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闻喜县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目的及法律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养犬管理,有效解决因无序养犬引发的卫生、环境和治安等问题,切实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根据《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实行养犬分区域管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区以及集体宿舍区、医院的办公服务区、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等区域为禁止养犬区城市建成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为限制养犬区,主要范围包括北至高速路一线,南至五七七管理处一线,西至高铁站互通道一线,东至化肥厂一线禁止养犬区和限制养犬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养犬区
(二)明确养犬管理职责县公安局负责牵头协调养犬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指导监督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及其宣传工作,制定养犬规约,引导、监督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依法实施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和动物诊疗许可县住建局负责查处养犬影响市容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犬只经营和诊疗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县卫健局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犬只伤人处置、狂犬病人抢救治疗的监督管理、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养犬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县发改局协助做好养犬管理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本方案明确了犬类免疫相关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配合,成立乡镇干部、网格长、网格员、村主干、防疫员参加的犬类防疫队伍,及时通知犬主携犬到当地畜牧兽医站登记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出具免疫证明
(四)本方案明确了犬类登记发证相关工作县公安局根据《运城市养犬管理临时收费标准》对犬只首次登记发证、年检等管理收费标准进行确认,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实施原则县加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管理和执法工作中,要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采取“先教育、后处罚,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办法,体现人性化管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