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8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四川省采购货物项目招标文件范本招标文件范本四川省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国•四川()XXXX编制/共同编制XXXX年月XXXX XX注XXXX编制适用于招标文件为采购人或者者采购代理机构独立承担责任;XXXX共同编制适用于招标文件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承担责任或者者各自承担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责任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要紧条款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能够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者修改
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澄清或者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中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者修改的,能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能够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答疑会与现场考察
8.1根据采购项目与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能够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与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务必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有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与护照除外)
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假如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11两个以上供应商能够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与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3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4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与服务(包含部分使用)时,不可能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者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与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者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与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有关责任
13.2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与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务必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有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部分
14.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达,包含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同意有一个报价,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者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同意,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XX%(建议在10%-20%区间)(实质性要求)
14.2技术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要紧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与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与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全面的技术指标与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需通过有关部门广告审核);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与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与原产地或者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与资料
14.3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产品制造商家授权原件;
(7)投标人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9)投标人与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10)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类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含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与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11)证明投标人业绩与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12)商务应答表;
(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与资料
14.4售后服务(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与承诺包含下列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者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与维修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与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与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与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注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需要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的,投标人务必保证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得到了制造厂家授权,如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与制造厂家授权不一致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4.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与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关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投标人投标时,务必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口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
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者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巾面协商能够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往常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XX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务必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能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缺失,采购人能够自主决定是否能够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缺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与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XX份、副本XX份、“开标一览表”XX份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晰地标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需打印或者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者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使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投标文件的打印与书写应清晰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者增删,务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印鉴
18.4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8.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与内容应完整
18.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注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与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投标文件包含正本、副本与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二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与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与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与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能够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根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能够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务必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者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与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与中标
22.开标
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投标人或者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能够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一致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开标程序
23.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与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者招标文件同意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与投标文件的其他要紧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者招标文件同意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晰或者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者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能够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与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与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与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使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与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1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根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构成部分
1.2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1.3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与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5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XXXX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XXXX,联系电话XXXXo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与验收
27.签订合同
27.1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者放弃中标的,采购人能够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XX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XX份)送XXXX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XXXX,联系电话XXXXo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能够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同时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务必与中标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要紧合同义务
28.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与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进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卜,能够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与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务必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假如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1.3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8第四章投标人与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8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29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尚未要求31第七章评标办法33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401.1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验收
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与《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与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3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XXXX到XXXX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支付程序为(―)XXXXo
(二)XXXXo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
(1)-
(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与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与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与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与《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全面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与第七章中“
1.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有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有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有关资料与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有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能够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投标函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XX)其中投标产品XXXX为进口产品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XX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己提供与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o通讯地址XXXXo邮政编码XXXXo联系电话XXXXo传真XXXXo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二、承诺函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与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同意与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假如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与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与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同意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o日期XXXXo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XXXX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与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o授权代表签字XXXXo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日期XXXXo
四、开标一览表第XX包项目名制造商家及投标单价投标总价交货是否属于进数量备注序号称规格型号(万元)(万元)时间口产品报价合计(万元)大写注
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日期:XXXXo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第X X包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分项报价合计(万元)大写注
1、投标人务必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全面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o投标日期:XXXXo
六、商务应答表招标编号:序号包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注供应商务必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o投标日期XXXX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项目经理级高级职称人营业执照号其中员中级职称人注册资金员初级职称人开户银行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o投标日期XXXX第一章投标邀请(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项目进行国内XX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XXXo
二、招标项目XXXXo
三、资金来源XXXXo
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XX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务必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XX(北京时间)开标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XX(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同意邮寄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能够同意邮寄的投标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投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是否通过验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收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者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o投标日期XXXX
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招标编号:序号包号货物(设备)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注
1.供应商务必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务必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o投标日期:XXXXo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招标编号: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级别证号专业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o投标日期XXXXo第四章投标人与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一)至
(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与潜在的投标人情况予以细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采取承诺制,表达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应当根据潜在的投标人情况予以细化,财务状况报告应当完整,不得只提供部分或者者封面、封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务必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与潜在的投标人情况予以细化);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予以细化规定,也能够采取承诺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够采取承诺制)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情况予以细化规定)
1、XXXXo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要紧负责人在前XX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能够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中标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XXXXo注
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XX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注
1、本章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假如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与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与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1.项目概述
3、项目要求
3.1第一包(木包进口产品能够/不能够参与竞争)
3.
1.1技术要求
3.
1.2服务要求:
3.
1.3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3.
1.4履约能力要求:
3.
1.5其他商务要求:
3.2第二包(本包进口产品能够/不能够参与竞争)下列类推注意
1、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同意有负偏离
2、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第七章评标办法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与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构成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与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与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与懂得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与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关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3、评标程序
3.1熟悉与懂得招标文件与停止评标
3.
