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报监督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情况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矿井口显著位置公告,事故隐患公告必须包括隐患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员等内容,重大事故隐患公告还应标明停产停工范围
三、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治理会议,通报上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预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布置下月的安全管控重点,并编制月度事故隐患分析报告
四、安全管理科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全矿进行下发
五、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制度,参会人员迟到者罚款元,100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者罚款元,并进行通报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