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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某大型商业购物广场物业管理条例2011年1月1日第2条、商户经营所产生的垃圾,每天应及时清理、运离现场或者摆放到指定之垃圾收集站;严禁将垃圾放置于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等非垃圾堆放区域;若有任何上述现象发生,管理公司将收取额外搬运费第3条、商户之食物加工场、厨房所产生的热气、油烟、废气,务必按规定排放,严禁将其排入广场内;汨水、医药污水、化学品务必通过净化过滤并达到环保要求方可排放到广场污水管道第4条、商户应对有可能产生异味的蔬果、食物、海鲜或者任何物品进行空气净化处理,以保证广场的空气质素第5条、商户与顾客要共同保护广场的卫生,不准在广场内随地吐痰、扔垃圾、杂物,违者将予以罚款第6条、特多垃圾、特殊垃圾、(医药、化学品、危险品)另收垃圾搬运附加费
八、消防管理第1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管理公司指定防火责任人与义务消防员其职责如下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与政府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防火知识;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3)纠正违章、整改火险隐患,监护动火作业;4)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确保各类消防器材与装置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5)接到火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组织制定紧急状况下的疏散工作,迅速启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第2条、实行商户防火责任制各商户的负责人为当然的防火责任人,应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书另行签订)第3条、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保持消防区及楼梯通道与出口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封堵第4条、不准损坏消防器材,妥善保护楼样、走道与出口安全第5条、严禁商户携带与储放易燃、易爆物品;广场内不准燃烧香火金箔,严禁摆放易燃易爆物品第6条、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第7条、广场各商铺须备干粉灭火器二个,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第8条、商户进行室内装修时,如需增设照明电器,在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下,,务必先经管理公司批准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务必用不燃或者难燃装修材料第9条、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时,应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枇准后由专人监护,方可作业第1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造成他人缺失的,须负全部赔偿责任,造成重大经济缺失者,上报公安消防机关处理1)占用或者封堵消防者、楼梯、走道或者疏散出口的;2)封闭或者损坏消防标志、消防设备与设施;3)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4)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者消防备用水源的第12条、各商户务必服从消防机关与管理公司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如刁难辱骂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人员工作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13条、不准任何人士在场地内宿夜,若因保安需要留守者应与物业管理部门协商并作妥善安排
九、保险管理第1条、商户应为其场地的经营设备设施、货物购买财产保险第2条、商户应为其外挂的招牌、广告牌、装饰物,购买第三者安全保险第3条、广场的水、火、财产保险(指建筑物及其有关的设备设施)由业主负责购买第4条、广场外墙附着物、公共场地的第三者安全保险,由业主负责购买第5条、商户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交有效保险单据的复印件商户所购买的保险,不论是单次或者连续性的,均务必覆盖其整个有效租期第6条、商户应向声誉良好并有偿付能力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应特别注意保险公司的赔偿条例,不可同意将赔偿责任转移给第三方或者个人
十、停车场管理第1条、进入车场的车辆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的车位停放好车辆;第2条、车辆停放后请锁好门、窗、随身带走贵重物品,否则造成的缺失由车主负责;第3条、停车场内严禁逆向或者超速行使、开远灯、鸣号;第4条、进入场内司机务必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第5条、进入场内司机务必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第6条、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学驾驶、燃烧纸钱;第7条、严禁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与漏油、漏水等故障车进入停车场第8条、车辆或者车箱内物品被盗、损毁、遗失,管理公司不付赔偿责任第9条、凡广场辖区内出租车、摩的、二轮车统一由管理公司收取停靠费,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十一、安全用电管理
