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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学教学工作差错与事故处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严肃教学纪律,稳定教学秩序,保障各项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教学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尽量减少教学工作差错与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差错与事故的定义教学工作差错与事故是指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等在进行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因人为原因对教学秩序、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以及违反国家或学校有关规定的违纪行为
二、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的界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
(一)教学差错
1、上课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或擅自提前下课5分钟以内;
2、上课时因私离开教室5分钟以上;
3、不按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班级上课,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4、课堂上讲与教学无关内容,或多次出现传授知识错误,造成不良影响;
5、上课时接听手机或拨打电话;
6、课堂教学时着装不整,酒后上课或监考;
7、教学过程中体罚学生,导致学生身心受到伤害的;
8、未办理正式手续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
9、实验教学或管理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对学生要求不严,导致学生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教学仪器、设备等损坏价值人民币500元以内;
10、监考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卷并到达考场;或未按要求在考前清理考场、查看考生有效证件,造成考场内非考试物品随意放置或造成学生代考;
11、监考人员擅自离开考场,或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抽烟、聊天、打瞌睡、阅读书报、批改作业(试卷)、拨打或接听手机等),或未按要求填写上交考场情况记录表;
12、监考人员未按要求整理好学生试卷(答题卡),造成试卷装订混乱影响批改;
13、教学管理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未及时处理日常性教学工作事项,造成不良影响;
14、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的;
15、其他应定为教学工作过错或失误的行为(-)教学事故
1、讲课中出现严重政治性错误;
2、拒绝教务处的调课安排无故缺课或监考缺岗;
3、擅自停课或变更教学大纲,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致使教学任务不能按时完成;
4、教学不负责任,教学组织不严,导致管理混乱,大面积影响教学秩序,学生反映强烈且经调查情况属实;
5、擅自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
6、上课无故迟到5分钟(含)以上或擅自提前下课5分钟(含)以上;
7、上课不写教案,或用旧教案上课的;
8、全学期对学生作业的批改量小于规定的三分之一;
9、由于准备不充分或指导不负责任,造成实验设备损坏价值人民币500元以上或人身安全事故;
10、实验教学或管理人员准备不充分,未按规定预做实验与实验报告,致使实验不能正常开出;
11、利用教学之便擅自推销资料及有关物品,损害学校声誉;
12、在命卷、制卷过程中不按规定时间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在试卷保管过程中不遵守保密原则,造成考试不能如期进行;
13、在评定、填写、呈报学生成绩中弄虚作假;
14、监考人员开考后才到岗;监考考场秩序混乱;私自请人代替监考,造成不良影响;
15、监考人员对舞弊现象视而不见,造成考场内1/5(含)以上考生舞弊;
16、监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后不认真清点试卷份数,收回试卷时出现丢失试卷,且未及时追回;
17、阅评试卷草率,批改试卷有较大差错,或评分不客观、不公平,造成不良后果;
18、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阅卷并送交成绩,或不做考试质量分析,或丢失学生考卷;
19、一学年内第3次发生教学工作差错直接认定为教学工作事故;
20、其它严重影响教学的行为
三、教学管理差错或事故的界定教学管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教学管理差错或事故
(一)教学管理差错
1、教学安排不妥,致使学生没有教室上课或考试;
2、迟到、漏发或错发课程表、考试安排,致使教师或学生误课误考;
3、无故未及时预订教材或错订、漏订教材,使学生在开课2周内无教材使用;
4、因器材、后勤服务不到位而导致教学不能正常进行;
5、因工作失误,错发或遗失学生毕业证书,或其它有效学业证书;
6、未及时处理重要教学工作事项,造成不良后果;
7、上级教学管理部门对基层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不予研究和答复,使教学工作受到影响;
8、不按时收集、上交各种教学管理材料(如学生成绩、教师考核表等),致使教学管理方面的档案不能及时归档、整理;
9、无故不按要求安排监考人员致使考试工作受到影响;
10、其它影响教学的管理行为
(二)教学管理事故
1、不按规定程序擅自更改上级行政部门和教务处制定的教学安排、考试安排,造成教学或考试混乱;
2、对教学中重大问题不经研究和请示,擅自处理,产生严重后果;
3、不按时报送预订教材登记表或漏订、错订教材,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4、其它严重影响教学的管理行为
四、教学差错与事故的处理办法
1、一学年中发生教学工作差错一次,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发生教学工作差错两次,扣发当事人一个月的岗位津贴,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能参加教学类评优、评奖及其他奖励的评授;发生教学工作差错三次及其以上除照差错两次处理外,还取消当年的晋职、晋级资格
2、凡发生教学工作事故者,对当事人要全校通报批评,并扣除两个月的岗位津贴,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并取消其各种奖励的评授资格和当年晋职、晋级的资格情节严重或造成经济损失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3、对教学差错与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将追究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教学工作差错与事故处理的程序
1、出现教学工作差错与事故,先教务处进行调查核实,形成书面材料,7天内报分管校长分管副校长提出处理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若当事者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10天内向教务处直至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在10天内作出答复
2、教学工作事故责任人原则上应主动递交书面检查,对事故产生的原因、过程及善后进行分析,并表明自己的认识,提出整改措施如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在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应在10天内予以审议并对事故责任人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