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平安监察科副科长平安消费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在平安副矿长、平安监察科科长的领导下,开展平安治理工作,对分管工作负责,严格按各种规章制度监视检查
(二)掌握国家平安治理的法律、法规和各级地点政府的有关规章和规定,制定、修订和完善矿内平安治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全矿各岗位平安消费责任制和各工种平安操作规程,组织编制矿内各危险点专项应急预案,参加审批矿内作业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并对以上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展监视
(三)经常深化井下工作现场监视检查,掌握消费动态和平安工作趋势,觉察征询题及时处理
(四)参加质量标准化检查、抽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质觉察隐患责令整改,并做好全矿量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建档治理工作
(五)矿内发惹事故时,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险救灾,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参加品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做好班组建立治理工作,提高包保班组建立水平,做到班组工作内容指标化、工作要求标准化、工作步骤程序化
(七)值班期间实在掌握当班井上、下的平安消费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觉察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A)组织科内人员的业务学习,普遍提高业务素养和平安治理水平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