十二、电梯使用管理第1条、禁止在电梯内吸烟、吐痰、涂污、张贴、乱扔杂物与用锐器刻划损坏梯内的装饰面板等第2条、禁止儿童在电梯邻近嬉戏玩耍,儿童乘电梯时应由成人陪同第3条、搬运货物、垃圾,应按管理公司指定的梯号,不得超载、超尺寸,不准在繁忙时间运送,运送时切勿碰撞、刮损、污染轿箱第4条、不准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公司批准后,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有专人护送才能够装运第5条、不准随便开启轿箱顶部的安全窗与安全门第6条、轿箱内禁止动作粗野,只按适用的按钮,不可击打按钮,撞击门板第7条、运送货物时应注意保持轿箱平衡,乘坐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以防开关门时被夹挤,进出电梯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光幕正常工作第8条、文明乘用电梯,不准赤背、赤脚、穿着不雅或者携带宠物进入电梯;不准在轿厢内喧哗打闹滋事,或者从事犯罪活动第9条、电梯如出现下列情况,应严禁使用并即时报告管理公司1门的开与关失去操纵;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特殊;3运行时有特殊的振动与响声;4有漏电现象第10条、一旦出现停电或者故障,电梯未能停在平层位置时,请按动电梯内面板上的警铃,以便及时取得与操纵室的联系;在此期间应耐心等待,切勿惊慌失措,不要擅自扒门或者从轿箱顶部爬出第H条、火警发生时,切勿乘搭电梯,以免电梯行驶到中途时因停电而困人,导致烟雾窒息第12条、违反电梯乘用规定,其行为有影响到他人或者有碍电梯正常运行,不听劝说者将按管理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的须负赔偿责任
十三、装修施工管理第1条、商户须持业主签发的“场地使用通知书”到管理公司办理场地交付使用与装修的有关手续方可进场装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第2条、商户场地装修,须按规定填写场地装修申请表,报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并缴纳装修押金后按规定施工完工后由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约违章情况或者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还,否则予以扣除押金并限期整改第3条、所有装修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应报有关部门及管理公司批准,商户应严格按批复过的图纸施工,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能任意做出变更第4条、完工后的竣工图纸要送交管理公司存档,管理公司存档的竣工图纸是经有关部门与管理公司同意批准的,任何更换均须重新申报并经管理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第5条、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动用明火,务必提供特种行业操作证到管理公司办理动火许可证未申请动火许可证而擅自动用明火施工者,发现后除责成其立即停业施工,补办动火许可证并对违章的责任人给予处罚如造成事故的要视其后果追究其相应的民事乃至刑事责任第6条、装修施工管理细则i¥i
1.1不得设计夹层或者地面垫高L2地面材料须使用地砖、石材、强化木地板等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材料L3中岛柜地面应预留电源地插、电话、电脑网络接口
2、吊顶
2.1吊顶材料应使用轻钢龙骨石膏板(硅钙板)或者铝质格栅等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材料
2.2吊顶应于适当位置预留检查口,大小约400x400,应能方便人员上吊顶进行检查维修(特别设备阀门位置务必留出)
2.3吊顶重新设计应考虑与原喷淋头高度是否一致(建议设计师现场勘察)
2.4吊顶内所有线路均需使用金属管保护(严禁使用PVC管)
3、隔墙、仓库、试衣间、隔断
3.1所有仓库、试衣间、隔墙材料均需使用轻钢龙骨石膏板等符合消防规范的材料
3.2仓库若为封闭式(即仓库隔墙封到吊顶底),则仓库内应符合消防要求设烟感及喷淋头
3.3试衣间若为封闭式(即试衣间隔墙封到吊顶底),则每个试衣间内均需配置烟感及喷淋头,并应处于喷淋头保护范围之内
3.4所有到顶隔墙均应保证与喷淋头水平距离大于50CM(建议设计师现场勘察)o
3.5店面之间隔墙为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不得直接在上面固定物品且顶部应封闭
3.6由于店面重新布置引起的消防设施变更应经管理公司审核,费用由承租人自理(详见本规定第十三条《消防设施、电气变更增容程序》)
3.7隔墙内线路均需安装套管保护
3.8隔墙上需预留电源、电话、电脑网络接口
3.9大型主力店自建空心砖隔墙超过3米高要加圈梁,超过5米宽要加构造柱
4、货架、背景板、橱窗、灯箱
3.1高柜、背柜、背景板、橱窗地台应尽量使用防火材料,若使用木作则需刷防火涂料或者防火板饰面保护(防火涂料至少需两遍以上)
3.2背景板若兼作隔墙,应视同隔墙处理
4.3货架、背景板、橱窗高度若到吊顶底则同样需注意应与喷淋头保持50CM的水平距离,并注意是否遮挡喷淋头的保护范围(建议设计师勘察)
5、电气、消防设施部分
4.1本店面用电负荷应全面核算若超出管理公司提供的负荷,承租人需提出增容申请,由管理公司审核批准,费用由承租人自理(详见本规定第十三条《消防设施、电气变更增容程序》)
5.2应预留应急照明灯插座及应急照明灯位置(应挂于高处)
6、门面
6.1店面招牌应设计为灯箱,高60cM(外走廊吊顶标高
3.00M,区域设计高度应为40CM),厚度不得超过20CM,门面装饰不得突出墙角,门框包边宽度不得超出10CM,两店面之间面向公共走廊的柱及隔墙由商场管理公司统一规划
7.2店面朝向公共走廊一侧应为玻璃门窗或者不锈钢格栅卷帘,玻璃门应设计为双向开启(必要时可设计为推拉形式)
8.3卷帘门安装要隐藏在吊楣或者门楣内
7、特殊部位
8.1店内水管位置应设计保护,以免意外损坏
8.2店内消火栓位置不得遮拦,且务必留出足够通道
7.3店面内风机操纵箱位置应设计为方便操作
9.4店面内空调机房应能保证工作人员通行
7.5广场装修中如带有有浴室、洗手间、厨房、泳池等项目要做好二次防水层,浴室要从墙面
1.5-
1.8米整体做到整个地面,经防漏水实验后方可覆盖瓷砖
8、图纸要求(提交商场管理公司审核,设计人员详读)
8.
1、平面布置图应标明隔墙、货架、门面全面尺寸与准确定位(以推断消防设备是否需要变更)应注明地面使用材料,隔墙使用材料,隔断、橱窗使用材料,墙面装饰材料
8.
2、吊顶布置图吊顶做法、使用材料、全面尺寸;灯具类型,布置位置
8.
3、立面图货架、形象板、灯箱、橱窗尺寸材料(高度务必标出)
8.
4、给、排水图进水、排水的线路、接口、管径及材质
8.
5、电路图务必注明总用电负荷(含照明与保留插座)
8.
6、空调分布图空调管线、设备及技术要求
8.
7、门面彩色图门面及招牌做法、全面尺寸、材质、标志LOGO.
8.
8、消防设施需重新调整的店面须另备图纸报消防支队审核,该部分图纸要求详见《消防审核及验收程序》
9、进场装修缴纳的费用
1.
