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食品厂检验管理制度
一、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检验制度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进厂时,由仓库管理员收货后通知质检员进行检验;
1.质检员应根据包装材料的有关技术文件或标准对每批材料进行检验,如实填写
2.检验报告单,及时将结果抄送到各相关部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要严禁使用,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3.进行控制
二、半成品检验制度半成品制造完成后,应及时通知质检员抽检;
1.质检员应根据半成品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如实填写检验报告,及时将结果抄
2.送到各相关部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半成品,严禁使用,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控制
三、
3.成品检验制度成品生产出来后,由车间主任通知质检员进行检验;
1.质检员应根据成品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如实填写检验报告,及时将结果抄送
2.到各相关部门;不符合要求的成品,不得入库,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控制
3.
四、质检员对所属承担的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关记录应完整、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五、进行检验时,应按检验操作规程进行,并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完成
六、检验记录应分类妥善保管,保存期一般为产品保质期后顺延半年,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