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用户需求书项目概况
1、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2、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委员会办公室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3、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或服务费达到合同总金额时,合同终止)
4、项目预算40000元
二、服务内容为甲方粤AT810M(小型普通客车)、粤AVR937(小型轿车)、粤A9U07U(小型普通客车)等车辆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如有变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以维修和保养后实际产生费用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