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单位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单位推荐情况表》(见附件2)一式1份;
2.《2023年度职称报评人员名册》一式1份及电子版;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享受职称评审政策进行申报,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申请及有关情况简介表》(见附件4)、《2023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名单》各一式1份及电子版(见附件5);
4.《2023年支援人员职称申报名单》(见附件6)一式1份及电子版、“2023年度支援人员职称申报相关情况说明”一式1份;
5.从海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申报高级资格,单位提交《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职称评审申请表》(见附件7)及“人才引进政策申报高级职称的请示”一式1份;
6.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需提交《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备案表》一式1份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时间要求提交
二、有关要求
1.单位须加强对个人材料原件、电子版内容的真实性及保密性审核提交材料中凡涉及患者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需注意隐去,保护患者隐私;涉及同一病案,同期不得多人同时使用,申报人员提交的“专业报告”、基层卫生专业“五类报告”经审核后需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属于保密或内部资料,以及文件较大如著作、手术视频等不宜或无法上传系统的内容,请提供纸质材料或电子版视频
2.做好病案抽取工作,组织申报人员提交任期内非同期病案、心理治疗案例等,副高提供15份、正高提供30份用人单位制定抽取方式和规则,从中随机抽取副高5份、正高10份注意抽取方式、原则统一,保证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