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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消防安全管理是保证企业生产与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减少与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保护员工生命与企业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商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自防自救”与“安全与生产相一致”的原则,依靠科学,严格管理,在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把企业的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第三条商场自上而下要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组织并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抓好“谁在岗、谁负责”,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员工,坚持检查、考核、奖惩兑现,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消防工作第四条商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劳动人事与培训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以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第五条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坚持三级检查制度即商场月检查,部门周检查,班组日检查,并有严格的检查记录与整改措施对检查出的火险隐患,本着既安全注意节约,又要便利生产与经营的原则及时整改以免养患成灾第六条保证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第六部分消防设施、器材的保护、保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商场的消防设施、器材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设置、配备第二条消防设施与灭火器材是用于火灾报警、防火、防烟、疏散、通风与火灾扑救使用的所有设备,务必保持良好状态第三条任何员工均有保护商场消防设施与灭火器材的责任第二章日常管理第一条消防设备与器材不得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任何人不准损坏、圈占、遮挡、随意挪动消防设备的灭火器材的位置第二条消防器材应汉设置在明显与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与杂物第三条消防门疏散通道、楼梯务必保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随意堵塞第四条消防设备停用检修前务必向物业部门报告,到安保科备案,经批准后,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方准施工第五条.各部(单位)所辖范围内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应由所属部位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第六条物业部门对所有消防设施负责定期检查与保护以确保好用,并建档登记第七条物业部门负责消防商场(消防监控室)的值班,做好交接记录第八条物业部所属各部位消防设施、器材应更具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定期保护、保养,对在保护、保养过程中发现不能继续使用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及时更换第三章设施、器材的报废与更换第一条凡灭火器发现下列情况的应及时维保并更换配件;
1、瓶体油漆脱落的;
2、压力不足,不能正常使用的;
3、配件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
4、干粉灭火器使用满四年,第一次维保满四年的;
5、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满五年,第一次维保满二年的;第二条凡灭火器发现下列情况的应予以报废、更换
1、干粉灭火器表面有严重锈斑、腐蚀严重的;
2、干粉灭火器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
3、水基型灭火器使用年限超过6年的;
4、二氧化碳灭火器与贮气瓶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
5、瓶体因外力受损严重的;
6、没有生产厂名称与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者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第三条消防水带使用满3年的,内壁粘连,外表尼龙层受损的应予以报废更换第四条消防水喉胶管外壁出现裂痕的应予以报废更换第五条消火栓、水喉阀门出现不能闭合,有滴水情况的应予以报废更换第六条闭门器不能起到作用且妨碍防火门关闭的应予以报废更换第七条防火门出现破旧且不能修复的应予以报废更换第七部分安全用电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贯彻《中华人民共与国电力法》,依法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护电器设备,发挥电力在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的先行作用第二条按照供电部门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与供电部门签订《供用电合同》,达到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按期记量交费、保证正常经营的目的第三条遵守国家用电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与合理用电第二章电工值班管理第一条电工属特种作业,务必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在工作实践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与业务能力第二条电工在值班期间务必高度负责,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严格操作第三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持两票、三制”规则,遵守岗位责任制,禁止擅离职守,禁止串岗、睡岗、溜岗或者他人顶替第四条禁止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变、配电室与电工值班岗位,乱动开关、手柄与电器设备,值班室的门锁钥匙要电工专管第五条电工在工作时,务必按规定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胶鞋,使用好绝缘工具与防护用品第六条电工作业务必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处理电器设备故障时,要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与安全施工用具(如接地线、绝缘棒、高压验电笔绝缘工具等)并掌握操作性质
2、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值班人员应按操作规程,立即断开电器,进行现场救护并及时报告领导
3、严格进行巡视检查,掌握电器设备的运转状况
4、填写好值班记录,标明仪表数据
5、坚持遵守交接班制度,填好交接记录
6、用500伏或者1000伏的兆欧表检测绝缘电阻
7、变电站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8、配电室操作,务必按照下列操作程序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9、配电房不能堆放杂物,要定期做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10、出入变电房或者配电房,大门务必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者其他小动物溜入机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者短路等故障第三章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第一条安全用电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务必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务必依法加强监督管理第二条各级领导要加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领导与监督检查第三条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务必按照技术标准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电器设备、设施应按国家规定采取安全电压安装漏电防护装置第四条高压危险区域、变电室、配电室、变压器等电器设备重点场所,都要悬挂警戒标志与禁止标志牌第四章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第一条严格按照商场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第二条需动火到安保科办理动火许可证,配备灭火器第三条商场专业人员及时跟进装修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四条装修时将原专柜不用废线全部拆除第八部分用火安全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规范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在XXXX商场范围内,进行下列作业或者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1、各类焊接、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3、烧、烤、煨管与产生火花的作业;
