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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目录
(一)内部组织机构情况2
(二)档案管理制度2
(三)人事管理制度11
(四)财务管理制度18第三十二条借阅的档案原则上在学校内使用机密文件和绝版文件仅供在存档处查阅,不予借出第三十三条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第三十四条档案管理职能部门应主动向各职能部门、员工提供学校档案编研信息服务,主要方面为政策信息、管理信息、培训信息等第三十五条档案主管应接受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定题咨询要求第三十六条依据国家档案、统计法律法规,做好企业档案统计工作第三十七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阅学校档案,学校予以配合、协助第十章档案的销毁第三十八条对已失效的档案,认真鉴定,编制销毁清册,销毁清册经相关负责人批准,方能销毁该清册永久保存;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关在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请使用碎纸机或焚烧的方式第三十九条学校终止、解散时,档案应移交控股股东或主管职能部门或当地档案馆第四十条学校应采取严密管理措施,防止档案失密和泄密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档案职能部门积极采用电脑信息系统对档案进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三)人事管理制度
一、学校考勤假期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学校内部管理有序进行,加强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校全面负责其员工考勤工作,校办负责全校及各部门人考勤工作,并对各部门的考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备案第三条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度,工作人员每天必须准时上下班第四条无重大或必要的特殊情况周六正常上班外,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且周六须安排好值班人员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第五条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因公外出,须领取填写“外出工作登记表”经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能外出,“凭单”计入个人考勤第六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办妥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满要销假,无故超假或不及时销假者,按缺勤处理第七条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请假,须打电话或让人代为请假,由负责人批准,并在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第八条事假
(一)当月请事假3天(累计含3天)以内者,扣除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及津贴的日基数
(二)当月请事假3天以上按照全额工资的日基数计算
(三)当月请事假7天(累计含7天)以上者,除上述扣款以外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四)当月请事假15天(累计含15天)以上者,除所缴纳的各项保险费用个人承担之外,结合以上条款按实际请假天数扣款
(五)全年请事假18天(累计含18天)以上者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基础工资在年度考核结束后的当月工资中计发,并扣除全额全年奖金和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累计达月者,除上述款项外所缴纳的月各项保险金由个人承担第九条病假
(一)当月请病假1-4天(累计含4天)者,只扣除当日津贴及日岗位工资
(二)当月请病假4天以上按请假天数扣除全额工资
(三)全月请病假者,除缴纳的各项保险费用代扣之外,其他工资扣除,不予发放
(四)全年请病假不超过20天(累计含20天)者,年度考核结束后的当月基础工资正常计发;全年请病假20天以上者按实际病假天数扣除基础工资,在年度考核结束后的当月工资中计发,年终奖计算时按照实际计奖天数计发,且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五)月出勤率不足75%,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六)员工经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病假证明,并填写请假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视为病假若无病故意请假者,经核实,按旷工处理第十条旷工员工旷工1天扣发当日所有工资,并予以警告处分;旷工1天以上者扣发3倍工资;月累计旷工3天(含3天)以上,除扣除3倍工资外,当月绩效考核为零;连续旷工3天(含3天)以上按照自动离职处理,并按上述条款扣除相应工资第十一条法定节假日管理国家规定的统一休息的节假日按国家标准执行,妇女节妇女放半天假,回族开斋节、宰牲节回族员工各放假1天第十二条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离开岗位者视为旷工第十三条考勤情况按月公布,考勤结果与本人工资挂钩,年底对全年考勤情况汇总公布,作为个人鉴定、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二、人员聘用及转正管理办法为规范学校聘用工作人员转正的程序,量才使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认真做好人岗匹配,特制定此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聘用员工第二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立场坚定;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
(五)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第三条招聘人员基本程序
(一)需补充工作岗位人员的职能部门,提出补充工作岗位聘用人员说明,包括拟补人员数目和所需资格条件,报校办公室统筹安排;
(二)校办公室负责招聘并初步面试,按1:5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再由所需人员的部门负责人会同校长或主管副校长进行复试,符合者报请校长审批聘用第四条试用期限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没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一至六个月,入职试用期,实行试用期薪资第五条试用期培训在试用期内,员工有权利、责任、义务接受学校业务培训新员工在入职培训七天后需通过考核第六条转正审批程序
(一)试用期满,经本人申请,校办公室汇同用人部门负责人对其表现进行考核并做出评价,并报请校长批准转正;
(二)转正员工须填写《转正审批表》一式叁份由校办公室备案存档,并由校办公室将结果通知员工办理手续;
(三)入职员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城镇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西宁市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建立员工电子档和纸质专业技术考核业绩档案,由校办公室统一管理第七条提前或延期转正
(一)对各方面表现突出并且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本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考核通过并签署意见,报学校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履行转正手续并附加《提前转正原因》;
(二)对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的员工,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延期转正情节严重者按《青海省中联职业培训学校奖励惩罚办法》处理;
