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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系统一般规定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可包括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人
1.1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和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等子系统检测和验收的范围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高风险对象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1.2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实施的质量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规定外,对于列入国家强制L3性认证产品目录的安全防范产品尚应检查产品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本章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的安全防范系统的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工程验收,
1.34在执行本章各项规定的同时,还须遵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的有关法规对银行、金融、证券、文博等高风险建筑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必须执行公共安全行业L5对特殊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安全防范系统的范围应包括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
1.6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等各子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施工质量检查和观感质量验收,应根据合同技术文件,设计施工图进行L71对电(光)缆敷设与布线应检验管线的防水、防潮,电缆排列位置,布放、绑扎质量,桥架的架设质量,缆线在桥架内的安装质量,焊接及插接头安装质量和接线盒接线质量等;2对接地线应检验接地材料、接地线焊接质量、接地电阻等;3对系统的各类探测器、摄像机、云台、防护罩、控制器、辅助电源、电锁、对讲设备等的安装部位、安装质量和观感质量等进行检验;4同轴电缆的敷设、摄像机、机架、监视器等的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的有关规定;5控制柜、箱与控制台等的安装质量检验应遵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CJB303-2005第6章有关规定执行在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安装、施工测试完成后,经建设方同意可进入系统试运行,试运行周期
1.8应不少于1个月;系统试运行时应作好试运行记录施工准备
22.技术准备11施工前进行图纸会审当会审结果不能满足节能要求时,应向设计单位提出修改建议,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经原节能施工图审查机构批准2施工前应识别原材料、仓库、加工场地、施工过程及其辅助活动中可能存在的环境因素,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进行策划和控制;施工前还应辨识上述活动
⑤微波报警器的探头不应对准可能会活动的物体,如门帘、窗帘、电风扇、排气扇或门、窗等可能会振动的部位
⑥微波报警器的探头不应对准日光灯、水银灯等气体放电灯光源,并应距离1m以上2)微波墙式报警器
①采用L型托架将微波收、发机安装在墙上或桩柱上,收、发机之间要有清晰的视线
②应设置一个供微波墙占用的无任何障碍物和干扰源的带状区域,特别要避免中间有较大的金属物体带状区域的宽度与微波射束的辐射角及监控周界的长度有关,一般宽度为10m20m〜
③当防范区具有比较开阔、平坦和直线性较好的外周界线时,根据微波射束的直线性传播特性,适宜采用两个相对方向发射的微波射束组成一个警戒墙4红外报警器1)主动式红外报警器可根据防范要求,防范区的大小和形状的不同,分别构成警戒线、警戒网、多层警戒等不同的防范布局方式在多组红外发射机与接收机一起使用时,应注意消除射束的交叉误射2)被动式红外报警器(PIR)可根据现场探测模式,直接安装在墙上、天花板上或墙角,其布置和安装原则如下:
