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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转科制度
一、总则
(一)患者入院由门急诊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决定其收治科室
(二)患者入院后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转科,但在下列情况下患者可进行转科.入院后经进一步检查,诊断改变,需转其他科治疗;
1.治疗过程中出现其他严重并发症,本科解决有难度,需2转科治疗;.入院时即存在其他较严重合并症,本次住院需一并解3决的,本科疾病经治疗得到控制后可转专科继续治疗;.病情加重,需转重症医学科4
二、转科流程
(一)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转往他科治疗时,由主管医师提出,本科上级医师同意后再请他科会诊
(二)会诊科室及时会诊,充分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适宜转科,并记录“同意转科”意见后方可转科,应有完整的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记录
(三)由值班医师开写转科医嘱;转出科室护士负责电话通知转入科室,按联系时间转科转入科室接到患者转科医嘱后,也应及时与转出科室沟通,做好接收患者准备
(四)转科前,由责任护士及值班医师向患者或亲属告知转科相关事项,如目前的病情、转科目的、转运过程中可能遇到情况等
(五)值班医师写好转出记录,负责整理完善转出前的所有医疗记录并由上级医师审核修改签名,如没有及时完成,转入科室有权拒绝转入(危重患者除外)转科患者其病历要求按《**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六)转出科室派责任护士或(及)值班医师陪护患者到转入科室,向值班医护人员交代相关情况,同时当面交接病历
(七)双方护理人员在《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上做好相应记录,经现场核对双方签字确认后方能离去重症医学科达到出科标准的患者,先与患者家属沟(A)通,患者家属同意后,重症医学科医师请相关科室会诊,最后由重症医学科医师决定患者转出重症医学科的时间,转入科室优先接受病人,特殊情况下由医务科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