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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为做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根据《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原则
(一)满足教学需要教师岗位的设置以教学科研任务、专业建设和服务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为依据,满足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专业建设、社会服务的运行和发展需要
(二)促进专业发展坚持特色,强化优势,服务专业建设,促进学校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推动人才建设通过岗位设置与聘任,稳定骨干队伍,吸引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水平
(四)分级稳步推进各教学院系的教师岗位数量原则上按照学校编制与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核定,稳妥推进,逐步到位
二、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一)设置范围教师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1项以上,本人均应获指导教师奖
④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本人在教育等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竞赛中获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奖励;或获得省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高技能人才等称号
⑤有较强的技术服务和研发能力,主持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2项以上,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关键的技术难题,课题应有正式的立项报告或签订的正式协议和结题报告,并通过省教育主管部门或本专业、行业权威部门鉴定,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⑥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主持市(厅)级科研课题,或参加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3名),课题通过鉴定;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或市(厅)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或获得被国家授权并转化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
⑦获得市级优秀教师等综合性表彰1项以上
8.讲师九级岗位聘用条件受聘讲师3年以上,任现职具备下列条件中第
①条、第
②条和第
③一
⑥条中一条
①积极参与教学改革,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竞赛一等奖1项以上;或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以上(前3名);或主持校级以上教改课题1项以上,课题应有正式的立项报-10-告和结题报告;或担任校级教学团队、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项目主要成员2年以上(前2名),应有正式的立项报告或聘任决定
②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省级以上刊物发表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取得下列成果的,可视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且仅限视同1篇
(1)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高水平专著8万字以上;
(2)作为主编或副主编编写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规划教材、精品教材且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
(3)艺术教学类教师出版高水平的作品集
③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直接指导的学生在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等比赛中获省级三等奖1项以上;或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获省级奖,本人均应获指导教师奖
④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本人在教育等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竞赛中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或国家级等次奖1项以上;或创作的作品被省级专业机构收藏、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设计项目被采用2件以上,收藏、采用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和材料
⑤有较强的技术服务和研发能力,主持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1项以上,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技术难题,课题应有正式的立项报告或签订的正式协议和结题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
⑥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参与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3名),课题通过鉴定;或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或获得被国家授权并转化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
9.讲师十级岗位聘用条件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受聘讲师期间,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专业实践、学生管理工作量,聘期考核合格
10.助教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具有助教专业技术职务,在助教岗位上任职5年及以上的人员,聘期考核合格,可聘至助教十一级岗位
11.助教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具有助教专业技术职务,受聘助教期间,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专业实践、学生管理工作量,聘期考核合格
四、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一)聘用范围学院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岗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聘用对象及类别
1.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原招聘等级聘用
2.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原来的等级聘用12-
3.原东方技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鼓励教师创造条件尽快转评高校序列职称,转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1)通过转评(转评条件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转评补充规定》相关规定)进入高职教师序列者,执行原专业技术等级和相应工资;未能转评进入高职教师序列者,在教师岗位的,保留原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降一档(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本职称最低档的不再降低);未能转评进入高职教师序列者,不在教师岗位的,保留原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降一档并执行其他专技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本职称最低档的不再降低)以后,如果转评成功,聘用后恢复至原绩效工资档次
(2)按市人社局相关规定,2022年7月1日起,所有人员不再执行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提高10%的政策
(3)202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男,19**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年12月31日前出生),可以不再转评,保留原专业技术等级和相应工资
(4)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男,19**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年12月31日前出生),也可以不转评,保留原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执行该等级其他专技系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聘用程序岗位聘用程序见《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第六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说明
(一)教师岗位聘用期限原则上为三年,聘用周期结束后,需重新参加教师岗位聘任
(二)聘期内工作岗位类别发生变化和新进人员按相应职称的基础级别岗位当月聘用,引进人才按学校确定的岗位直接聘用,聘期到学校规定的聘用周期结束为止
(三)根据每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对教师职务进行晋升聘用,且只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中的基础级岗位(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
(四)编制不在二级学院的人员申请教师岗位的,按专业归属向相关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五)由非教师岗位转聘教师岗位的,先转入相应教师职务的基础级别岗位,且必须符合教师上岗的有关规定
(六)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给学校的声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者使学校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教师,视其情节,低聘或解聘其现有教师岗位,且3年内不得参加高一级教师岗位的聘用
(七)应聘人员提供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分别由学校教学科研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与应聘人员意见相异的,将结果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由学校14—教学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裁定,裁定结果为最终结果(A)发生教学事故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下一聘期不得参加高一级教师岗位的聘用
(九)聘期届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根据聘期内岗位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综合确定,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原岗位或竞聘高一级岗位
(十)聘期未满达到退休年龄的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十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15-
(二)岗位等级和比例
1.教授岗(二至四级)
二、
三、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学校教授岗位最高二级
2.副教授岗(五至七级)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
2443.讲师岗(八至十级)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控制比例为
3434.助教岗(十一至十二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控制比例为55o
三、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基本岗位职责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求实创新,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声誉,每学年必须完成额定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量和社会服务任务
2.具体岗位职责
(1)教授岗位
①指导二级学院的教学建设和教研室、实验室建设工作,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和相近学科、专业领域的前沿发展,对学校专业建设进行规划,承担额定的教学任务
