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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卫生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版2023为了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秩序,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一、定义
1、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1、医院成立医疗纠纷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职能科室主任及全体中层干部办公室设在投诉办(门诊楼五楼,咨询电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协调运行
2、职责
①组织落实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②检查督促并指导科室对医疗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③接待患者及家属,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④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等工作,避免在医疗纠纷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情况发生
⑤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⑥协助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现场实物封存的工作
⑦负责对死因不明确患者的家属动员尸检工作
⑧负责向县卫健局报告工作
⑨负责召开医疗纠纷评析委员会会议,认真记录,并向医患双方当事人传答会议讨论结果⑩负责医疗纠纷在医学会鉴定中的资料提交、人员组织、结果处理等工作,协助法律顾问就医疗纠纷在法院的应诉工作三.医疗纠纷处理预案
1、医疗纠纷的风险分级根据发生医疗纠纷当时患方的情绪、态度、行为等的激烈程度,将医疗纠纷事件进行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三级风险
(1)患方质疑医护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2)患者在病房发生非医疗意外事件,如摔伤、烫伤等,家属不满,讨要说法;
(3)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当事医务人员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二级风险
(1)患方聚众5人以下在医院内吵闹,干扰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2)患者非正常死亡,家属对医疗过程质疑,经解释无效,停尸在病房,影响其他患者诊疗一级风险
(1)患方聚众5人以上在医院吵闹,干扰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2)患方在医院内实施打、砸、抢等行为,造成物品损坏,医务人员人身受到伤害;
(3)新闻媒体介入(记者采访、录音录像),可能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
2、应急处理
①立即报告发生医疗纠纷,不管属于几级风险,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科室立即报告医务部或分管院长
②与患方沟通协调1三级风险的纠纷,原则上由科主任和护士长在科室内部协调沟通,必要时相关职能科室参与2二级、一级风险的纠纷,以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为主,科室及其他职能部门配合,与患方沟通协调3沟通的原则不激化矛盾,不答应无理要求,尊重事实,尊重科学,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问题
3、现场采取的紧急措施1保护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医院安保人员对吵闹、漫骂、殴打医务人员的患者和家属实施制止措施,对持械行凶者坚决制服,同时报案,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纠纷中患方的过激行为可能导致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损害时,保安人员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如疏散、守住病房入口等,不让闹事方接近病区的其他患者2封存病历,对疑有引起不良反应的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封存并送相关部门进行检验3针对死因不清、家属对死亡原因质疑的情况,动员患者家属做尸检4告知医患双方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程序,为进一步解决纠纷做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