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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公司集中采购管理范围第十三条属于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目录的按集团公司管理规定执行采购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由集团公司组织米购
(一)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火电基建工程施工、风电及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基建工程的主体工程、送出工程、进场道路;技术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及以上的火电基建工程的设计、监理、调试、咨询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及以上的风电及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基建工程的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生产服务类外包、500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外包项目、1亿元及以上的脱硫、脱硝、除尘、废水处理类环保改造项目由集团公司集中采购;
(三)集团公司另有文件规定的执行集团公司规定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第十四条采购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由北方公司集中米购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
(二)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物资)及进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项目;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项目;
(五)属于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目录,集团公司批复北方公司实施的;第十五条采购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由公司采购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
(二)华能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货物(物资);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服务;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信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