(三)聘用人员在办理审批手续期间不得擅自离职,超过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再此期间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其本人负责第八条转正后需签订《劳动合同》及《行业保密协议》合同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二)劳动合同期限;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五)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七)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八)合同的履行、变更;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三、聘用人员离职管理办法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账务结算、工作交接、物品交还等工作,及保护员工免于陷入离职纠纷以及减少学校不必的损失,特制定此办法第一条使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聘用员工第二条离职分别为:员工(主动离职)、学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旷工行为引起的解除劳动关系及其它符合《劳动法合同法》的离职第三条离职申请员工提出辞(离)职的,试用期员工需在离职前三日提出《离职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单》,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三十日提出《离职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单》,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第四条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员工,学校根据《青海省中联职业培训学校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三条惩罚第三项辞退规定,由其直接上级按照解除劳动关系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且应扣除未交还物品的欠款第五条员工按照学校规定的离职要求“第三条”向本部门提交《离职申请》和《离职申请单》经学校同意,离职者在规定时间内可办理离职,若超过规定时间学校没有回复,可视为同意离职第六条员工离职前须要到主管部门及校办公室完成员工离职面谈第七条若由学校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则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员工发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经员工签收后,一份员工保留,一份学校存档第八条离职员工需办理事项
(一)填写《工作交接单》《办公物资交接单》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二)按《离职手续办理单》相关要求,退还学校发放的物品,若与学校存在财务上的关系,应当同时完成学校财务的报销和财务清偿事宜,结清账务第九条离职员工所在学校需办理事项
(一)接到员工离职申请后,学校完成离职员工面谈,确定同意该员工离职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签署意见及注明同意该员工离职日期;
(二)协助离职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三)监督离职员工所有相关学校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工作的交接等第十条集团学校需办理事项校办公室接到员工《离职申请单》后,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具体面谈责任如下
(一)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离职由学校校长或集团董事长进行面谈;
(二)员工由校办公室或其部门领导进行面谈;
(三)离职面谈资料需与离职手续等相关资料统一由校办公室汇总保存,保存期为两年;
(四)检查离职手续是否办理齐全(包括《离职申请书》《离职申请单》《离职手续办理单》《工作交接单》《办公物资交接单》等);
(五)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校办公室进行相关的审核,并且将离职手续经校长签字并经校办公室研究决定同意第十一条办理离职手续
(一)校办公室依据会议决定开具《员工离职证明》,由学校盖章送达本人签收;
(二)子学校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学校应当提前三天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离职证明》由学校盖章;
(四)在员工离职当日核查员工档案信息是否更改;
(四)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范青海省中联职业培训学校会计工作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良好科学的会计工作秩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加速会计工作科学化、现代化进程,使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时具有全面、系统、明确的标准,便于执行和考核,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本学校会计基础工作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会计工作具体操作规范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青海省中联职业培训学校第四条岗位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二)学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三)财务处具体组织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第五条管理内容
(一)会计机构和岗位
1、学校按规定设置财务处,财务处设置会计、出纳工作岗位
2、各岗位的会计人员在分工明确的前提下,要从整体出发,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紧密配合,共同做好会计工作
3、会计人员的配备及岗位职责
(1)学校会计人员必须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遵守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披露本单位的会计信息;负责全学校费用核算、往来核算、总账报表等相关账务处理
(2)学校出纳由本学校具备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员担任,负责工资的核发、货币资金的收付,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办理报账手续及原始凭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会计出纳各负其责,每月月终应及时将审核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传递给会计,会计应及时与出纳进行银行存款和现金的账目核对,做到账款一致会计出纳对收支进行相互监督,做好收支核算,每月月底向学校领导报告上月账务报表
(3)会计工作交接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按规定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2)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前的未了事项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a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b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加以说明c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交接,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d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并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e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在会计交接完成后,应及时注销或冻结移交人员用户名,建立接替人员用户名,增加其在系统中的权限
(二)会计核算
(一)内部组织机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工作,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为依据,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岗位责任书和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内部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完整性及保密性,合理有效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细则第二章学校管理档案的范围及管理权限划分第一条学校级档案管理范围,由学校校办公室专人管理并负责一切借阅、复制、传递相关事宜学校级档案包括以下文件
