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公务车购车合同采购方(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授权代表:地址:邮政编码:联系联系电话:服务方(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授权代表:联系相关地址:邮政编码:联系联系电话:财务负责任人:账户名称:开户对应银行:全位帐号:受北京市财政局的委托,根据公务用车政府采购中标结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协议协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协议协议缔结双方就购买公务车事宜签订政府采购购车合同协议协议并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合同协议协议车辆本合同协议协议中所指车辆为各级财政政府采购职能部门或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开具的相关提车单据中所列内容,包括车型系列,具体信息如下币种(人民币)单价(元)总金额(元)序数量车型号(辆)净车款车购税改装费统一结算自行结算合计12345合计———★特别备注改装费指执勤执法车辆的车身标识喷涂、警灯及警报器的加装等第二条质量标准
1、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向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提供的“合同协议协议车辆”,以生产厂的出厂合格标准为依据,并享有提供的相关产品质量担保,”合同协议协议车辆”及其使用或安装之主要零配件的质量担保范围以随车《使用维护说明书》为准
2、随车技术文件(使用说明书、保养手册、零件目录、备件清单、出厂合格证)、工具和备件齐全第三条交付与验收合格
1、“合同协议协议车辆”的交付地点为北京市党政机关公务车服务厅
2、”合同协议协议车辆”的交货时间为年—月—日
3、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应在“合同协议协议车辆”交付时进行验收合格,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有权对“合同协议协议车辆”的某些性能进行测试,确认构造、外观质量、技术性能和参数等方面满足合同协议协议的要求后办理验收合格手续第四条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责任
1、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提车上牌时需提供下列单据
(1)所属政府采购办公室或政府采购中心开具的相关提车单据(加盖单位公章);
(2)《北京市市级(区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置(过户)机动车辆批准单》或《北京市单位小客车更新/配置指标》;
(3)《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预订车辆需求表》、《新车注册登记信息采集表》(加盖单位公章)(应按照
(1)中“提车单据”上的型号、款式等信息填写);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内);
(5)《机动车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6)《机动车原号牌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7)支票或支付凭证复印件(保险费、车船使用税、购车款或车购税差额部分等)
2、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不得随意变更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承担
3、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需在签订本合同协议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购车款项(购车款、车购税款等)支付给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第五条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责任
1、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提供“一站式”办公服务,并承诺在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手续齐备的情况下,选定车辆后的2小时有效工作时间内办理完毕车辆上牌照手续
2、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所提供的“合同协议协议车辆”必须与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预订车辆需求表》所列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具体要求一致
3、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向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提供的“合同协议协议车辆”必须是符合原厂标准的,经过售前PDI(即车辆、车身检验、发动机检查、电器检查及底盘检验)检测合格的相关产品,并保证在合同协议协议相关约定的时间地点向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交付“合同协议协议车辆”
4、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应保证“合同协议协议车辆”“零公里”交付且“合同协议协议车辆”应为半年之内生产的相关产品所有交付给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的车辆油箱内,应保证存有不低于10公升的燃油第六条支付方式方法
1、统一结算方式方法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在签订购车合同协议协议后,由所属财政局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方法办理支付结算
2、自行结算方式方法
(1)汇款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信息账户名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对应银行北京农商对应银行成寿寺支行全位帐号开户行行号241
(2)支票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将支票送达至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玉林里45号腾飞大厦1层北京市政府采购服务厅
3、如北京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结算方式方法有新的规定,甲、乙双方将依据规定做出新的调整第七条售后服务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所购车辆的售后服务按照其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第八条违约责任合同协议协议正式生效后,双方均应严格履行自身义务,不得擅自中止或解除;如任何一方违约,应当依据相关法律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九条仲裁
1、合同协议协议缔结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协议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协议协议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协议协议法》规定,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和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仲裁费除仲裁公司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协议协议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第十条不可抗力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各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协议协议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协议协议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发生后尽快以联系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并在事故发生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送达其他方,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协议协议的协议第十一条本合同协议协议的正式生效和效力
1、本合同协议协议于年—月一日签订
2、本合同协议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或者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3、本合同协议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合同协议协议缔结双方各持一份,第三份报北京市财政局备案各份合同协议协议文本对双方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4、本合同协议协议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合同协议协议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协议乙方公司: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签字或者盖章盖章)(签字或者盖章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