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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减值管理办法编号制度名称企业资产减值管理办法不二受控状态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1条目的为了加强对投资项目减值情况的定期检查和归口管理,规范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和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适用范围本办法中的资产减值特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第3条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部应对投资、控股、参股公司在期末终了调查了解减值范围内资产的情况及市场行情,并编制书面报告提交财务总监第4条书面报告应详细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依据和数额,需要核销相关项目的,应提供具体核销依据第5条财务总监根据报告,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减值准备提取原则和方法,确定各项资产是否需要提取减值准备,单项计提减值50万元以上的,应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单项计提减值50万元以下的,提交总经理审批第6条减值准备提取的原则和方法
1.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期末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孰低计价,以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公司长期债权投资按账面价值与市价孰低计价,其差额计提长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2.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3.对于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第7条本办法由投资管理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解释第8条本办法的配套办法由投资管理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第9条本办法自一年—月—日起实施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