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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申请书□首次□变更□延续申请人名称(签字或盖章)申请日期:声明按照《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管理办法》要求,本申请人提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申请所填写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特此声明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编(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号营业执照注册号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住所生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变更事项(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备注
二、食品安全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职务文化程度、专业
三、产品信息表序号食品类别品种明细
四、食品生产加工场所信息表序号生产工序名称生产场所
五、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序号管理制度名称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书为了切实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对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如下
一、严格执行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严把原料入厂关
二、依法按标准或工艺组织生产,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做到企业库房中不存放非食用物质和不明物质,做到食品添加剂专区(柜)存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保证食品添加剂称量器具准确,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
三、严格执行食品出厂销售记录制度出厂食品做到批批记录,销售记录真实准确
四、严格执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对发现的不安全食品,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上市销售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当地食品监管部门报告
五、定期对企业职工开展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
六、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检查整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