①选择安装位置时,应尽可能使入侵者都能处于红外警戒的光束范围内
②应使入侵者的活动有利于横向穿越光束带区,以提高探测度
③为防止误报警,不应将PIR探头对准任何温度会快速改变的物体,诸如电加热器、火炉、暖气、空调器的出风口、白炽灯等强光源以及受到阳光直射的门窗等热源,以免由于热气流的流动而引起误报警
④PIR不能安装在某些热源(如暖气片、加热器、热管道等)的上方或其附近,且应与热源保持至少
1.5m以上的间隔距离
⑤PIR不能安装在强电设备附近
⑥警戒区内不宜有高大的遮挡物遮挡和电风扇叶片的干扰PIR一般安装在墙角,安装高度为2m4m,通常为2nl
2.5m〜〜
⑦在做明线布设,以电钻钻出较大的入线口时,PIR装设完成后须填补缝隙,以防风或虫蚁的入侵而引起误报警5开关式报警器安装磁控开关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干簧管与磁铁之间的距离应按选购产品的要求正确安装2)一般普通的磁控开关不宜在金属物体上直接安装,必须安装时,应采用钢门专用型磁控开关或改用微动开关及其他类型开关器件6超声波报警器1)安装超声波报警器时,应使发射角对准入侵者最有可能进入的场所,以提高探测的灵敏度2)室内的密封性应较好,控制区内不应有大容量的空气流动,不能有过多的门和窗,且均需紧闭收、发机不应靠近空调器、排风扇、暖气等,避开通风的设备及气体的流动在门窗密封性不太好的场所,应采取必要的措施3)房间隔音性能要好,避免室外的超声波噪声所引起的误报警4)应避免室内的家具挡住超声波而形成探测盲区,同时,超声波收、发机也不应对着玻璃、软隔板墙、房门等放置5)空气的温度和相对湿度会影响超声波探测灵敏度在不同的气候条件下安装时,应将灵敏度调整到一个合适的值,并留有余量,以防止气候变化后误报警7声控报警器1)使用声控报警应配合其他种类的警戒措施2)可采用滤波远频技术,以抑制室外的噪声可能引起的误报8振动报警器1)振动式传感器安装在墙壁或天花板等处时,与这些物体必须固定牢固用于探测地面振动时,应将传感器周围的泥土压实2)振动传感器安装的位置应远离振动源(如旋转的电机)在室外应用时,埋入地下的振动传感器应与其它埋入地中的一些物体(树木、电线杆、栏网桩柱等)保持适当的距离,一般应保持1m3nl以上的距离〜9双技术报警器(双鉴器)1)微波一被动红外双鉴器
①安装时,使微波、红外两种探测器的灵敏度在防范区内尽量保持均衡
②对同时能引起的两种探测传感器误报警的环境因素应避开或将影响减至最小2)超声波一被动红外双鉴器
①安装时,应避开同时能引起超声波、红外两种探测器误报警的环境因素
②不适于安装在通风好、空气流动大的位置3)分体式双鉴器安装时,应将这两种探测器径向安排或置于相互垂直的状态10玻璃破碎报警器1)安装时,应将声电传感器正对着警戒的主要方向,探测器对防护玻璃面必须有清晰的视线其正面不应有遮挡物2)安装时应尽量靠近所要保护的玻璃,尽可能地远离噪声干扰源,以减少误报警;探测器的灵敏度应调整到一个合适的值,以能探测到距探测器最远的被保护玻璃即可3)玻璃与墙壁或天花板之间的夹角不得大于90,以免降低其探测力4)用一个玻璃破碎探测器来保护多面玻璃窗,可将玻璃破碎探测器安装在房间的天花板上,并应与几个被保护玻璃窗之间保持大致相同的探测距离,以使探测灵敏度均衡5)有窗帘、百页窗或其他遮盖物,特别是有厚重的窗帘时,探测器应安装在窗帘背面的门窗框架上或门窗的上方6)探测器不要装在通风口或换气扇的前面,也不要靠近门铃,以确保工作可靠性7)声控型单技术玻璃破碎探测器仅适用于无人环境声控-振动型双鉴玻璃破碎探测器应安装在和玻璃同面的墙上,亦可安装在邻近的墙上和天花板上,但装置只能与玻璃有90°转角,不能安装在玻璃对面墙上;次声波-玻璃破碎高频声响双技术玻璃破碎器可以装在玻璃对面的墙上及任何地点,但需满足探测器的探测范围半径要求11其他周界防御报警器1)泄露电缆传感器
①泄露同轴电缆一般埋于周界的地下,常埋于周界的外侧,掩埋深度及两根电缆之间的距离视电缆结构、环境、介质情况及发射机的功率而定
②泄露同轴电缆也可安装入墙内
③泄露同轴电缆通过准确调节其灵敏度,以消除对鸟、猫等小动物或其他小物体通过所引起的误报警
④在掩埋泄露电缆的地表面上不能放置成堆的金属物体
⑤报警器主机应靠近泄露电缆的外侧安装,并通过高频电缆与泄露电缆连接;其交流电源及报警信号输出线则以导线连到置于控制中心的报警控制器上2)振动电缆传感器
①应多划分几个探测区域,即尽量缩短每个区域所控制的探测电缆的长度
②电缆中的固定导体与可移动导线在电缆的终端应当短路相接
③振动电缆应固定在较牢固的栅、网上,并经常与其他的周界防御报警器配合使用3)电场感应式传感器
①电场感应式传感器通常安装在原有的钢丝网的中间或顶部,或围墙的顶部及侧面,也可单独安装在一端埋入土中的桩柱上
②不管采用何种安装方式,场线与感应线之间必须尽量保持平行,线间距约为250〜1000mmo安装时要利用弹簧等物来将各条导线拉紧4)电容变化式传感器
①安装在建筑物的房顶和天空的边缘、墙或栅网的顶部;室内使用时也可安装在门、窗附近及其他入侵者可能翻爬、靠近的场所每隔5m安装一个支架,感应线应保持平直与墙面距离500mni为宜
②应调整好报警的灵敏度,一般在室外调整的灵敏度距离要小些,而在室内调整的灵敏度距离要大些
4.
3.3监控台安装按照本标准
4.
1.2条第3款执行
5.
