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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根据公司的要求,强化本部门对运用、存储放射源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规定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部门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的存储、运用、转移、运输3人员要求
3.1全体人员必需充足重视并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
3.2全部进行与放射源工作有关的操作人员都必需经过健康检查、放射防护专业学问和相关法规学问培训,合格后获得“放射卫生防护学问培训证”,并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
3.3工作人员要预先正确戴好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提前做好试验的全部准备工作4总则
4.1本部门触及放射源的试验在运用放射源前需根据公司的《操作辐射源放射防护一般准则》制定具体的本部门“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并报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审批备案5放射源的存储
5.1放射源存储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施行双人双锁制度,一人负责门禁卡和密码,一人负责钥匙,不得将其任意更换或交与他人保管,必需由两位管理员同时开门方能进入源室
5.2放射源存储室和各放射源罐要有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牌,以及核素名称、编号、活度等资料
5.3除了放射源室管理员和放射源领用人员,其它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源室
5.4放射源必需存放在屏蔽罐中,确保其开关(铅罐盖)处于闭合状态;并将铅罐保存在源室内的保险柜中,而且要分类、分项存放,不得任意挪动保险柜的位置
5.5放射源室内不能存放非放射性物品,严禁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存放在其附近
5.6放射源的资料健全,认真填写《放射源管理记录本》,内容包括核素名称、编号、活度、生产(刻度)时间、生产单位、铅罐口的剂量率等,《放射源管理记录本》不答应撕毁和缺页
5.7放射源运用者领用放射源前,需根据规定填写《放射源运用申领审批单》,申领者及其部门放射安全负责人、放射源室放射安全负责人签字后才能生效,放射源管理员不得将放射源任意交予他人运用
5.8放射源进出源室,管理员和领用者都必需在交接前严格检查放射源是否完好无损,并用环境剂量率仪测量铅罐口的剂量率,与原始记录进行比照,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
5.9放射源室管理员必需催促放射源领用者按时归还领用的放射源
5.10日常管理1)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前,必需按时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提交自查结果(根据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的通知执行)o2)源室管理员每周自查一次,并认真填写《放射源安全检查记录》3)源室内要保持卫生清洁4)严禁在源室内饮食、吸烟5)放射源出入室后要清理工作现场,消退事故隐患6)设置录象监控员,保证其电视监控装备的正常运转,每周自查一次,查看录象监控记录是否有异样状况7)定期检查灭火器、红外防盗报警器、电视监控系统、个人剂量报警仪、环境剂量率仪的工况,确保这些装备能够正常工作8)每次进出源室前后,认真检查源室门和保险柜是否处于锁好状O9)每天下班前应检查放射源是否都已入库,并且根据要求存放10)定期进行源室内及其四周的剂量监测工作6放射源的运用
6.1放射源运用者首先要做好试验的准备工作,放置好防护用品
6.2放射源运用者需预先根据规定填写《放射源运用申领审批单》,其本人及部门放射安全负责人、放射源所属部门放射安全负责人、放射源室放射安全负责人四方签字后才能生效,凭《放射源运用申领审批单》到放射源存储室办理领用手续
6.3放射源在领用和回交的过程中,领用人员和放射源管理员要检查放射源是否有破损,用剂量率仪测量铅罐口剂量率,并与原始记录进行比照,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确定
6.4放射源在到达试验工作场所前,操作人员不得打开铅罐盖,保证放射源一直密封在铅罐中
6.5操作人员在打开铅罐取出放射源之前,必需事先建立辐射防护安全掌握区(边界剂量按小于luSv/h掌握),并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牌,防止其他人员误入;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6.6运用放射源时,需用专用的镶子夹取,不得用手直接接触放射源,轻取轻放,保证源的完好性;并且尽可能削减与源接触的时间,每完成一次试验应将放射源放回铅罐中或关好屏蔽罐的防护门
6.7放射源领用者必需负责放射源领出源室到还回源室前的全部安全管理工作,严禁杜绝放射源处于失控的状态假如试验中途不再运用时,领用者要负责照看,试验结束应立刻归还源库,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设“小仓库”
6.8试验结束后,应对放射源得工作场所进行环境剂量监测,确保没有将放射源遗漏在工作场所
6.9操作人员完成工作后应立刻洗手,身体其它暴露部位假如接触到放射源、铅罐、铅砖等物品也应立刻清洗
6.10的运输转移
7.1放射源离开或进入密云基地必需上报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审批备案,并需要制定具体周密的《放射源运输转移方案》
7.2严禁随身携带放射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需用公司车辆运输放射源时,必需向行政部说明运输的内容,并报放射管理小组审批备案
7.3放射源在运输过程中,必需摆放坚固、稳妥;运输车辆中途停车时,要有专人看管;除司机、押运员外,不答应搭乘其它人员
7.4运输前必需经辐射防护部检测其剂量水平,各类人员座位处的辐射水平不超过
0.02mSv/ho
7.5其他具体事宜根据GB11806-20XX《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执行
7.6措施
8.1发生放射安全异样情况(包括人员误照耀,放射源损坏、脱落等),必需立刻向本部门放射安全负责人和放射安全管理小组报告,实行妥当措施,撤离人员、爱护现场,削减和掌握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8.2发生放射源丧失、被盗事故时,必需立刻报告本部门放射安全负责人和放射安全管理小组,并且爱护好现场,亲密协作公安、卫生、环保部门工作,以便快速查找、侦破
8.3发生火灾时,火势较小时,应立刻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火源;如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应快速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告本部门放射安全负贝人和放射女全管理小组,以便按时处理灭火后的具有放射源的现场
8.4实施细则根据《放射事故及意外大事应急处置预案》NTRPD/M-05001执行9相关记录9」《放射源管理记录本》
9.2《放射源运用申领审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