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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产品代理协议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第一条协议相关项目和目的
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申请成为代理商,经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初步审核符合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约本合作协议
1.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合同协议协议缔结双方之间建立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销售或提供的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不得以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约合同协议协议,以及以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授予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代理商资格,由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的纳米系列相关产品以及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2.
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业务,维护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相关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相关项目、免费相关项目收费等损害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
1.2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与客户签定合同协议协议,全部合同协议协议权利义务由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2.
1.3依照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指定的代理商价格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自行与客户相关约定的相关产品收费标准不得低于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公开报价(申请特价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同意除外)
2.
1.4向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
1.5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利益的行为
2.
1.6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认定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书面授权,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不得以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与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引人误解其为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分公司或分支公司或总代理的字样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是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
1.7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带来任何损害,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造成的损失
2.
1.8与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正式签约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不得和任何与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公司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承诺不向与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公司或者组织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
1.9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与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
1.10本协议所称与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公司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公司或者组织
(1)与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2)与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3)与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
1.11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如非授权代理,则不得以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如给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相应损失
2.
1.12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有权在本协议期满时,与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续签本协议的优先权
2.2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2.
2.1虽然作为本合同协议协议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与客户服务合同协议协议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协议协议相关约定,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协议协议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协议协议责任,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不与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协议协议关系
2.
2.2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向客户递交的有关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业务,一经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递交,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便视为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及客户同意使用此相关产品;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提交的客户资料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必须妥善保管,如泄露所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负责任
2.
2.3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向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协议协议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协议协议形式),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的售后服务可对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可向客户
2.
2.4及时将与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更,市场动态指导通知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方法)
2.
2.5向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
2.6对因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损失的,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赔偿损失
2.
2.7对因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过错造成的损失,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只向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
2.8对于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与客户自行解决,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不介入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任
2.
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金牌代理商管理规范修订一旦作出,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正式生效
3.
2.10如果代理价格有变动,以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网站上的价格为准,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有义务用电子邮件把最新报价发到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的电子邮箱第三条对分销商的奖惩
4.1依据相关的价格体系对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3.2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成为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代理商后,或者有违反金牌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造成严重损害的,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有权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第四条协议有效期
5.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五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8.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5.4在
5.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6.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更,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更,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合同协议协议缔结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8.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第六条争议解决
9.1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第七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10.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7.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第八条附则
8.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8.3本合同协议协议任一方变更通知、通讯相关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方法,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相关地址、联系方式方法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8.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者盖章、签字或者盖章盖章后正式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签字或者盖章盖章)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签字或者盖章盖章)代表(签字或者盖章)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年一月—日年一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