3.4入侵报警系统调试1调试前准备1)设备平面布置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齐全,确定调试步骤和方法,调试人员的资格应符合要求2)按设计要求,对照图纸检查设备、探测器等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3)检查线路,施工测试记录应符合要求2检查探测器的安装角度、探测范围,报警探测器形成的警戒范围应无盲区3检查探测器独立防拆保护功能4检查防盗报警控制器的自检功能、编程功能、布撤防及旁路功能以及报警发生时的声光显示与记录功能(按国家标准《入侵探测器》GB
10408.1-
10408.6GB/T
10408.
8、GB
10408.9,《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368,《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的有关要求对系统设备进行功能检查)5当有报警联动要求时,检查报警后对应的灯光、摄像机、录像机等相关设备的联动功能6对已建成区域性公共安全防范报警网络的地区,检查系统是否具备直接或间接联网的条件7检查系统与计算机集成系统的联网接口,以及该系统对防盗防入侵报警的集中管理和控制能力8系统应能按时间,按区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或撤防9系统应能显示报警部位、时间,并能记录及提供联动电视监控、灯光等控制接口信号10测试紧急按钮到控制器的直接响应时间一般Wls,到系统微机处理器的响应时间一般为3s以内11紧急按钮通过市话网至报警中心的响应时间20s(电话线路处于主叫状态);检查报警信号应优先(即报警优先抢占话路),并有防破坏措施;检查当电话线破坏时系统应另有辅助办法与报警中心联系12检查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能自动切换13检查报警系统的可靠度应满足相关标准及设计技术要求出入口控制系统工艺流程
4.4线缆敷设一读卡机(IC卡机、磁卡机、感应式读卡机等)安装一监控台安装一系统调试线缆敷设
4.
4.11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的电缆桥架、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线导管、线缆敷设的施工遵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303第
12、第
13、第
14、第15章的内容执行,如有特殊要求应以设计施工图的要求为准2地线、电源线应按规定连接,甩源线与信号线分槽(或管)敷设,以防干扰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Q读卡机(1C卡机、磁卡机、感应式读卡机等)的安装
4.
4.21应安装在平整、坚固的地方,保持水平,不能倾斜2一般安装在室内,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措施及防撞装置,并不应受到直射阳光监控台安装
4.
4.3按照本标准
4.L2条第3款执行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调试
4.
4.41读卡系统的调试一般用一组不同类型的卡(其中包括正常可用的卡、定时可用的卡、已超时不可用的卡、黑名单的卡、卡+密码、卡+防劫持码等)对每台读卡机(含非接触式读卡机)进行判别和处理,工作正常;系统的开门、关门、提示、记忆、统计和打印等处理功能应正常2指纹、声纹、视网膜、掌纹和复合技术等识别系统按产品技术说明书和设计要求进行调试3检查各种鉴别方式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并按有效设计方案达到相关功能要求4对每一次有效的进入,检查主机应能储存进入人员的相关信息,对非有效进入或被胁迫进入应有异地报警功能5检查微处理器或计算机控制系统,应具有时间、逻辑、区域、事件和级别分档等判别及处理功能6检查系统防劫、求助、紧急报警应正常工作,应具有异地声光报警与显示功能7检查系统与计算机集成系统的联网接口以及该系统对出入口(门禁)控制系统的集中管理和控制能力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工艺流程
4.5线缆敷设一前端设备(读卡机、闸门机、车辆出入检测装置、信号指示器等)安装一监控室主机等设备安装一系统调试线缆敷设
4.
5.11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的电缆桥架、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线导管、线缆敷设的施工遵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303第
12、第
13、第
14、第15章的内容执行,如有特殊要求应以设计施工图的要求为准2地线、电源线应按规定连接,电源线与信号线分槽(或管)敷设,以防干扰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Q o前端设备(读卡机、闸门机、车辆出入检测装置、信号指示器等)安装
4.
5.2闸门机和读卡机(IC卡机、磁卡机、发卡(票)机、验卡(票)机等)的安装规定11)应安装在平整、坚固的水泥基墩上,保持水平,不能倾斜2)一般安装在室内,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措施及防撞装置3)闸门机与读卡机安装的中心间距一般为
2.
42.8mo〜2车辆出入检测装置1)车辆出入检测装置包括两种典型的检测方式光电(红外线)检测方式和环形感应线圈方式2)光电(红外线)检测装置在安装时除收发装置应相互对准外,还应避免太阳光线直射接收装置(受光器)3)环形感应线圈检测装置的感应线圈埋设深度距地表面不小于
0.2m,长度不小于
1.6m,宽度不小于
0.9m,感应线圈至机箱处的线缆应采用金属管保护,并固定牢固;感应线圈应埋设在车道居中位置,并与读卡机、闸门机的中心间距保持在
0.9m左右,且保证环形线圈
0.5m平面范围内不可有其它金属物,严防碰触周围金属3信号指示器1)车位状况信号指示器应安装在车道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其底部离地面高度保持
2.0m-
2.4m左右2)车位状况信号指示器一般安装在室内,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措施;安装在停车位上高度应在
2.1m以上3)车位引导显示器应安装在车道中央上方,便于识别引导信号;其离地面高度保持
2.0m
2.4m左右;显示器的规格一般不小于长
1.0m,宽
0.3m〜4)出入口信号灯与环形线圈或红外装置的距离至少应在5nl以上,10m15m为宜〜监控室主机等设备安装
4.