1、本部分所涉及的面积均指建筑面积
1.
2、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元加2(大面积包租商家以双方协商为准)
1.
3、临时出入卡押金为人民币20元/人装修单位退场临时出入卡要上交,返还押金人民币15元/人,收缴工本费人民币5元/人
1.
4、店面外围的围板费用100元/标准单元(按门面宽
4.5米计)
1.
5、额外增加保卫费申请超过2300的通宵装修,按每日100元收取
1.
6、若有消防设施或者电气增容,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收取(见《消防设施、电气变更增容程序》
9.
8、附装修收费一览表序号内容收费标准备注1装修保证金30元/nf发还2装修工作证押金15元/个发还3装修工作证工本费5元/个不发还4施工临时水电费代收代缴不发还5店面围板费用100元/标准单元不发还6(延时)安保费100元/天不发还
10、注意事项(承租人详读)
10.K装修方应自行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签订《商户施工安全责任书》
10.
1、装修设计经审核后确定消防设施需重新变更或者用电负荷需要增容的,应按照《消防设施、电气变更增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10.
2、店面内应配置灭火器(型号ABC干粉;规格3KG(4KG)数量一部/75m2,且很多于两部及应急照明灯(50m2下列一盏,50m2至100危两盏,100ni2以上根据现场情况定),应悬挂于高处
11、装修验收、开业规定(承租人及施工负责人详读)U.K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应按照《装修申请表》填写内容,在该项工序完成后向值班经理申请隐蔽验收,经管理中心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而擅自施工,每项罚款50元,并由施工方承担一切后果
11.
2.承租方在开业前一天应向商管部办理开业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每日1700之前)管理公司将组织人员对装修工程进行预验收,要求施工负责人务必参加,验收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始营业,若需整改则应在要求整改时限内完成,并重新报验,开业申请经管理公司批准后方可试营业若有重新报消防支队审核的店面在试营业期间应积极配合消防支队的验收
11.
3、关于未经申请而私自开业的店面将参照《租赁合同》进行处理没有《租赁合同》的,则自使用人私自营业之日起至办理开业申请并获批准之日止,按每日人民币50元计收罚款;办理开业申请获管理公司批准但管理公司要求其对店内装修进行整改,使用人未在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完毕的,每逾期一日按人民币50元计收罚款
12、现场施工注意事项(现场装修人员务必详读)
12.K广场营业时间周一至周日830——2350;成人娱乐项目1800一-次日凌晨200具体营业时间以管理公司实际公布的为准,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12.
2.装修施工时间
(一)装修材料进出场务必在非营业时间段700——统一开场时间;统一闭场时间——2300
(二)正常施工时间2300——700(非营业时间须办理加班手续,2300后仍需施工须办理通宵加班手续,详见第三条“办理装修加班手续”)
(三)所有噪音(如钻孔、切割、凿打等)、粉尘(切割线槽等)、异味(油漆、涂料等)工种只同意于除营业时间外的时间段施工,并服从管理公司值班经理与保安的管理,每违反一点,罚款50元
12.
3.加班手续(2300—700)
(一)加班手续应于每日1700之前于管理公司值班经理处办理,手续可一次性办理,最多七天
(二)申请加班需准备登记在场人员身份证号码,人员凭身份证及临时工卡经保安检查后进场施工
(三)申请通宵加班应缴纳额外增加保卫费人民币100元/天
12.
4.路线及垃圾清运
(一)运输路线见附图
(二)禁止使用商场内部扶梯运输材料及通行,所有装修材料只同意从货梯进出(或者从消防梯进出),放于指定地点,不得对公共部分有所污损(对已装修部分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原装修部分土头垃圾由装修方自行处理,所有垃圾土头务必装袋后,于非营业时间运到指定地点,每天及时清运处理,禁止堆放在公共走道及消防通道
(四)营业时间禁止提水,禁止用电梯运水,施工用电从指定的内部电箱连接所有人员应服从管理公司及现场保安的管理,以上各点,每违反一点,罚款50元
12.
5.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要求
(一)所有装修施工人员要求衣着整洁,佩带出入卡,不准穿着沾有油漆或者涂料等污垢的衣物及鞋子在商场内行走,高危作业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安全绳、安全帽等),严禁穿拖鞋施工
(二)在营业时间务必闭门施工,所有施工人员均不准在广场闲逛或者逗留施工人员只准从货梯或者消防疏散楼梯进出,严禁乘坐客用观光电梯及扶梯
(三)严禁在广场内任何地方吸烟
(四)禁止在广场内留宿、烧煮东西所有人员应服从管理公司及现场保安的管理,以上各点,每违反一点罚款50元
12.
