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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建筑起重机备案资料审查及使用规定
一、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对安拆单位办理告知手续的资料审核(一方案一预案)后再告知表中签字盖公章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
2.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4.安装单位编制并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单位编制顶升、编制人、安装编制单位及公章、审核、审批如施工中要顶升加节的必须在安拆方案中有附着及预升加节的安全措施及方法,总包单位对安拆方案审核、论证、签字,监理单位审核签字);
5.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拆前安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的安全协议书和安拆合同应明确各自安全责任);
6.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装单位制定,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应有编制人、时间、编制单位及公章,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签字);
8.辅助建筑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二、备案资料审查审查(一方案一预案)
1.使用单位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使用单位编制,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包单位审核签字,不需监理单位审核签字);
2.使用单位提供《机械基础施工安全方案》(基础应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规定,使用单位编制、编制人、日期、编制单位及公章、审核人)
3.总包单位提供《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验收表》(表6-3)及基础隐蔽工程记录;(总包单位组织使用、安装,监理单位对基础验收,填此表);
4.总包单位提供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同一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由建设单位协调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或主承包即塔吊多、合同项目大的编制;相邻工程项目由后装塔机的现场总包单位协调制订多塔防碰撞措施);5安装单位提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检查表》(表6-1);
6.安装单位提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交底书》(表6-4);
7.使用单位填写《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监控记录表》(表6-5);
8.安装单位填写《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自检记录表》(表7-1);
9.检测合格后,使用、出租、监理、安拆单位验收后填写《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表》(表7-2)
10.安装单位填写《机械安全技术交底书》(表6-4,)
三、使用中安全管理资料
1.监理单位每月编制机械使用情况报告(作为危大工程管理档案);
2.监理单位提交对检测单位检测机械时的旁站记录以及对机械安装、拆卸、顶升旁站记录;
3.施工总包单位(无分包就为使用单位)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及每月提交1次机械使用中完好性检查记录;
4.施工总包单位设置设备管理机构(机械多的)履行上述第13条职责
5.使用单位填制《机械安全技术交底书》(表6-4)(安装好后使用前交底填制,变换操作人员应重新交底);
6.产权单位(出租)负责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表10-3)和《塔式起重机定期检查表》(表9-6);
7.《设备运转记录表》(表9-1)(机械操作人员填制);
8.《设备润滑记录表》(表9-2)(机械操作人员填制);
9.《交接班记录表》(表9-3)(机械操作人员填制);
10.《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登记表》(表9-4)(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分别填制);
11.《施工现场违章违纪登记表》(表9-5)(使用单位填制);
12.《隐患整改通知单》(表9-8)(使用单位填制);
13.《隐患整改反馈表》(表9-9)(使用单位填制);
14.《隐患整改及复查结果登记表》(表9-10)(使用单位填制);
15.使用中需加设附着的,填写《建筑起重机械附着验收表》(9-11);
16.达不到外电最小安全距离的,编制《架空输电线路安全防护专项方案》(使用单位编制,编制人、编制单位及公章、审核人);
17.产权单位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10-3)(出租单位负责维保工作,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18.操作人员填写《设备点检记录表》(表10-1);
19.专业维修人员填写《设备点检记录表》(表10-1);
20.机械人员、操作人员填写《专项检查记录表》(表10-2);
21.出租单位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0-3);
22.定期检查故障部位和零件,更换修理后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10-3)(出租单位相关人员填制);
23.修复或更换不合格零部件填写《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验、检修记录》(表10-4)和《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保养记录》(表10-5)(出租单位相关人员填制);
24.主要部件磨损或损坏而大修应填写《建筑起重机械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表10-6)(出租单位相关人员填制)
四、延期、报废、注销
1.630KNM.出厂年限超10年塔机应报废;
2.630KNM-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15年塔机报废;
3.21250KNM、出厂年限超20年塔机报废;
4.SC型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8年报废;
5.SC型施工升降机(井架)出厂年限超5年报废;
6.塔机630KNM以下(不含630KNM)评估合格延期1年;630KNM-1250KNM(不含1250KNM)评估合格延期2年;1250KNM以上评估合格延期3年
五、其他规定
1.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在使用寿命内每年检验一次;安全防坠器使用寿命年;
2.满1年、停用半年、发生事故、初装每60m应重新检测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对机械基础有要求);
4.产权单位应建立职责制度
①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配备机械安管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④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
⑤对机械维修保养,如租赁合同约定除外;
⑥组织专技人员每月对机械完好状况全面检查,填写“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查记录”;
5.安装单位职责
①安装前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②制定安拆事故预案;
③检查安拆施工现场机械安装位置是否满足安拆安全作业;
④按规定办理安拆告知手续;
6.使用单位
①制定机械事故应急预案;
②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及施工阶段、周围环境采取机械使用中安全防护;
③制定机械基础施工方案;
④机械活动作业范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做好作业区安全防护;
⑤制定专职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负责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⑥机械异常停止使用,消除故障隐患后再投入机械使用;
⑦审核备案证明,制造许可证、合格证、特种作业证、安拆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⑧监督产权单位对机械进行检查、维保,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每月保养时间;
7.总包单位
①提供设备安装位置基础施工资料(如地勘资料、碎强度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确保安装、拆卸能需施工条件;
②审核产权备案证明,制造许可证、合格证;
③审核安拆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④审核检查资质,对检测行为监督;
⑤按危大工程管理办法(建质
[2009]8号)审核安拆方案、论证、签字;
⑥审核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制定的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装单位编安拆事故预案,使用单位编使用中的机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⑦制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机械安拆、使用情况;
⑧多台作业时,组织制定实施防碰撞安全措施;
⑨设置相应设备管理机械或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对机械完好性抽查及处理问题;⑩监督产权单位对机械检查、维修保养,督促使用单位对机械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出现故障时,督促使用单位立即停用,并消除故障后投入使用;
8.监理单位
①审核机械备案证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合格证;
②审核安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证;
③审核安拆专项方案;
④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安拆方案,对安拆、顶升过程旁站监理;
⑤审核检测单位资质,并检测行为过程监督;
⑥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情况;
⑦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时,要求使用单位、安装单位限期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使用单位停用,并及时报建设单位,安装、使用单位不听指令的,立即报住建局;
9.自购自用机械不得出租,产权单位出租中不准挂靠和转租;
10.每台塔机至少配备2名司机、2名信号司索工,每台双笼施工电梯至少配备2名司机,机械使用前,使用单位对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填表6-4,如更换操作人员,新的操作人员也应安全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