5.3按照本标准
4.
1.2条第3款执行停车场(库)管理系统调试
4.
5.41检查感应线圈的位置和响应速度2车库管理系统的车辆进入、分类收费、收费指示牌应正确,导向指示正确3闸门机应工作正常,进/出口车牌号复核等功能应达到设计要求4读卡器正确刷卡后的响应速度达到设计或产品技术标准要求5闸门的开放和关闭的动作时间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标准要求6按不同建筑物要求而设置的不同的管理方式的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应正常工作,且应符合设计要求;通过计算机网络和视频监控及识别技术,应能实现对车辆的进出行车信号指示、计费、保安等方面的综合管理,且符合设计要求7检查入口车道上各设备(自动发票机、自动闸门机、车辆感应检测器、入口摄像机等)以及各自完成IC卡的读/写、显示、自动闸门机起落控制、入口图像信息采集以及收费主机的实时通信等功能均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性能标准的要求8检查出口车道上各设备(读卡机、验卡机、自动闸门机、车辆感应检测器等)以及各自完成IC卡的读/写、显示、自动闸门机起落控制以及与收费主机的实时通信等功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标准9检查收费管理处的设备(收费管理主机、收费显示屏、打印机、发/读卡机、通信设备等)以及各自完成车道设备实时通信、车道设备的监视与控制、收费管理系统的参数设置、IC卡发售/挂失处理及数据收集、统计汇总、报表打印等功能应符合设计与产品技术标准10检查系统与计算机集成系统的联网接口以及该系统对车库管理系统的集中管理和控制能力1)调试硬件与软件至正常状态,符合设计要求2)各子系统的输入/输出能在集成控制系统中实现输入/输出,具显示和记录能反映各子系统的相关关系3)对具有集成功能的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有关标准进行检查成品保护5安全防范系统的成品保护要求执行下列规定
5.11监控机房应有专人值班,对安防控制主机等设备应设置密码,以免被外人进行操作,机房的门应加锁,未经许可非安装人员不准入内2摄像机、探测器等安防设备应装保护外壳,防止人为破坏系统检测6安全防范系统的系统检测应由国家或行业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
6.1内容、合格判据应执行国家公共安全行业的相关标准安全防范系统检测应依据工程合同技术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设计变更说明和洽商记
6.2录、产品的技术文件进行安全防范系统进行系统检测时应提供
6.31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2隐蔽工程和过程检查验收记录;3工程安装质量和观感质量验收记录;4设备及系统自检测记录;5系统试运行记录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6.41子系统功能应按设计要求逐项检测;2摄像机、探测器、出人口识读设备、电子巡查信息识读器等设备抽检的数量不应低于20%,且不应少3台,数量少于3台时应全部检测;3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子系统检测合格4全部子系统功能检测均合格的,系统检测应判定为合格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的功能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6.51布防/撤防功能;2监控图像、报警信息以及其他信息记录的质量和保存时间;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的各子系统之间的联动;4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的联动、报警信号的输出接口;5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的各子系统对监控中心控制命令的响应准确性和实时性;6监控中心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的各子系统工作状态的显示、报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安全防范系统综合防范功能检测应包括
6.61防范范围、重点防范部位和要害部门的设防情况、防范功能,以及安防设备的运行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防范盲区;2各种防范子系统之间的联动是否达到设计要求;3监控中心系统记录(包括监控的图像记录和报警记录)的质量和保存时间是否达到设计要求;4安全防范系统与其它系统进行系统集成时,应按照本标准第
3.