6.施工规范及要求
(一)吊顶高度应与原喷淋头位置相协调(参下图)
(二)原有喷淋头、烟感、广播、原有管线、设备需注意保护,不得污损,喷漆时应将喷淋头及烟感保护后方可施工
(三)木作部分务必刷防火涂料或者防火板饰面保护(防火涂料至少需两遍以上)
(四)隔墙内所有线路务必套管,吊顶内所有线路务必使用钢管(KBG)保护,灯具引下线线路交接务必使用过路线盒,引下线务必用金属管保护,(具体做法要求参见下图)货架、背景板、灯箱、地台等所有内藏灯务必全部金属套管(日光灯、射灯、变压器至灯头部分可使用绝缘护套管)
(五)吊顶应于适当位置预留检查口,大小约400x400,应能方便人员上吊顶进行检查维修(特别设备阀门位置务必留出)
(六)与其他店面隔墙为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店面两侧隔墙应到顶,不得直接在上面固定物品,且顶部应封闭
(七)铝合金及玻璃幕墙龙骨不得开孔或者固定物品
(八)店内若有给排水管穿楼板孔洞应注意周边防水
(九)喷漆时务必将店内回风口封闭,以免异味进入空调系统施工过程中的隐蔽项目(见《装修申请表》应按照《装修申请表》填写内容,在该项工序完成后向商场管理公司值班经理申请隐蔽验收,经管理公司工程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而擅自施工,每项罚款50元,并由施工方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13、消防设施、电气变更增容程序装修设计经审核后确定需对消防设施、电气变更、风口变更增容适用本程序
13.K消防设施需根据现有设计作出变更
(1)管理公司根据消防规范对变更作出设计建议
(2)驻场商户根据该建议方案填写增容申请,并委托管理公司指定的消防施工单位施工,收费标准见下表
(3)喷淋头改造需管理公司配合放水后方能施工(放水应于非营业时间操作)烟感器(元/个)喷淋头(元/个)放水配合费(元/次)增加改动增加改动200元150元200元180元200元由于店面所需负荷超过广场原提供负荷所引起的用电负荷增容,经审核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为保证工程质量,增容所需材料务必由管理公司统一采购、统一安装,费用由承租人支付收费标准如下材料费按实际所需计算增容费(元容W)200元人工费(元/工日)100元施工现场管理费(材料费+人工费)x30%
(4)风口增加费用为人民币200元/个,风口改动费用为人民币200元/个
14、消防审核及验收程序
14.设计审核所需资料
(1)消防审核申报表
(2)装修设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装修设计公司消防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务必是具有资质)
(4)合同及报价
(5)图纸要求A3蓝图,设计人签字,盖出图章
①平面布置图要求标明轴号(参考提供给客户原图),地面材料,平面分隔,家具、墙体等隔断材料、灭火器
②吊顶布置图吊顶做法材料、灯具布置,现场实际布置的通风消防设备(风口,烟感器,喷淋头,消防广播)
③立面图至少有一个主立面
④电路图含照明、插座布置
十四、违反物业管理公约处罚标准第1条、任何人在广场内随地吐痰、丢弃杂物等给予50—200元罚款第2条、私自开启,挪用消防设备,给予罚款200元一2000元第3条、私自偷用公共用电,给予罚款500-2000元,偷盗电量超2000元以上者将给予5倍处罚第4条、商户因欠费水电被终止,重新开通费为1000元第5条、进入广场施工,没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动工许可证,而私自使用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管理公司将给予罚款500—2000元第6条、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明火,一经发现给予100—2000元罚款第7条、经营中间音响、喇叭、噪音严重影响其他相邻商户,经管理公司劝说不听者,将给予罚款200—500元第8条、经营中所有油烟、黑烟、油污水务必通过处理达到环保标准方可排放未经处理后直接排放者,将给予罚款5000-20000元第9条、在广场内外所有公共通道、墙体、共享空间挂板,未经管理公司同意许可,私自悬挂任何广告者,除责成其立即拆除外,并处予罚款100-500元第10条、垃圾没倒入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而私自乱倒者,给予罚款100-200元第n条、广场内所有安全门、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公共场地、配电房、设备房、楼梯间,任何商户不得堆放物品,一经发现除责令纠正并给予罚款200元第12条、任何商户未经管理公司同意许可,私自在公共区域举行任何促销活动,管理公司将给予没收所有促销工具、宣传单,并处罚款200—1000元第13条、对广场区域内的环境绿化、花卉等进行损坏,给予50—200的罚款第14条、任何人不得损坏、毁坏广场范围内各类广告牌与店招,违者给予500—3000元罚款第15条、未经管理公司许可的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广场内留宿,违者给予500—1000元罚款第16条、不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屡教不改者罚款100-1000元****有限公司2011年1月1日广场商业管理条例****有限公司2011年1月1日总则为了确保**广场商业经营的正常秩序,繁荣市场,保护商家与消费者的权益特制定本《条例》凡在本广场的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均应遵守本《条例》本《条例》自制定颁布之日起生效第一章.业态管理总则为规范**广场的物业管理,明确管理公司的职责范围,让使用者清晰应有的权利与义务从保证物业的正常使用,保护商户的经营权益,制造优质的营商环境角度出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物业特性、管理惯例、业主及商户的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公约作为管理根据,以资共同遵守经营管理工作日新月异,为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修改或者新增的管理条约,修改或者新增的管理条约会通过咨询与公告,咨询与公告期间咨询与公告期间商户可提出书面修改建议,公告期满后该修改或者新增条约为本管理公约的延伸,商户须无条件同意凡进入**广场的商户与人员均应遵守本《公约》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定义
1、广场:指**广场;
2、业主指广场的产权拥有者;
3、商户指在广场里从事经营的商家;
4、场地指商户在**广场所租赁的区域;
