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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戈『XXXX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36号)、《XX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X政办发(20XX)137号)和《XXXX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X大校办〔20XX〕3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戈V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提升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大创”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为基础,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为重点,注重项目实施过程和学生在创新创业思维训练及创新创业实践方面的收获,鼓励优秀的“大创”项目成员参与高水平学科竞赛第三条“大创”项目以学生为主体,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自主设计项目方案、自主完成项目研究、自主管理项目进程学校对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与产业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相结合的项目提供支持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是学校“大创”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学校“大创”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做好“大创”工作第五条“大创”项目的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学生工作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校“大创”管理制度、审定校级项目立项、遴选和推荐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落实重点项目研究经费、公布项目验收结果和组织项目总结交流等第六条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小组是本学院“大创”工作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本学院的项目申报、立项评审、项目运行管理、研究经费支持、阶段检查、结题验收和成绩评定等工作第三章申报立项第七条“大创”项目内容分为创新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学校每年组织“大创”项目申报工作,采取“自愿申报、择优资助”的原则,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实行分类别、分层次立项第八条申报条件
(一)创新项目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应为在校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创业项目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原则上应为对自主创业有较强兴趣、学有余力的在校一至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同等条件下,国家级和省级创新项目优先资助至善学院的学生,各级创新创业项目优先资助高水平学科竞赛培育孵化团队
(二)“大创”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含5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1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或参与一项“大创”项目鼓励学生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成立团队
(三)“大创”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清晰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不得弄虚作假和直接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
(四)“大创”项目的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
(五)每个项目最多可配备2名指导教师,校级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应有一名企业导师担任指导教师,企业导师需具有创办企业的实际经验,且其企业目前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指导教师按上级文件规定配备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创新或创业项目不超过两项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的教师不得担任“大创”项目指导教师第九条立项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二)学院负责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定校级项目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立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以上级部门发文公布立项结果为准
(三)项目申请人在接到项目批准立项的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应的项目认定书,并报学生工作处未按时签订认定书者按自动放弃处理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条经费管理
(一)管理原则
1.“大创”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立项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2.学校管理部门和学院共同对“大创”项目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
3.承担项目的学生按照项目预算,依法依规使用项目经费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学院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
(二)经费拨付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拨付重点项目支持经费,同时可根据年度财务状况调整安排项目支持经费预算,“大创”项目结题后的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三)经费使用
1.“大创”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研究活动相关的各项费用支出具体包括
(1)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包括元器件、软硬件测试、实验耗材等2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差旅费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XXXX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执行3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文件资料费、印刷材料费、文献检索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4创业项目注册公司产生的工商注册费5其他符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的运行费用
2.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项目资金,不得使用项目资金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
3.项目指导教师对经费使用需严格审核把关,所报发票须有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方能报销四经费监督
1.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有权对“大创”项目经费的使用和开支进行监督和审计,对违反规定开支,或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浪费者,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大创”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要求如实编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学校有关部门审定项目经费被抽查审计的,项目负责人应配合完成项目审计工作第H-一条过程检查学校定期对“大创”项目开展过程检查,检查工作具体由项目所在学院组织进行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阶段总结,经指导教师、学院评定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第十二条项目变更项目参与学生和项目内容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须提交变更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和项目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须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第十三条延期与中止
(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项目组提出延期,须在认定书规定的截止日前1个月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和项目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须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且必须保证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延期的最长时间不超过半年,延期期满后仍不能结题的项目,视为项目中止
(二)对研究执行不力的项目,学校可视情况中止因故主动要求中止的项目,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和项目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须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中止项目的经费不予继续下拨,并酌情考虑收回部分或全部已下拨经费中止项目的负责人和成员不得再次申请“大创”项目第十四条结题验收
(一)项目完成后,项目组成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研究的内容和任务,独立完成结题报告,并交指导教师审阅结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提交项目所在学院
(二)“大创”项目结题原则上需进行答辩,项目所在学院负责组织项目结题答辩答辩小组由学院“大创”管理工作小组成员、专家和指导教师等组成,答辩小组秘书认真做好现场答辩记录等工作
(三)学院根据项目组提交材料和现场答辩情况确定项目验收结论,按通过、不通过两档评价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无故未完成预期成果;擅自改变项目认定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和内容
(四)项目结题验收后,由学院负责将各项目验收结论及结题材料整理归档并统一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由学校统一报送上级部门审批学校对作品展示度强、研究成果丰富的项目予以奖励第十五条成果归属“大创”项目的研究成果均应注明“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和项目编号项目研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政策保障第十六条学生激励
(一)学校各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践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应向执行项目的学生开放,并给予热心指导、提供方便学校组织项目组开展交流活动,为学生创新研究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
(二)项目验收结题后,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创业学分,具体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完成创新项目且产生重要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等)的学生,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享有一定的优先权对于完成创业项目且进行创业实践的学生,在推荐入驻创业园区等方面享有一定优先权
(三)学校鼓励“大创”项目研究成果突出的团队成员参与高水平学科竞赛,在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团队按照《XX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奖励第十七条教师激励“大创”项目通过验收后,每个项目按照一个定编的8%给予指导教师工作量补贴对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大创”项目研究成果特别突出的,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给予表彰奖励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