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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孙家岔镇河西联办煤矿有限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升矿区环境整体形象,经矿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补充规定,望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一、山顶家属居住区严禁乱倒生活垃圾,所有垃圾必须入池,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安排人员每日对居住区域周边卫生进行打扫,修理厂每日下班后对工作区域卫生进行清扫,地板不得有油污、废棉纱、废配件等,未按规定执行罚款200-300元/次;
二、宿舍楼及办公楼所有办公、生活垃圾必须入箱,严禁在屋外随意堆放,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区域卫生每日安排人员进行清扫,未按规定执行罚款200元/次;
三、二煤场废旧回收材料必须分类码放,严禁材料与垃圾混堆,所有无回收价值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危废品(油桶等)严格执行危废品管理制度,不得在场地随意存放,未按规定执行罚款500-3000元/次;
四、副井口周边及地面皮带栈桥底严禁用水冲洗,场地不得因积水影响清扫车作业,未按规定执行罚款300元/次;
五、工业广场新进物料在场地堆放时,必须在指定位置进行堆放,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卸完物料后必须对周边卫生及时清理,同时每天对材料周围进行清理,保持卫生清理常态化,石子、沙料等卸载后必须安排铲车起堆,未按规定执行罚款500元/次;
六、联建楼及锅炉房门口等清扫车不能清扫到的位置,每日在清扫车作业时段安排人员进行打扫,确保场区环境卫生整洁,未按规定执行罚款200元/次;
七、拌料站及周边不得有遗撒物料,每日作业完后必须对现场及周边进行清理,道路不得有洒落的物料造成扬尘,未按规定执行罚款300元/次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河西联办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罚规定》执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矿安委会每5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望各单位严格遵守神木市孙家岔镇河西联办煤矿有限公司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