5、管理公司指对**广场行使物业与商业管理的公司的简称;
6、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是保正广场正常运行的日常性开支,包含但公共区域的保安费、卫生费、绿化费、房屋的维修保护、管理人员工资、电梯的维修保养与年检费用
7、物业管理费的制定管理公司在年度前根据前一年的管理成本,编制新年度管理费的收支预算,然后根据该预算制定管理费新的收费标准,以科学合理公平为原则在新年度开始前,以书面通知商户下年度的管理费收费标准
8.商业管理费为维持广场的稳固经营,对商户营业秩序、营业人员、经营品类、营业形象、经营效益进行督导、管理所产生的费用
9、公共水、电、空调公摊费指公共场地、绿化、卫生、空调、消防系统、监控系统、公共照明、公共设备设施等的用水、用电费用第1条、广场是一个大型的商业广场商户务必按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经营范围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经营项目,若确实需要改变的务必征得业主与管理公司的同意,方可进行第2条、商户应注意承租店面形象,做好商品陈列,不得降底装修档次,改变商品品牌,管理公司一经发现将给于制止,屡教不改者,该商户构成违约,管理公司有权按违约责任论处第3条、广场禁止经营厌恶行业,包含殡葬品,宠物,活的家禽,家畜,雀鸟,野味等第4条、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攻击性武器,毒品,淫秽物品等国家禁止的商品第二章经营秩序管理第5条、商户依法经营同意国家行政部门的监管、自觉交纳国家的有关税费,保护消费者权益第6条、租赁期间,商户务必保护其经营执照的有效性,每年应提交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交管理公司存档第7条、商户务必服从管理公司管理人员监督与检查,不得扰乱商场秩序第8条、商户须严格遵守物业公司规定的营业时间,按时开门营业,不得迟开门或者早关门,(迟到或者早退超过3小时按歇业一天处理),若当月无故歇业三天以上者,业主或者物业公司采取相应措施令其改正,直至中止合同,追究该商户的违约责任第9条、广场的正常营业时间暂定为900至2300,商户确定的营业时间须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超出正常营业时间而发生的公共照明,公共设施,保安,保洁等有关费用由商户承担第10条、商户经营场地按合同约定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摆放广告灯箱,展示模特儿(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为第11条、商户不得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或者高声叫卖,随意张贴,追逐打闹,玩弄电梯等影响他人正常经营与玩弄公共财物的行为,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觉、汹酒、划拳与赤膊等不文明行为第12条、商户务必遵守行业规定,严格保护业主/全体户主共同利益,不得诋毁其它商户商誉不得开展误导消费者的促销活动第13条、管理公司每年都制定计划,在节假日期间安排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每个商户都应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商业气氛每个商户除交纳商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活动中的相应费用第14条、禁止在广场内禁止点香烛,烧金纸等迷信活动除报经管理公司同意之外,商场内禁止动用明火或者使用大功率电器烧水,煮饭第15条、商户的电话,传呼,手机号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因申报内容不实或者变更未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而造成的一切缺失由商户自行负责,若由此给他人造成一切缺失的,该商户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16条、商户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申报,营业期间内需佩戴统一的《营业员证》,无证或者佩戴他人的证件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第17条、商户不得带不满16周岁的子女到自己的经营区域游玩,避免干扰商场的经营秩序,扰乱其他商家正常经营第18条、商户务必做好店铺内的防火,防盗,防骗,防恶性突发事件的自防工作,闭市与歇业时要收管好货物并锁好门窗,闭市后不得私自进入店铺取东西,如有特殊情况务必进入的,由商户本人办理有关手续后进入,并迅速离开,不得逗留第19条、凡在广场经营的均要文明经营,不得强买强卖,短斤少两、欺行霸市第20条、凡在广场经营的货物品进出车辆装卸、停放均不得影响他人的经营活动与交通出入,要服从广场管理公司值班员的位置安排第21条、商户违反管理条例,屡劝不予接纳者,管理公司将作出书面警告并处以罚款第22条、商户不能与管理公司人员有私相授受的行为,及作出超出该等人员工作范围以外的事项第23条、商户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得将营业场地/店面转租、转借、转行、与他人调换或者与第三人合用,造成管理混乱第三章商品管理第24条、凡在广场经营的各类商品,均要明码标价第25条、凡在广场经营的商品均要货真价实,不得以次充好第26条、凡在广场经营的商品均不得销售其伪劣商品第27条、凡在广场经营的不得经营不健康、不卫生的商品与食品若因卫生问题导致食物中毒或者有客户投诉的,概由该商户自行承担责任情形严重的,管理公司有权将其清除出场第28条、凡在广场经营的商品均要排列整齐有序,不得影响广场的形象管理公司人员可不定时检查商品陈列形式,并提出整改建议第29条、凡在广场经营的商户均应同意客人按照《消费者权益法》对已购买的商品进行退换第四章违反商业管理条例处罚标准第30条、商户未经管理公司同意私自变更经营项目、品牌除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处罚款200-2000元第31条、商户不能按商场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开门、闭店,每次处罚款100元第32条、商户不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违反管理条例,扰乱营业秩序,管理公司将处罚款100元T000元第33条、商户的经营与促销如给商场形象与声誉造成损害,管理公司将要求其及时整改并处罚款100-1000元,情节严重将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