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口腔门诊部院内管理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二、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三、全院必须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必须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若使用固体肥皂,必须保持皂盒清洁,皂体干燥
四、重点部门如手术室、消毒清洗室、临床实验室应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五、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毛巾)应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六、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手卫生指征和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七、院感管理部、护理部负责定期对全院手卫生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检查内容和方法包括
(一)严格按照洗手指征的要求进行规范洗手和手消毒
(二)使用正确的洗手(六步洗手法)和手消毒方法,并保证足够的洗手时间
(三)确保消毒剂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定期进行手的细菌学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按照《门诊部感染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不同环境下的手合格标准为细菌菌落总数I类和n类区域W5cfu/cn)2;in类区域W10cfu/cm2;IV类区域W15cfu/cm;且未检出致病微生物(此款以疾控中心监测为准)
(五)定期与不定期监控各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