(一)学校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二)学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财务管理、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行学校间联系函件等);
(四)政府、项目批文、合同;
(五)学校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校长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学校决定等);
(六)学校及各职能部门月度、年中、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七)学校签定的各类合同(含商品房买卖合同);
(八)学校有效证件、印章;
(九)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学校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十一)本学校的历史改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学校重要活动的剪报、
1、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1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2学校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并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3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5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6以企业会计准则,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7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2、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1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2原始凭证应当有大写和小写金额,并且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3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印章
3、会计档案的借阅单位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也须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进行复制经批准借阅会计档案,应限定期限,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按期收回三现金管理
1、所有现金收支由学校财务处负责
2.、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账务部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支凭证逐笔登记现金账,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3、库存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4、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
5、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收支凭证上签章,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6、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及现金管理办法出纳做好日常零星开支的现金工作并管理好现金
(四)现金、银行存款盘查每月结账前进行现金及银行存款的对账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五)印鉴保管
1、银行印鉴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法人章由董事长保管第六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在学校财务处
二、财务报销制度第一条为加强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员工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费用成本,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此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员工第三条借支管理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项目审批后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结算手续(多退少补);
(二)项目借款项目借款由项目负责人依据预算(必要时需经领导或会议通过)负责借款项目借款为专款专用,专人负责,项目完成借款有余额,必须及时返还财务进行项目结算,不得转支其他项目;
(三)其他借款如业务费、项目备用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四)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否则不予支出;
(五)借款未结清的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无特殊情况逾期不结算借款的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第四条费用报销
(一)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单(财务填写的借据)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二)报销人应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正规发票)
(三)填写报销单须根据费用性质严格对应单据要求认真填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不得涂改且完全一致,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四)按学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五)非借支款项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第五条报销时间
(一)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一到周三为财务报销日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当月25—31照片、录音、录像等第二条职能部门档案管理范围,由各职能部门指定专(兼)职文书管理,于每季度末交档案清单至学校备案留底如工作完成后,原件移交学校管理职能部门级档案文件如下
(一)各职能部门报请校长批复的工作联系单、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简报;
(二)职能部门例会会议纪要;
(三)各职能部门与其相关业务单位函件管理;
(四)招投标文件管理;
(五)人事劳资档案及信息管理;
(六)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资料;
(七)合作单位、学员信息资料及信息管理;(A)学校的媒体宣传资料、销售报表;
(九)财务会计凭证、帐册、月度、年度财务报表第三章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第三条学校档案工作,要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由校办公室负责主体档案的管理,并对其他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校办公室设立专门档案室,配备专人分管学校主体档案工作第四条根据有关档案法规规定精神,各职能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原则上由本职能部门负责立卷和归档,并定期向学校档案职能部门移交保管第五条学校应有库房或场地和必要的设施及保护设备保管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第六条档案管理职能部门及负责人
(一)学校档案管理职能部门为校办公室;
(二)学校立档单位为各职能部门;
(三)档案管理责任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与专(兼)职文书
(四)各职能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负责管理本职能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第七条各职能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一)了解本职能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职能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职能部门的文件材料
