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卫生院投诉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度机制,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现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病人投诉管理制度、凡有患者或家属采用电话、直访等形式向我院提出投诉意见的,1均属投诉处理范围、医院大厅设有投诉信箱,各服务窗口张贴投诉电话,各楼层均2有医务人员监督台(公布姓名、科室及职务)、门诊大厅导医台设有病人投诉点,随时接待投诉病人,并负责3将投诉人带到院办公室或医务科、一般投诉情况,交由所在科室处理,若投诉人对处理仍不满意,4由该科室人员配合科室分管领导协助当日带班领导共同处理,并将调查核实处理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医院领导研究决议、院办全面负责处理医院各种纠纷和患者投诉,减少患者或家属5投诉环节和渠道,加快投诉的处理速度、凡有患者直接向科室或职能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科室应将投6诉意见、建议完整收集,并将各种意见、建议上交院办公室,重要问题交院领导班子会议审议、各科室在接到院办公室转来的投诉意见后,应严肃认真的负责7调查核实,并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一般性投诉处理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牵涉多个科室、多个部门的较为复杂的投诉处理不超过一周,必要时通过院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决定医疗纠纷的处理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规范处理程序,按照程序处理汇报按《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能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积极引导患者走调解或诉讼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