第34条、任何人未经管理公司审批同意在广场内私设摊点、越线、占道经营与促销,管理公司将要求其及时整改并处罚款100-1000元第35条、商户如有违反本章第11条之规定,管理公司将处罚款50-500元第36条、任何人在商场内点香烛、烧纸钱,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烧水、煮饭,管理公司将处罚款50-500元第37条、商户未经管理公司同意将营业场地/店面转租、转借、转行、与他人调换或者与第三人合用,管理公司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处罚款200-2000元**有限公司2011年1月1日※※※※※※※※※※※※※※※※※※※※※※※※※※※※※※※※※※※※※※※※※承诺书致****有限公司本人(公司)声明完全明白及同意、履行、遵守《**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与《**广场商业管理条例》所阐明的全部条款及规定公司/铺位/柜台商户签章日期年月曰场地使用通知书编号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兹有公司,于年—月—日与我司签定了**广场楼号房产(详见附图)平方米租赁合同(详见合同副本与编号)现通知贵司按有关物业管理规定给予办理场地交付使用手续租金起算日为年—月—日,租约期满日为年—月—日,租金按收取管理费由支付招商部财务部总经理日期日期日期****有限公司年月日场地接收通知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兹有公司租赁**广场—楼号房产,租赁合同编号,租约于年—月—日期满经我司派员到现场检查,同意接收场地请按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办理退回管理费及水电费押金工程部财务部总经理日期日期日期****有限公司年月日约期满通知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兹有公司租赁**广场—楼号房产,租赁合同编号,租约将于年—月—日期满,该公司已决定不再续租请贵司按租赁合同条款要求与有关物业管理规定做好接收场地的准备工作招商部财务部总经理日期日期日期****有限公司年月日终止租约通知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兹有公司租赁**广场—楼号房产,租赁合同编号,原租约于年—月—日期满现因种种原因我司决定提早于年—月—日与该公司解除租约,接到本通知书后请于年月日起停止对该公司的一切物业服务招商部财务部总经理日期日期日期****有限公司年月日治安防火安全责任书编号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我司所承租的**广场楼房产,租赁合同编号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与国身份证号小时联系电话手机,24o愿意代表我司作为治安防火安全责任人,保证我司在使用上述场地的过程中,将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做好各项治安、防火、安全措施,随时同意管理公司的监督,以保证安全生产经营如因我司在使用场地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或者治安案件造成他人缺失,一切责任由我司及本人承担特此立据!责任人签名责任签名盖章人:日期:**广场装修审批表进场撤场:承办单位进/撤场要紧内容与要求招店铺名称编号面积联系人电话经营范围商合同期限装修押金装修时间部装修单位装修负责人电话要求(需附全套装修图纸,交纳有关费用)企划部工程部营运部财务部验收签章日期总经理
10、卫生费指广场内外公共场地的保洁费,商户正常经营所产生的垃圾清运费,保洁品与保洁人员的工资费用特殊行业、特殊垃圾、特多垃圾、装修垃圾清理费另计收
11、垃圾搬运附加费特殊行业经营者如化学、医疗、美容、餐饮、危险品与产生特大量垃圾的经营商户需交纳卫生附加费,卫生附加费的标准根据行业不一致、垃圾量大小而定
12、水电费的计算按商户专用的水电表度数加上广场分摊给每一个独立表的水耗电损计算
13、空调费的计算按商户冷冻水能量表读数加上广场冷耗公摊计算或者按合同约定执行
14、空调冷冻水费计算按耗电量、耗水量加制冷设备设施折旧、维修保护、保养耗材、人工费计算
15、场地使用通知书指由业主签字并通知管理公司,同意商户使用场地的通知书
16、场地接收通知书指租约期满业主签发给管理公司场地接收完毕的通知书
17、终止合约通知书业主与商户在租赁期内,因特殊原因双方或者单方中途终止租赁关系时,由业主发出给管理公司的通知书
18、租约期满通知书租赁期满由业主发给管理公司的通知书
19、临时工作证为管理公司签发给临时进入广场工作人员的证件
20、场地装修申请表详见附表
21、防火安全责任书详见附件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第1条、管理公司受业主授权委托,代表业主根据租约条款对商户实行直接监管;根据广场物业管理公约行使物业管理权,履行业主对商户在物业管理方面的承诺与责任,成为业主与商户沟通的平台第2条、业主除授权管理公司执行有关租赁条约外,同时也警戒管理公司当遇到合同约定不清晰的地方应及时请示业主,以避免造成租赁纠纷第3条、业主有责任督促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物业管理部门,提供有效的管理、优质的服务、设立有效快速的投诉机制制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满足与保证商户经营的需求第4条、业主授予管理公司在管理过程中有适当的处事酌情权,但此酌情权应在不损害业主利益,不影响公众利益,不妨碍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行使,此酌情权旨在搞好业主与商户间的与睦关系第5条、业主发出《终止合约通知书》或者《租约期满通知书》后,管理公司2天内将全面停止提供一切服务(包含水电、空调供应等),一切责任由业主承担,与管理公司无关第6条、物业管理责任人为广场总经理,商户有任何需求可与商管部或者广场营运总监联系商户对管理人员或者广场营运总监不信任时,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或者书面通知业主管理公司人员须尽忠守职,不得收取商户好处、不得无故无理给商户设置障碍或者有意第7条、刁难商户不准与管理公司人员有私相授受的行为,及做出超过该等人员工作范围之外的事项管理公司按下列工作范畴提供优质服务,包含广场的保安、保洁、保养、最终保证广场第8条、的正常与安全使用除出现特殊因素及不可抗力外(包含天灾、战争),管理公司要紧职能部门,每日工作第9条、时间如下保安部24小时值班第10条、保洁部早7:00——晚24:00工程部24小时值班财务部早8:00——下午6:00(法定假期及星期日休息)营运部早8:00——晚24:00上述的工作时间旨在配合与保证商户的正常经营,以利服务的全面性管理公司运营中心设有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以方便商户随时的联系热线电话为*第11条、保安部电话*工程部电话*保洁部电话*财务部电话*管理公司有权将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部份工种或者个别工种分包给其它公司完成管理公司可酌情为商户提供有偿服务,费用按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收取,付款时由管理第12条、公司出具收据第13条、广场发生火灾,或者重大灾难事故不论第14条、A、刑事作案引发;B、设备设施故障引发;C、人为疏忽或者非人为引发;D、自然灾害引发;E、外界波及引发;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投入救灾工作以将缺失减至最低,但并不因此构成管理公司应负赔偿责任