2.7条的规定检查系统的接口、通信功能和传输的信息等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6.71应检测系统控制功能、监视功能、显示功能、记录功能、回放功能、报警联动功能和图像丢失报警功能等,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中有关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2对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还应检测下列内容1)具有前端存储功能的网络摄像机及编码设备进行图像信息的存储;2)视频智能分析功能;3)音视频存储、回放和检索功能;4)报警预录和音视频同步功能;5)图像质量的稳定性和显示延迟入侵报警系统的检测应包括入侵报警功能、防破坏及故障报警功能、记录及显示功能、系统
6.8自检功能、系统报警响应时间、报警复核功能、报警声级、报警优先功能等,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中有关入侵报警系统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出人口控制系统的检测应包括出入目标识读装置功能、信息处理/控制设备功能、执行机构
6.9功能、报警功能和访客对讲功能等,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中有关出入口控制系统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电子巡查系统的检测应包括巡查设置功能、记录打印功能、管理功能等,并应按现行国家标
6.10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中有关电子巡查系统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1应检测识别功能、控制功能、报警功能、出票验票功能、管理功能和显示功能等,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中有关停车库(场)管理系统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2应检测紧急情况下的人工开闸功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检测时,应检查监控中心管理软件中电子地图显示的设备位置,且与现场
6.12位置一致的应判定为合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6.13GB50348的有关规定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对危险源的风险进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并进行策划和控制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及控制措施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3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和环境交底,明确施工方法及质量标准、环境保护、节能降耗、职业健康安全等控制措施主要材料准备
2.2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前端设备(CCD摄像机、镜头、云台、防护罩、解码器,一体化摄像机等)、矩阵控制器、终端设备(多画面分割器、监视器、录像机、PC、数字式录像机、报警器、电梯层面显示器)等2入侵报警系统各类报警器(开关、振动、超声波、次声、主动与被动红外、微波、激光、多种技术复合等报警器)、报警控制器等3电子巡查系统计算机、网络收发器(或传送单元)、前端控制器(或手持读取器)、巡查点(或编码片)等4出入口控制系统中央管理机、控制器、读卡器(门磁开关,电子门锁等)、执行机构等5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入口/出口控制装置(验票机、感应线圈与栅栏机)、信道管理的引导系统及管理中心(收费机、中央管理主机)、通信管理(内部电话主机)设备等各子系统通用材料传输缆线(同轴电缆、电话电缆、双绞线、光纤等)、桥架线槽、电6缆、管材、型材、膨胀螺栓等主要机具准备
3.3施工机具电焊机、切割机、砂轮机、对讲机、光纤熔接机、电工专用工具等测试仪器数字万用表、场强仪(用于射频传输系统)、示波器、逻辑笔、小型监视器(用于室外分系统或摄像机的测试)、彩色信号发生器、噪声测量仪、波形监视器、扫频仪、光纤传输专用测试仪、对讲机、便携式计算机等作业条件
4.4安全防范系统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已完成机房、弱电竖井的建筑施工;2预埋管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3具备各信息采集点的施工安装条件;4监控设备220V电源及接地安装已完成,具备安装条件材料质量控制
33.1安全防范系统的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执行下列规定1安全防范系统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或行业授权的认证机构(或检测机构)认证(检测)合格2安全防范系统产品取得相应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
3.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1组成视频安防监控系统CCTV的前端设备(如CCD摄像机、镜头、云台、防护罩、解码器,一体化摄像机等)、控制设备(如视频矩阵切换器、双工多画面视频处理器、多画面分割器、视频分配器等)、终端设备(如多画面分割器、监视器、录像机、PC、数字式录像机、报警器、电梯层面显示器等)、传输缆线(同轴电缆、双绞线、光纤等)等器材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具有开箱清单、产品技术说明书、合格证等质保资料,数量符合图纸或合同的要求2摄像机镜头的焦距、自动光圈、Cs/C接口标准、光通量等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3视频信号传输电缆应使用75特性阻抗的同轴电缆4设备产品的企业应提供“生产登记批准书”的批准文件或“安全认证”的有关文件
3.3入侵报警系统1各类报警器(开关、振动、超声波、次声、主动与被动红外、微波、激光、多种技术复合等报警器)、报警控制器及传输缆线应具备产品的技术说明书、质保资料,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数量符合图纸或合同的要求;设备进入现场,应具有开箱清单,产地证明等随机资料2微波入侵探测器、被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和防盗报警器等产品在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及批准日期,并提供相应的产品检验报告
3.4电子巡查系统1组成电子巡查系统的计算机、网络收发器(或传送单元)、前端控制器(或手持读取器)、巡查点(或编码片)等设备及传输线缆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具备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质保资料•,数量和备件符合图纸或合同要求2产品外观应完整,无损伤和任何变形3有源设备到场后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且应符合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和设计要求
3.5出入口控制系统1构成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的中央管理机、控制器、读卡器(门磁开关、电子门锁等)、执行机构等器材设备应具备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质保资料,还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数量符合图纸或合同的要求设备进入现场,应有开箱清单、产地证明等随机资料2产品外观应完整,无损伤和任何变形3有源设备到场后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且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要求
3.6停车库(场)管理系统1构成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的入口/出口控制装置(验票机、感应线圈与栅栏机)、信息管理的引导系统、管理中心(收费机、中央管理主机)、通信管理(内部电话主机)设备、传输线缆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应有技术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质保质料,数量应符合图纸或合同要求2产品外观应完整,无损伤和任何变形3有源设备到场后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且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标准要求施工操作工艺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艺流程
4.1线缆敷设一摄像机安装一控制箱(台)、监控台安装一系统调试线缆敷设
4.
