字证书和电子密钥产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与采购人所达成共识的产品成交价格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将投标人列入黑名单,在广州市工商局的供应商资料信息库中除名)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的电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验收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在合同签订后坨个日历日内未能供货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评选时,采购负责人可以与候选成交人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经协商资格供应商不能以等于或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成交的,则该相关项目采购失败,取消该产品该型号的入围资格
三、评选原则本次询价项目以最低价原则评选产生,符合需求的最低价投标人确定为该项目的候选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按价格排名顺序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四、合同样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电子密钥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穗工商信合2010-NJXX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限公司XXXXXXXXXXX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电子密钥采购项目合同2010甲方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乙方xxxxxxxx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数字证书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项目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办公消耗品类别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XX2合计YXXXXXX.00
二、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XXXXXX元整,即¥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设备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关税、安装、培训、设备验收和设备在保修期内的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三、合同组成双方确认的采购报价表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及报价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技术要求乙方所提供办公消耗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以及本项目的询价文件的技术要求)乙方应在供货同时免费向甲方提供所购货物的合格证、保修卡、安装使用手册等文档资料
五、合同货物包装、交货、及验收
(一)合同货物的包装
1、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为原厂原包装产品
2、乙方提供的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交货期
1、交货期合同生效日期起15天内
2、交货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12号三楼
3、交货方式乙方送货上门
(三)货物的验收
1、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满足使用要求
2、货物到货后要立即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立即进行验收,双方须在维修工作单签名作为通过验收依据
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物品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
4、乙方负责所购货物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还与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的要求
(二)乙方对本次提供的货物提供方生质保保质保用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在甲方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复印件、打印测试纸、原装包装合、硒鼓等)前提下,乙方将问题产品送厂家指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按厂家标准进行处理
(三)因办公消耗品的质量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办公消耗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办公消耗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支票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在合同签订且乙方所提供货品经甲方验货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办理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的支付手续
(二)凭合同、双方签字的验货报告、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办理付款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二)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三)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九、违约与责任
(一)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二)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三)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如有损失发生,还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赔偿损失
1、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四)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五)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未能交付货物金额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其他(-)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财政局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双方协商处理
(三)签约地点为广州市天河路112号甲方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