②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并完成相应课堂讨论、专业实践、实验实训、毕业设计和论文撰写的指导工作
③教科研应有自己的专长和独特见解,组织本学科、专业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与实施,组织学术交流,指导教育教学改革;主编、主审教材和教学法研究;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④密切关注本学科和专业的学术动态和人才发展状况,就本学科、专业领域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向学校提出建议
⑤结合教学工作,全面关心和指导学生与青年教师的成长,承担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工作
⑥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2)副教授岗位
①指导或协助指导二级学院的教学建设和教研室、实验室建设工作,每学年必须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
②独立、系统地承担二门或二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并完成相应的组织课堂讨论、专业实践、实验实训I、指导毕业设计和论文撰写等工作
③掌握本学科和专业的学术发展动态,主持或参与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编写、审议新教材、教学参考书、学术论文等;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④根据学校安排,承担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工作
⑤完成规定的班主任、辅导员或其他学生管理工作量
⑥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3讲师岗位
①在教研室主任的指导下,积极承担二级学院的教学建设和教研室、实验实训室建设任务,每学年必须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其他教学任务
②系统承担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授课质量,并完成相应的组织课堂讨论、专业实践、实验实训指导、实习指导、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及指导毕业设计和论文撰写等工作
③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社会服务等技术工作,积极参与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工作;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④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青年教师
⑤完成规定的班主任、辅导员或其他学生管理工作量
⑥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4助教岗位
①在教研室主任的指导下,积极参与二级学院的教学建设和教研室、实验实训室建设工作,每学年必须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其他教学任务
②承担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做好课程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训和实习指导等工作,协助指导课堂讨论、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青年教师在导师的指导下,对所讲授的课程进行系统性听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③系统了解所在学科与专业的基本理论,及时了解所在学科和专业的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开展科学研究与教学研究工作;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④完成规定的班主任、辅导员或其他学生管理工作量
⑤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二岗位聘用条件
1.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1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江苏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2受聘教师岗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教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3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且身体健康4受聘专业教师岗位,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能力
2.教授
二、三级岗位聘用条件教授
二、三级岗位聘用条件执行江苏关于高职高专院校教授
二、三级岗位的条件规定
3.教授四级岗位聘用条件受聘教授期间,聘期考核合格,且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教学成果突出,为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作出贡献
4.副教授五级岗位聘用条件受聘副教授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且具备下列条件中第
①条、第
②条和第
③一
⑥条中一条
①教学业绩突出,教改成果显著,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或主持省级教改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鉴定
②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经专家鉴定对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取得下列成果的,可视同在本学科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仅限视同2篇
(1)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高水平的学术专著20万字以上,可视同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2)主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规划教材、精品教材且本人编写10万字以上,可视同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3)艺术教学类教师出版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作品集,可视同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由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作品在80幅左右的,可视同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③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鉴定;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奖励(前3名);或获得被国家授权并转化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
④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成果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1项,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⑤在专业技能方面有突出专长,在省级大赛中获一等奖或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大师级人才称号,在同行业领域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⑥获得省级优秀教师等综合性表彰1项以上
5.副教授六级岗位聘用条件受聘副教授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第
①条、第
②条和第
③一
⑤条中的一条
①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教学业绩突出,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名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称号;或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前2名);或担任省级教学团队、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项目主要负责人2年以上(前3名),应有正式的立项报告或聘任决定
②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取得下列成果的,可视同在本学科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仅限视同2篇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高水平的学术专著20万字以上,可视同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主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规划教材、精品教材且本人编写10万字以上,可视同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艺术教学类教师出版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作品集,可视同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由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作品在80幅左右的,可视同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③主持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1项以上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2项以上;或主要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3名),或主持市(厅)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课题通过验收或鉴定
④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或市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前3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以上或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二等奖2项以上(前3名);或获得被国家授权并转化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
⑤是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培养人选、省“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人选
6.副教授七级岗位聘用条件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受聘副教授期间,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专业实践、学生管理工作量,聘期考核合格
7.讲师八级岗位聘用条件具备下列
(1)、
(2)条件中一条的人员,可以聘至讲师八级岗位
(1)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可直接聘用到讲师八级岗位
(2)受聘讲师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且具备下列条件中第
①条、第
②条和第
③一
⑦条中一条
①教学业绩突出,教改成果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以上;或担任省级教学团队、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项目主要成员2年以上(前2名);或主持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1项以上,并已结题
②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省级以上刊物发表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经专家鉴定对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取得下列成果的,可视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且仅限视同1篇
(1)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高水平专著8万字以上;
(2)作为主编或副主编编写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规划教材、精品教材且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
(3)艺术教学类教师出版高水平的作品集
③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直接指导的学生在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等比赛中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