1.1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电缆桥架、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线导管、线缆敷设的施工遵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303第
12、第
13、第
14、第15章的内容执行,如有特殊要求应以设计施工图的要求为准2地线、电源线应按规定连接,电源线与信号线分槽(或管)敷设,以防干扰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Q3电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直径的15倍;4电源线宜与信号线、控制线分开敷设;5室外设备连接电缆时,宜从设备的下部进线;6电缆长度应逐盘核对,并根据设计图上各段线路的长度来选配电缆宜避免电缆的接续;当电缆接续时应采用专用接插件7架设架空电缆时,宜将电缆吊线固定在电杆上,再用电缆挂钩把电缆卡挂在吊线上挂钩的间距宜为
0.5m
0.6m根据气候条件,每一杆档应留出余兜〜8墙壁电缆的敷设,沿室外封面宜采用吊挂方式;室内封面宜采用卡子方式墙壁电缆当沿墙角转弯时,应在墙角处设转角墙担电缆卡子的间距在水平路径上宜为
0.6m;在垂直路径上宜为lmo9直埋电缆的埋深不得小于
0.8m,并应埋在冻土层以下;紧靠电缆处应用沙或细土覆盖,其厚度应大于
0.1m,且上压一层砖石保护通过交通要道时,应穿钢管保护电缆应采用具有铠装的直埋电缆,不得用非直埋式电缆作直接埋地敷设转弯地段的电缆,地面上应有电缆标志10敷设管道电缆,应符合下列要求1)敷设管道线之前应先清刷管孔;2)管孔内预设一根镀锌铁线;3)穿放电缆时宜涂抹黄油或滑石粉;4)管口与电缆间应衬垫铅皮,铅皮应包在管口上;5)进入管孔的电缆应保持平直,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防鼠等处理措施11管道电缆或直埋电缆在引出地面时,均应采用钢管保护钢管伸出地面不宜小于
2.5m;埋入地下宜为下3nl5m〜12监控室内,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地槽或墙槽时,电缆应从机架、控制台底部引入,将电缆顺着所盘方向理直,按电缆的排列次序放入槽内;拐弯处应符合电缆曲率半径要求电缆离开机架和控制台时,应在距起弯点lOnrni处成捆捆绑,根据电缆的数量应每隔100mm200mm捆绑一次〜2)采用架槽时,架槽宜每隔一定距离留出线口电缆由出线口从机架上方引入,在引入机架时,应成捆绑扎3)采用电缆走道时,电缆应从机架上方引入,并应在每个梯铁上进行绑扎4)采用活动地板时,电缆在地板下可灵活布放,并应顺直无扭绞;在引入机架和控制台处还应成捆绑扎13光缆的敷设按本标准
8.
4.2条第5款的规定执行摄像机安装
4.
1.21云台、解码器的安装1)云台的回转范围、承载能力、旋转速度和使用的电压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标准规范规定2)云台安装在支架上应牢固,转动时无晃动;负载安装的位置不应偏离回转中心3)安装完毕后,检查云台的水平、垂直转动角度和定值控制是否正常,并根据设计要求整定云台转动起点和方向4)解码器(箱)应安装在云台附近,但不应影响建筑的美观,也可在吊顶内安装,但须有检修孔,以便维修或拆装2摄像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满足监视目标视场范围要求,并具有防损害防破坏能力2)摄像机宜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到外界损伤的地方,也不应影响附近现场人员的工作和正常活动3)在摄像机最佳安装位置确定后,选配合适的镜头取得摄像景物效果4)安装前,摄像机应逐个通电检查和粗调调整后焦面、电源同步等性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方可安装5)安装高度室内距离地面不低于2m,室外距离地面不低于
3.5m6)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厢门左侧(或右侧)上角(或顶部),并应能有效监视电梯厢内人员摄像机的光轴与电梯厢的两个面壁成45°角,与电梯天花板成45°俯角为宜7)各类摄像机应保持牢固,绝缘隔离,注意防破坏;摄像机经功能检查、监视域的观察和图像质量达标后方可固定8)在高压带电的设备附近安装摄像机时,应遵守带电设备的安全规定9)摄像机配套装置(防护罩、支架、雨刷等器材D安装应灵活牢固10)摄像机信号导线和电源导线应分别引入,并用金属管保护,引入的电缆宜留有1m的余量,不得影响摄像机的转动;摄像机的电缆和线均应固定,并不得用插头承受电缆的自重
①摄像机的镜头应避免逆光安装,若必须逆光安装的场合,应选择将监视区的光对比度控制在最低限度范围内
②在高温多尘的场合,对目标实行远距离监视控制和集中调度的摄像机要加装风冷防尘保护设施控制箱(台)、监控台安装
