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培训协议书甲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乙方(职业培训定点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的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定点项目和期限乙方作为张掖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在认定的职业(工种)范围内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期限为一年(201—年—月—日至201—年月—H)o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下达年度培训任务,安排培训工作
2.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管、指导服务和年审验收
3.按程序及时向乙方审核、拨付补贴资金
4.将乙方培训学员合格率和就业率做为年审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完成甲方下达的培训任务,培训结束后,及时申报培训补贴,享受补贴资金
2.制定教学计划、大纲,报甲方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培训
3.及时向社会公布培训班次、培训内容、培训课时等内容
4.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做好培训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
5.严格按照公布的培训课时、培训内容实施培训,确保教学效果和培训质量
6.一个年度以内培训学员合格率达到—%以上,就业率达到_%以上
7.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靠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8.自觉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配合甲方开展年审工作
四、协议终止情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本协议终止,并追回已拨的财政补贴
1.没有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或培训合格率、就业率达不到规定比例的
2.将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3.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的
4.管理混乱,违规收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5.未按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擅自删减培训内容、缩短培训课时情节严重的
6.有经查属实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投诉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其他重大事件的
7.拒绝接受财政、人社、审计、物价等部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8.存在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行为的
五、其他事项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形式解决在协商或诉讼期间,原协议继续履行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