二、管理费、水电费、空调费、交收管理第1条、物业管理费是维持与保证广场正常使用的基本费用,商户务必依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按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应缴的物业管理费,否则因此造成的缺失由商户自行负责第2条、商户应向管理公司预缴物业管理费押金,该押金不作任何抵扣、不准借用、不计利息,在合同期满管理公司收到业主签发的《场地接收通知书》,商户结清应交的物业管理费三天后退回第3条、商户在场地租赁期间,不论任何原因产生歇业、暂停营业、或者任何形式终止租约时,在歇业期、暂停营业期、场地搬迁期或者空置期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第4条、管理费按合同约定期限交纳,逾期未交,管理公司按应交金额征收每天3%的滞纳金如因拖欠时间超过15天,管理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包含停水停电与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第5条、水电费由管理公司统一代收代缴,商户务必按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应缴的水电费,否则因此造成的缺失由商户自行负责第6条、商户须向管理公司预缴水电金,该押金不作任何抵扣、不准借用、不计利息,在合同期满收到《场地接收通知书》商户结清应交费用后退回第7条、上月产生的水电费,交费期到当月的前5天为限,逾期未交管理公司按应交金额征收每天3%的滞纳金当商户拖欠水电费达到10天时,为保证广场水电的正常供应与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管理公司采取先垫后罚的办法第8条、如商户水电费拖欠时间超过15天,管理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包含通过司法途径、停止水电供应,直至交清为止,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欠费商户自负商户水电被停止供应后重新开通时,应向管理公司交纳水电开通费第9条、因水电供应部门出现中断,影响到商户的正常营业,管理公司无须负任何责任管理公司接水电供应部门的停水、停电通知,会及时通知各商户,以减少不必要的缺失第10条、管理公司可酌情为商户提供有偿服务,任何有偿服务按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并由管理公司出具收据
三、设备设施的使用与保护管理规定第1条、广场的一切公用设备设施系统,如消防系统、上下水系统、变配电系统、防排烟系统、空调系统、电梯、扶梯等由管理公司负责维修保养,所有维修保修工作将尽量减低对营业的影响第2条、不准私自改动已装好的上下水系统、变配电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等其它公用设备设施的位置与管线第3条、不准无故打开消防栓柜;不准将消防用水挪做他用;不准偷接公用水电源,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格处罚,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责任人全责承担第4条、变配电房至场地配电柜前的供电系统、由管理公司负责保护保养变配电房设备设施故障由管理公司负责,因商户用电不当引起设备设施故障由商户负责第5条、由商户配电柜至经营场地终端之线路系统、设备、设施的保护保养由商户自己负责第6条、公用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检查、维修如因私自作业造成公用设备设施损坏,应负全部经济责任,造成的人身事故由自己负责第7条、商户自己投资安装使用的设备设施不属广场的公用设施,其维修保养工作不在管理公司服务范围之内商户应保证其安全使用并做好日常管理保护,购买有关的保险任何因设备使用不当导致意外事故,商户应负全部责任第8条、广场配有应急备用电源,该备用电源只供应给消防系统及与消防有关的用电设备设施使用第9条、管理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派服务员随梯服务,有权按人流量与经营的需要安排电梯日常的使用及运行,有效地发挥电梯的功能第10条、不准在扶梯上、客梯内使用推车运载货物使用客货梯运载货物应尽量避免在繁忙时间,如确有需要者可与管理公司协商作妥善安排第11条、商户若发现广场的任何安全隐患或者设备设施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公司,以避免事故的发生第12条、管理公司将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检查或者巡视大厦的结构及设备的工作情况,商户不得以影响经营为借口阻挠管理人员例行检查工作第13条、商户对其内部经营的设备、机械或者计算机系统,应自行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如因电压骤升骤降、电力中断或者后备电源的交换对商户任何设备造成缺失,管理公司概不负责第14条、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缆、保险丝、开关等设备设施;要防止电线、设备设施超负荷工作第15条、商户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它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公共场地使用管理第1条、公共场地是广场供商户、顾客使用的共享空间、共用通道,是摆放公用设备的要紧位置户内外消防安全门道、为扑救火灾与疏散人员的主用通道第2条、商户应共同保持公共场地的畅通、整洁与美观,节约公用水电、爱护公共设施,保