4.L31控制箱(台)安装控制箱(台)安装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303第6章的内容执行2监控台机架安装1)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有困难时可根据电缆地槽和接线盒位置作适当调整;2)机架的底座应与地面固定;3)机架安装应竖直平稳,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4)几个机架并排在一起,面板应在同一平面上并与基准线平行,前后偏差不得大于3mm;两个机架中间缝隙不得大于3mm对于相互有一定间隔而排成一列的设备,其面板前后o偏差不得大于5mni;5)机架内的设备、部件的安装,应在机架定位完毕并加固后进行,安装在机架内的设备应牢固、端正;6)机架上的固定螺丝、垫片和弹簧垫圈均应按要求紧固不得遗漏3控制台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台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控制台应安装竖直,台面水平;3)附件完整,无损伤,螺丝紧固,台面整洁无划痕;4)台内接插件和设备接触应可靠,安装应牢固;内部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扭曲脱落现象4监视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视器安装在固定的机架和机柜上,小屏幕监视器也可安装在控制台操作柜上当安装在柜内时,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并注意电磁屏蔽2)监视器的安装位置应使屏幕不受外来光直射,当有不可避免的光照时,应有避光措施3)监视器的外部可调部分,应便于操作系统调试
4.
1.41调试前准备1)按设计要求,对照图纸逐一或抽查,检查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2)仔细检查供电的电压、极性和相位等应符合设计要求3)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短路等应进行处理,检查其记录单4)要有调试大纲(或方案),并经有关方确认、审核后进行调试2检查摄像机与镜头的配合、控制和功能部件(如云台、变焦、光圈及防护罩等)的技术状态应合理、正常,应无明显逆光现象,符合产品技术标准3检查系统摄像机监控范围要达到公共安全防范的需要和设计要求,调整聚焦和后靶面使控制面、清晰度、灰度等级等达到系统技术指标;在调整时要注意有足够的照度和必要的逆光处理等4摄像机云台和镜头的遥控功能要能调整到应有的范围,一般通过解码器的硬件装置来实现的1)摄像机接通后,在监视器上显示图像,图像清晰时,遥控变焦,遥控自动光圈,观察变焦过程中的图像清晰度应无异常;2)遥控电动云台带动摄像机旋转,云台运转应平稳、速度均匀、无噪声、电机无发热现象,在静止和旋转过程中图像清晰度应变化不大调试过程中应注意避免遥控延迟和机械冲击等不良现象5调整监视器、录像机、视频打印机、图像处理器、同步机、编码器、解码器等设备使其工作正常,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下,监视图像质量和系统技术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图像质量可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应不低于4级;2)相对应4级图像质量的信噪比应符合表
4.
1.2-1的规定;表
4.
1.2-1信噪比(dB)指标项目黑白电视系统彩色电视系统随机信噪比3736单频干扰-1037电源干扰4037脉冲干扰37313)图像水平清晰度黑白电视系统不应低于400线,彩色电视系统不应低于270线;4)图像画面的灰度不应低于8级;5)系统的各路视频信号,在监视器输入端的电平值应为IVp-p±3dB VBS;6)系统各部分信噪比指标分配应符合表
4.
1.2-2的规定表系统各部分信噪比指标分配(dB)项目摄像部分传输部分显示部分连续随机信噪比4050457)系统在低照度使用时,监视画面应达到可用图像,其系统信噪比不得低于25dB注o
①VBS为图像信号,消隐脉冲和同步脉冲组成的全电视信号的英文缩写代号
②可用图像是指在监视低照度画面时,能够辨认画面物体轮廊的图像6视频控制矩阵的调整,调整操作程序的软件使其设置功能正常,切换功能正常,字符迭加功能正常应有摄像机位置、时间、日期等字符标识,电梯内图像画面应迭加有楼层字符等显示标识,所有显示应稳定正常7检查主机操作应正常,并按正式设计方案达到相关功能要求8检查记录图像的回放质量应达到可用图像的要求9检查系统与计算机集成系统的联网接口以及该系统对电视监控系统的集中管理控制能力电子巡查系统工艺流程
4.2线缆敷设一巡查点设备安装一系统调试
2.1线缆敷设
4.1电子巡查系统的电缆桥架、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线导管、线缆敷设的施工遵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303第
12、第
13、第
14、第15章的内容执行,如有特殊要求应以设计施工图的要求为准;2地线、电源线应按规定连接,电源线与信号线分槽(或管)敷设,以防干扰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巡查点设备安装
4.
