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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皇甫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办事处辖区生产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维护辖区安定,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发生人员死亡或重伤,造成财产损失的生产事故
2、未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经会商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1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将危害降到最小程度、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全街道安全2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未造成人员死
1、公众信息交流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意识
2、培训组织应急救援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3、演习各村委会、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演练
七、救护单位联系电话事故报警电话公安
110、消防
119、交通事故
122、医疗急救120o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亡或重伤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和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平战结合,资源整合坚持全面规划、资源整合,充分3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广泛宣传,加强防范加强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4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事故的救援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在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设立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应急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任副总指挥办事处其他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安全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制定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协调与区安监局、消防队、公安机关、公共卫生机构及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
3、决定启动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应急领导机构和办事处的决定;
6、承担办事处辖区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7、及时汇报并请求管委会启动超出我办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预案
8、做好上级政府启动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配合协助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分组成员职责在本预防适用范围内,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其成员分组职责如下
1、综合、宣传组组长分管宣传工作副职成员办公室主任、安全办主任主要任务是
(1)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
(2)负责与指挥部成员的联系,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与上级安监部门联系和信息的统计工作;
(4)负责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抢救;
(5)负责现场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
(6)负责制订新闻报道方案,经批准适时向有关媒体发布事故进展和处置情况
2、治安保卫组组长分管政法工作副职成员派出所、城管办和发生事故的单位相关负责人主要任务是
(1)负责现场警戒,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2)负责组织人员撤离,指导开展自救和互救等工作;
(3)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保护,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取证依据和资料;维护现场秩序;
(4)负责处置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治安突发事件
3、现场救援组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成员安全办全体、发生事故单位相关负责人主要任务是
(1)负责联系对接区安监局、消防队;
(2)负责配合区安监局、消防队,开展现场救援;
4、卫生救护组组长分管卫生工作副职成员卫生办全体、发生事故单位相关负责人主要任务是
(1)负责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工作;
(2)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5、后勤保障组组长分管财务工作负责成员财政所全体主要任务是
(1)负责协调和联系需要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器材、供电、通信等急救物资;
(2)负责落实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及应急工作人员必备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3)负责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伤亡人员的抚恤和安置;
(4)负责危险现场通信畅通;
(5)负责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
三、应急预案机制
(一)事故隐患监控与事故报告
1、事故隐患监控
(1)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2)各村委会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应及时向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报;
(3)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各村、各部门也应及时向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报;
(4)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重大安全信息按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2、事故报告
(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办事处报告办事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时限要求向管委会和安监局报告;
(2)各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报告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二)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根据有关因素分析和趋势预测,有可能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启动办事处预警,并申请管委会启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响应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应急响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及现场危害程度,分别响应发生一般事故及险情,未造成人员伤亡,且在办事处处置能力范围内,办事处立即启动办事处预案,并向管委会及安监局汇报;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及险情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立即请求管委会启动管委会应急预案
(二)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办事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听从调遣参与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为,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物资用于应急处置;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及时向管委会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单位的要同时向其通报;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应急决策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接到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管委会报告,同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管委会
(1)办事处有关领导以及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2启动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3对事发地村委会、相关单位做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办事处相关组织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4配合上级派出的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工作,听从其统一调度安排;5调集辖区抢险救援物质;6向管委会及区安监局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7落实上级领导有关指示要求
3、预案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后,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事发村委会、有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求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指挥协调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担任指挥长,配合办事处应急指挥部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2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3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护社会治安;
(4)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安置现场其他人员;
(5)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持;
(6)向管委会、安监局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事发地村委会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保险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办事处配合保险监管机构督促各类保险公司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三)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应急救援结束后,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四)奖惩与责任追究办事处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