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与懂得,内容要紧包含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与商务要求、评标方法与标准与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
1.2评标委员会熟悉与懂得招标文件与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表达优先、强制采购有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进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表达促进中小企业进展有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者尽管名称之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
1.4出现本条
3.
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与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与理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法律法规与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注资格性检查适用于招标采购单位不自行进行资格性检查或者者自行进行资格性检查,但有供应商的资格在评标阶段己经发生变化的采购项目本项目需要/不需要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性检查
3.3符合性检查
3.
3.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务必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根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
3.2投标文件(包含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有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
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与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有关证明材料的(要紧适用于专用设备与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者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开标地点
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XXXX年X月X日中标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能够不予认可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与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与标准;
(四)开标记录与评标情况及说明,包含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与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投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与结果有不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一致意见或者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一致意见与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关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与招标文件规定有不一致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与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者更正
3.
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者有明显文字与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
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要紧负责人或者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构成部分
3.
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
9.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者更正,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推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一致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条第
(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根据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能够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与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全面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耍紧负责人或者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市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
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根据有关的法律制度与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而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全面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
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同时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评标细则及标准(以综合评分法为例)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XX、XX、XX、XX、XX、XX等
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与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
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
3.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XX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XX分,直至扣完为止
4.
3.3综合评分明细表(样例)分序号评分标准说明评分因素及权重值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本报价XX%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二1XX分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要紧评分因素)(基准价/投标报价)*xx分规定执行*100%共同评分因素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XX分;优于招标文技术XX%2XX分件要求的,一项加XX分,最技术类评分因素(要:紧评分因素)多加XX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一项扣XX分,最多扣XX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XX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XX%(要紧评分3XX分每一项加XX分,最多加XX技术类评分因素因素)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一项扣XX分,最多扣XX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XX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内容一项加XX分,最多加XX分;4条款XX%XX分政府采购合同类评分因素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要紧评分因素)负偏离的,一项扣XX分,最多扣XX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XX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加XX分,最多加XX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一项扣XX分,最多扣XX分注
1、履约能力是指能够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能力,要紧包含生产能力、交货能力、服务能力等具5履约能力XX%XX分共同评分因素体评分标准由招标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与细化,但不得以供应商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与歧视待遇
2、纳入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事项,不得作为履约能力评分事项
3、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认定应当根据投标人自己提供的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作为根据进行评判,不能仅凭投标人的主观陈述评判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XX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6其他商务XX%每一项加XX分,最多加XX技术类评分因素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一项扣XX分,最多扣XX分认定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者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环境标志、或者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7无线局域网产品XX分政策类评分因素XX分非政府采购节能、环XX%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注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为准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微偏差情形的得XX分;有8XX分共同评分因素XX%一项细微偏差扣XX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4.
3.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上表结合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综合评分明细表
5、废标
4.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与理由的,能够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关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与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5.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2定标程序
5.
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
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7.
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能够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8.
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9.
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与其他投标资料
10.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与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与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与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11.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者有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者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与评标标准,不得同意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与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与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与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同意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与个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同意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合同编号XXXXo签订地点XXXXo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全面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规格单价总价货物品名单位数量交货期型号(万元)(万元)随机配件
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含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晰,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务必符合或者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与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与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同时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者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一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F1内完成最终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与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与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与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者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与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者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者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者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与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与工具的,务必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一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与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第1包采购预算XX元;第2包采购预算XX元;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0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第1包最高限价XX元;第2包最高限价XX元;0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能够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与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全面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者代理人签字确2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要紧负责人或者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与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与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款项¥元,人民币大写一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与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一小时内完成维修或者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一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一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缺失的,还应按乙方缺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
(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者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一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含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者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缺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缺失的,还应按甲方缺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者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进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与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XX%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3型%:业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舟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XX%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其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他自然人、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与失3得存在投资关系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者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者扣分扣分(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XX%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XX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使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与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4评标情况公告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金额XX元(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交款方式XXXo收款单位XXXo5投标保证金开户行XXXo银行账号XXXo交款截止时间XXX(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金额XX元(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交款方式XXX0收款单位XXX06履约保证金开户行XXX o银行账号XXXo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7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XXXo联系电话XXX8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XXXX领取中标通知书9中标通知书领取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o地址:XXXo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XXXX负责答复供应商询问联系人XXXo10联系电话XXX©地址:XXXo邮编:XXXo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关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XXXX负责答复;关于采购过程由XXXX负责答复;关于采购结果由XXXX负责答复联系人:XXXo11供应商质疑联系电话XXXo地址XXXo邮编XXXo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XXXX联系电话:XXXo12供应商投诉地址XXXo邮编XXXo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13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XXXX备案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2.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是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与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与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一致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者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XXXX、XXXX、XXXXo
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一致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者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一致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者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一致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一致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一致供应商能够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与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与参加投标的根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根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与注意事项与合同要紧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与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