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申请一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申请二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申请三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行业评定标准中的企业安全绩效要求高于本条款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要求的,按照本条款执行评审依据相应的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下同)采用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评审标准如下一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90分(大型集团公司9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90分);二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集团公司8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三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60分评定标准满分不为100分的,按100分制折算
二、食品安全标准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是2017年4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