护广场形象不准随意占用公用场地,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在配电间、设备房、通道、楼梯间等公共场地堆放杂物货品;严禁在设立禁令的区域或者通道上停放车辆第3条、不准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与共用设施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其他商户的利益;不得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经营第4条、商户应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第5条、除管理公司工程人员外,任何人士未经同意不准私自进入公用设备房、配电房或者私自开启水、电箱第6条、商户自行安装备用发电机、空调系统、抽排油烟机等设备设施,应事先将设备型号、尺寸、功能与施工方案报管理公司批准,所需的安装场地由管理公司统一协调安排第7条、管理公司在适当的公共位置设立广场导向指示牌,该导向牌罗列广场商户名称、位置与经营品种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得私自涂改与移动该导向牌第8条、广场在一层设立咨询服务台,为到广场消费的顾客提供服务,任何人不得占为己用或者堵塞该服务台的正常使用第9条、广场内有广告位租用,任何人如有需求可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管理公司将按顺序优先优惠照顾商户的需求第10条、广场内外的公共场地、共享空间,商户如需利用该场地空间进行促销宣传活动,应事先向管理公司申请,将活动方案送交管理公司批准,交纳场地使用管理费后方可使用管理公司有权将该场地空间对外临时出租,但会按顺序优先优惠照顾广场商户的需求第H条、商户或者任何人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准在公共场地做促销活动促销员应自律地进行文明促销,其行为及噪音不能影响其它商户的正常经营第12条、户内外停车场产权为业主所有,业主为商户提供有偿服务,以先到先停为原则第13条、车辆应整齐停放在管理公司指定的停车范围内,停放后要锁好窗门、贵重物品要带离车箱汽车及车箱内物品被盗,或者损毁管理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租赁场地使用管理第1条、商户租赁期间应依法使用场地,遵守物业管理公约、服从管理措施第2条、场地租赁期内,商户务必保持其经营执照的有效性,每年应提交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交管理公司存档第3条、商户务必提交其经营负责人的全面联络资料给管理公司存档,授权指定某一位负责人与管理公司保持全天候的联络与沟通,其联络电话必需24小时待机第4条、商户对外的商业活动要讲究诚信、文明与礼貌,不论有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不能影响广场的经营秩序与整体形象第5条、商户有责任与管理公司共同保护广场的经营秩序、安全生产对有破坏性倾向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或者通知管理公司保安部门共同处理第6条、出现恶劣天气时,商户应主动配合管理公司对广场的户内外设施进行安全防护,以免造成顾客的人身安全或者房产的损坏第7条、商户应做好与相邻场地的隔音,其音响及噪音不能影响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使用其它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第8条、不准在场地里公布误导消费的宣传,举行不正当的促销活动或者恶性的商业竞争,应保持良好的经营秩序第9条、商户场地装修整改或者歇业停业,应以书面通知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并以公告形式通知顾客,以免影响广场的市场形象第10条、不准携带宠物、刀枪、毒品、等危险品进入广场,以免危害公众人身安全、产生滋扰事件第n条、严禁铁质车轮的推车在广场内使用,所有推车务必使用胶质车轮第12条、商户在场地内加设的排水沟,要在原地面做好防水后加高铺设,新铺设的排水沟应做好防水并定期清洗油污水务必通过隔油池过滤后方可排放排入广场污水渠管道第13条、厨房等其他设备设施的黑烟、油烟、废气务必要过滤处理并达到环保要求的标准后排放第14条、广场安装有客用观景电梯、客用电梯、客货电梯、扶手电梯供广场商户与消费者使用,属广场公共设施,商户与消费者可按规定使用第15条、经业主同意独立对外开门经营的商户,其营业时间、保安、消防等有关场地的管理办法,须事先以书面形式报送管理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第16条、不准随意在租赁场地内安装收费电话,广场内收费电话机由业主统一申请安装与管理第17条、广场全年不规定休息日、盘点日或者节假日商户可根据其经营的行业制定营业时间,并报经管理公司同意批准后实施经营(但不能超过政府有关部门行政规定的营业时间)第18条、管理公司会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进入场地巡视检查广场的结构、设备、设施、商户务必给予配合第19条、商户不准阻挠物业管理公司按管理条约所行使的管理权利当管理公司为商户提供服务工作时,商户应于该工作完成后签署完工回执给管理公司第20条、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终止,商户应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按时清理好场地;及时注销在工商、税务或者其他职能部门登记的场地地址
六、广告招牌的管理第1条、广场的外墙、门头、屋顶等外立面,户外的空旷场地,室内公共区域等,广告使用权归业主所有,业主有权将该广告位出租第2条、业主为商户提供适当安装店号招牌的位置,商户在设计与安装时,方案需报送管理公司批准;管理公司将尽量满足商户的形象设计意愿,但管理公司有权利与责任从保护广场的形象与安全出发做妥善的安排或者提出修改要求第3条、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准在广场幕墙、公共走廊、公用场地张贴悬挂或者安装广告牌、宣传画;第4条、安装于室内公用场地之广告招牌,其厚度不准超过20cm,如超出20cm的须经管理公司同意第5条、商户在广场内、外公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6条、为提高广场的市场形象促进经营,管理公司将不定期为广场做形象宣传推广,其方案与计划会事先告知各商户,费用由所有商户共同负担
七、卫生管理第1条、商户不得经营过期或者变质商品及各类对人身健康具有危害性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