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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机械租赁施工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一.为加强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保障体系,避免经营风险,维护分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分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三.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包括分公司所属单位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备案、归档及考核奖惩等四.本办法所称各单位是指分公司下属的服务站、作业队等五.分公司实行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统一授权、分工负责、归口把关的合同管理体制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合同专项管理部门以及合同执行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六.合同部是分公司的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七.财务部、技术部、综合部是合同专项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与合同管理有关的工作八.专项管理部门和各单位应配备合同管理员九.合同的起草应由相关部门(即合同承办人)或以相关部门为主承担十.合同文本应尽量使用公司法律事务部下发的范本,如需自行拟定,应当做到条款齐全、内容具体、权责明确、逻辑严密、表述清楚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等,应当设立定义条款涉及的数字、日期,应当注明是否包含本数十一.合同条款须明确数量、质量、安全、价款(酬金)、履行期限、地点、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十二.订立合同必须符合下列程序
1.意向接触由各单位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定至少一名合同承办人负责资信调查;
2.合同谈判由合同承办人组织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
3.评审会签填写《合同评审表》,由合同承办人组织其他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审查会签;
4.合同签订由各单位负责人或分公司经理授权委托人签订合同;
5.登记备案、归档由合同部统一编号和登记备案;合同签订后按照不同类别分别归档,更新《合同台账》;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由合同承办部门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
6.完成合同订立的其他程序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合同必须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鉴证或公证机关公证的,由合同承办人负责办理具体有关手续十三.合同评审主要程序
1.合同承办部门向相关业务部门提交合同草案,并召集各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审查会签,合同部根据各审查会签部门提出的意见对合同文本作出修改
2.技术部审查内容:合同中技术标准、参数是否科学、先进,结算的核定办法,相关专业条款是否完善
3.财务部审查内容资金、资产的合法性;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其它相关内容
4.合同部审查内容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公司法律、政策和本办法规定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5.修改后的合同经分公司领导审查后由合同承办部门报送上级单位进行评审,最后形成合同定稿
6.定稿的合同文本与审查、评审意见一并归档备查十四.合同生效后,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十五.合同承办部门在合同签订后应根据合同约定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对合同的履约责任进行分解,对有关部门进行合同交底,承担履约责任的业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履行合同十六.合同部应当根据各履约部门报送的书面报告,及时了解长期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提出意见十七.承担履约责任的业务部门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或存在其他损害分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形,应及时书面报告分公司领导,同时抄送合同部,、尽可能减少和避免损失,以维护分公司的合法权益十八.合同的变更、解除、或不能履行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十九.合同纠纷的处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二十.合同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文本及份数、各文本保存记录;
2.合同承办人记录;
3.合同附件、审查会签意见及其他有关文件;
4.履行情况记载;
5.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二十一.合同管理工作纳入薪酬考核评价二十二.合同档案管理不善,有缺、漏、错等现象,发现一次,对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合同管理员罚款50元二十三.已签订的合同相关手续不齐的,发现一处,对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合同管理员罚款50元二十四.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单位未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合同交底的,发现一处,对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合同管理员罚款50元二十五.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或个人,酌情给予表彰或奖励
1.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为分公司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2.检举、揭发和抵制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违章和犯罪活动有功的;
3.其他应给予奖励的情形二十六.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进行行政处分或责令经济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订立虚假合同、伪造合同;
2.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订立合同或收受贿赂,以谋取个人或小集体利益为目的,损害本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
3.合同文本管理不善或泄露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造成签约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4.不及时处理合同纠纷或放弃追究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造成本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5.其他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本单位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二十七.其他未定事项或与国家、公司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公司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