(二)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职能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季度末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三)承办人员需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第四章档案管理、归档文件整理第八条各职能部门以学校名义或中心名义制作的规划、规定、通知、通告、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决定、委任书、项目方案、函等文件均应由职能部门文员制作副本发文、登记、原件存档,抄送校办公室档案室备案第九条各职能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公文承办人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并加以整理后,送交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归卷第十条一项工作由几个职能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职能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职能部门收集归卷第十一条归档时限各职能部门专(兼)职文书就文件归档工作应做到每日进行做归档前将资料分类,分组放置在待办卷宗内应做到及时处理,切忌拖拉积压第十二条归档文件的整理
(一)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二)归档材料应完整、齐全归档入卷文件把正文、底稿、附件请示和批复放在一起
(三)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四)整理文件时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五)案卷整理的幅面应以A4纸为准(210mm*297mm),材料过窄或小于A4幅面的粘贴在A4的幅面并留出左侧装订线;材料过宽应按a4的幅面折叠整齐,折叠时尽量减少折叠次数,同时折痕处应尽量位于文件、图表字迹之外;字迹难辨认的,应附抄件
(六)归档文件一律不得打孔或使用金属订书机装订应在归档文件左侧预留出宽度为1cm的装订区域
(七)归档材料必须文字清楚,严禁作涂改、贴补或其他任何技术处理
(八)存档文档为易褪色的材料(如热感纸传真文件),必须复印一份后将复印件与原件一并存档
(九)文件材料破损、局部残缺、装订边狭小的,要在修补或托裱后再归档,修裱时应注意尽量保持文件的原貌第十三条归档文件的移交
(一)档案室对于日常抄送副件进行登记,并依据登记情况于每季度末定期与职能部门文员办理文件档案的交接手续接收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写明案卷标题,卷内文件页数,案卷数量,移交时间,交接双方要签名移交清单由移交职能部门与档案室各自存档
(二)移交档案时,应同时移交相关文件的电子文档档案室逐一核对后,对电子文档进行整理保存存档后,电子文档之文件名,更改为“档案号+文件标题”同一档案中有多个电子文档的,电子文档装入以档案号命名的电子文件夹内第十四条档案的保管
(一)防止档案的损坏,延长档案的寿命,维护档案的安全;
(二)学校应有场地和必要的设施及保护设备保管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清洁并检查档案案卷状态保持档案存放室良好的通风,做好档案室的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门窗应结实牢固
(三)每年须定期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第五章档案名称、编号第十五条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且要有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第十六条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第十七条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查讨论,并拟定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第十八条档案编号原则
(一)学校内归档文件的档号结构为“全宗号一类别号一年度一保管期限一文件类型--盒号一件号”
(二)每一归档文件首页前附上《归档文件封面》
(三)每一档案盒内首页应设“文件存档目录”,文件归档时依序编号、登录
(四)档号的表示方式如下中联学校abcccc-de-f(g)-00-
001、“中联学校”表示文档归属学校名称,即全宗号
2、“ab”表示文档归属职能部门名称,即类别号如行政、人事、教学等等
3、“cccc”表示文档的归属年份,指文件中所指问题所在年度,以4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2015o
4、“de”表示保管期限如长期、二年
5、“fg”表示类型名称(大类〃J、类)例如教务处报告,学员表,会议记录等等
6、“00-00”表示文件档号即盒号、件号
(五)新档案应从“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该档案所属类别、编号顺序,以此来编列档号
(六)档案如何归属前案,应查明前案的档号并予以同号编列
(七)档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档案件叙述数事或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再编列档号第六章档案的编目与装盒第十九条归档文件应逐件编目归档文件目录设置档案件号、文件题名、文号、主要内容发、页数、日期、经办人、存档地点等项目第二十条档案目录以手工填写和以打印两种方式目录填写须使碳素墨水书写,请将卷内目录放在卷首第二十一条装盒,将归档文件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一盒内的文件数量无限制,以装满一盒为准第二十二条装盒完毕后,填写《档案盒封面》内容;填写时须使用碳素墨水书写,字迹工整、要素齐全第二十三条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应分开装盒,不得混装第二十四条档案盒的封面与背脊由档案室统一填写,并标明档案盒内所含案件的分类编号及名称,以便查档第七章档案的鉴定与保管期限第二十五条档案的鉴定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度、名称等方面来鉴别档案的价值第二十六条档案的保管期限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别规定之外,一般为分二年、长期两种一般的通知、通告、不涉及经济利益的来往函件、政府文件的保存年限为二年,其余资料原则上均为长期保存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
(一)长期保存
1、学校章程;
2、发展规划;
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
4、年度会及季度会纪录;
5、财务报表;
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
7、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
8、培训教学大纲及计划;
9、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10、会计凭证;
11、事业计划资料;
12、期满或解除之合约
(二)二年保存
1、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2、一般的通知、通告、不涉及经济利益的来往函件、政府文件第八章档案密级第二十七条学校档案文书分绝密、机密、密、普通四个等级,按档案性质、内容不同划分不同密级,并据此界定档案调阅权限
(一)“绝密”文书含学校之相关政府批文、会计凭证、财务报表、资金合同、相关财务往来文件、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合同、其他经核定为绝密的文书
(二)“机密”文书含学校各类经济合同、客户档案、设计方案及图纸、预决算书、学校章程、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纪要(决议)、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重要工作计划、重要会议纪要
(三)“密”文件含学校有效证件、各项办理资料、单位往来函
(四)“普通,,文件含职能部门工作联系单、学校内部发文、学校宣传资料、各职能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第九章档案借阅、利用工作第二十八条总监以上管理人员如需借阅一般工作业务相关的资料,可直接在档案管理员处登记后借阅借阅资料须当天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第二十九条各职能部门其它员工因业务需要对本职能部门档案材料进行借阅或利用的,须一律填写《档案调阅审批单》并经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总监签字许可后,方可借阅档案如需借阅非本职能部门的档案材料的,还应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总监签字许可第三十条如需借阅学校人事、财务、合同等资料须经校长批准许可第三十一条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调阅审批单》,为借阅人调出所需档案并记录档案借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