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延续煤炭经营资格申报材料规范根据《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规定,为规范煤炭经营资格监管,现对审查监管的煤炭经营企业申请延续煤炭经营资格,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制定规范如下
一、延续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文件由申请延续煤炭经营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主送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监管部门的正式请示文件文件应如实反映企业概况、企业类型、经营方式、煤炭经营资格各项法定条件具备情况,本企业经营煤炭的资源构成、市场分布和运输条件,以及规划煤炭经营规模等情况附申请企业的公司章程,内容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二、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表(延续)由申请企业按照附件
二、三规定的格式和填写说明如实填报
三、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由申请企业或委托咨询机构对本企业继续从事煤炭经营作出的全面分析评价报告基本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注册资本、地址、企业类型、资产状况、领导成员、内设机构、员工构成、现有经营业务和收入、利税情况等
(二)继续从事煤炭经营的必要性从企业所处的宏观、微观经济环境和对煤炭市场的分析入手,说明继续从事煤炭经营的目的和意义
(三)继续从事煤炭经营的可行性着重对继续从事煤炭经营必须具备的储煤场地、运输和装卸设施、计量设施、质量检验设施、环保设施、专业人员、流动资金等基本内在条件,及现有煤炭储备、煤炭货源、销售市场分布和主要运输途径等基本外在条件进行分析
(四)煤炭经营实施安排说明企业继续从事煤炭经营的理念、方针、策略、目标和重点工作等
(五)煤炭经营效益预测对煤炭经营规模、成本、收入、利税等情况作出预测
(六)结论在以上分析基础上,对继续从事煤炭经营作出基本结论
四、注册资本证明企业应出具最近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合格、加盖年检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为董事长,未设董事会的为执行董事)职务任命文件或董事会关于选举产生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由公安机关颁发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六、企业办公场所证明需注明办公场所详细通讯地址拥有办公场所产权的,应出具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属租赁的,应提供要素齐全、规范的办公场所租赁协议和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给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七、储运场地证明储煤场地提供按土地标记划出的平面图,标明面积和具体位置;提供与租赁方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及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独立拥有产权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批发企业提供独立拥有产权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八、煤炭储运场地和设施环保合格证明提供由煤炭储运场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煤炭储运场地和设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证明
九、煤炭计量、质检设施合格证明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与企业煤炭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煤炭计量设施、质量检验设施的合格证明(批发企业提供独立拥有产权的煤炭计量设施、质量检验设施的合格证明)
十、煤炭计量、质检人员上岗证书提供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从事煤炭计量、质量检验工作,数量与企业煤炭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上岗资格证书(批发企业提供本企业职工具有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从事煤炭计量、质量检验工作,数量与企业煤炭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上岗资格,需附企业与煤炭计量、质检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上述各种材料统一使用尺寸纸张,按规定排序,编制目录和页A4码,采用活页形式装订,保证字迹清楚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伪造和弄虚作假,申请企业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