2.21有线巡查信息开关或无线巡查信息钮,应安装在各出入口、主要信道、各紧急出入口、主要部门或其它需要巡查的站点上,高度和位置按设计和规定要求设置2安装应牢固、端正,户外应有防水措施系统调试
4.
2.31调试前准备1)具备设备平面布置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确定调试步骤和方法,并经审核后实施2)检查线路,施工测试记录(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等应符合要求2读卡式电子巡查系统应保证确定为巡查用的读卡机在读巡查卡时正确无误,检查实时巡查应和计划巡查相一致,若不一致应能发出报警3采用巡查信息钮(开关)的信息正确无误,数据能及时收集、统计、打印4按照巡查路线图检查系统的巡查终端、读卡机的响应功能5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6检查电子巡查系统对任意区域或部位按时间线路进行任意编程修改的功能以及撤防、布防的功能7检查系统的运行状态、信息传输、故障报警和指示故障位置的功能8检查电子巡查系统对巡查人员的监督和记录情况、安全保障措施和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的处理手段9对在线联网式的电子巡查系统还需要检查电子地图上的显示信息、遇有故障时的报警信号以及和电视监视系统等的联动功能10电子巡查系统的数据存储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
4.入侵报警系统工艺流程3线缆敷设一探测报警器安装一监控台安装一系统调试
5.线缆敷设
3.11入侵报警系统的电缆桥架、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线导管、线缆敷设的施工遵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303第
12、第
13、第
14、第15章的内容执行,如有特殊要求应以设计施工图的要求为准;2地线、电源线应按规定连接电源线与信号线应分槽(或管)敷设,以防干扰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大于1Q3从传感器到控制报警器的信号线,多选用双绞线,线长以不超过100m为宜4信号线不宜与强电线同管或平行敷设若平行敷设,则两者间距不得小于50nlm5探头信号线与避雷线平行间距不得小于3m,垂直交叉间距不得小于L5m
6.
3.2探测报警器安装入侵报警系统探测报警器包括微波、红外、开关式、超声波、声控、振动、双技术、玻璃破碎、其他周界防御报警器等1探测报警器安装场合及要求应符合合同和设计图纸要求1)对某些不设围墙的开放式建筑及设有金融营业场所、重要库房等建筑还应安装门磁开关、玻璃破碎报警器等,并考虑周界报警;2)金融营业柜台(含商场收银台)、重要仓库、居室等应配有紧急报警按钮;3)系统应能按时间、按区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或撤防;4)系统应能显示报警部位、时间,并能记录及提供联动电视监控、灯光等控制接口信号;5)系统应能考虑与属地区域公共安全防范报警系统联网的需要和可能2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一般规定1)各类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根据可选用产品的特性及警戒范围要求进行安装2)周界入侵探测器的安装,位置要对准,防区要交叉,不留死区室外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要求和防护范围3)底座和支架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应采用可靠连接方式4)外接导线应留有适当的余量5)探头与报警设备两端均要接上滤波电容6)探头不得靠近和直接近距离朝向发热体、发光体、风口、气流通道、窗口和玻璃门窗7)探头入线口不能开得太大,否则会造成虫、蚁的侵入和风吹,以及灰尘的进入8)探头周围应无遮挡物和小动物搭脚的固定物9)探头的实际使用距离与产品标称距离应有20%30%的余量〜10)报警器的供电尽可能不与大功率设备和易产生电磁辐射的电器共线11)当探头离报警控制器距离较远时,应注意工作电流与线路压降在必须安装工作电流大的探测器且走线很长的场所,应采取就近供电的方法,在控制室采用遥控的方法控制电源的通断3微波报警器1)雷达式微波报警器
①微波对非金属物质的穿透性可能造成误报警,因此微波探测器应严禁对着被保护房间的外墙、外窗安装同时在安装时应调整好微波报警传感器的控制范围和其指向性应将报警传感器悬挂在距地面
1.5m2nl左右高处,探头稍向下俯视,使其方向性指向〜地面,并把探测器的探测覆盖区限定在所要保护的区域之内,使因其穿透性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减至最小
②探测器应尽可能地覆盖出入口,以获得高的探测率
③微波报警器探头不应对着大型金属物体或具有金属镀层的物体
④当在同一室内需要安装两台以上的微波报警器时,它们之间的微波发射频率应有所差异,一般相差25MHz以上,而且不宜相对放置,以防止交叉干扰,产生误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