4、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与不防爆的电器等;第三条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务必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第二章用火等级第一条凡符合下列情况的纳入一级用火
1、有易燃可燃物等;
2、加工间、较小空间内作业等;
3、楼顶屋面、高空作业、地下作业等;
4、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通常不安排用火,确属施工需要时,20时到次日8时之间的用火要作为一级用火处理第二条凡符合下列情况的纳入二级用火
1、开业前期施工作业;
2、其它临时用火第三条凡符合下列情况的纳入固定用火在施工现场内没有危险的区域,设立固定动火点一处,为驻地办公室前,固定动火点要设立明显标志,有关部门要严格管理,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第三章用火作业的审批第一条用火作业的审批一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由物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然后填写用火作业审批表,经主管安全工作的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审查批准后,由物业部负责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发放动火作业证,准许用火,否则严禁用火第二条固定用火的审批固定用火区的设定由物业部根据动火所需提出申请,报主管安全工作的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进行审查用火区域设置不得在涉及易燃、易爆区域内,安全距离应大于30m,并设置明显标志第三条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分日常用火与大检修期间用火,日常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2小时固定用火点由物业部检查认定,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第四章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第一条在正常经营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操纵一级用火第二条设施设备进行大、中检修时,要将易燃与可燃物料全部送至安全固定地点,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第三条进入设备内部用火,务必同时遵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高处作业用火,务必同时遵守有关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用火审批人务必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第五条用火作业过程中假如作业条件发生特殊变化,务必立即停止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第六条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单位书面出具,动火分析应对分析结果负责凡是在易燃易爆部位、竖井、中庭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务必进行动火分析第五章用火作业过程管理第一条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第二条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第三条邻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第四条凡盛装过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第五条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或者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第六条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危险的容器与管道不动火;第七条在高空进行焊接或者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者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第八条没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第九条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第十条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第十一条物业部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标准的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严肃处理第十二条用火作业人员务必持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第十三条用火监护人的资格用火监护人务必熟悉用火区域或者岗位的作业过程,熟悉工艺操作与设备状况;务必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务必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第十四条用火监护人的职责用火监护人在查验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管理人员与部门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特殊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第十五条用火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十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第十六条用火范围及监护范围
1、一级、二级用火,限1处1张用火作业许可证,1人以上监护;
2、检修期间的二级用火,限1处1张用火作业许可证,1名监护人可同时监护同一区域、同一作业面,直线距离不大于15米以内的用火,但最多不超过3处第十七条施工区域及要害部位的临时用电,用电管理部门应根据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为其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要符合商场安全用电管理有关规定第六章用火作业审批第一条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由用火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由;第三联监护人持有,监火时随身携带存放在用火点所在的操作操纵室或者岗位;第四联存放在用火点所在的班组或者岗位;第二条用火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4h,如需延长另行办理有关手续第三条动火作业审批应通过物业部安保科负责人、物业部负责人及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未经许可不得动火第四条动火作业结束时应想物业部安保科提交书面申请第五条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与根据,不得随意涂改,不得代签,不需要填写的栏目,一律用表示;第六条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档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安保科存档第七条用火作业许可证储存期限为3年第九部分专职(志愿)消防队管理第一章专职(志愿)消防队的组建第一条商场为消防重点单位,为了做好自防自救,根据消防法规要求,务必建立专职(志愿)消防组织商场所属各单位要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由各应急小组构成第二条专职(志愿)消防组织是群众性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要选择政治思想好,能吃苦耐劳的人员担任,在各级安委会的领导下开展防、灭火工作安保科负责日常管理与训练,并制定训练计划与积极扑救火灾,参加有组织的灭火行动是商场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与应尽的义务当发现火灾时及时向火警电话报警,同时保护好火灾现场,以便消防安全部门调查、取证,查清火灾原因第二部分消防教育及培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培训管理,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下列简称培训)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培训的目的是让广大职工认识到各类安全事故的危害,懂得预防各类事故的基本措施与方法,提高安全意识第三条物业部安保科负责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及日常管理,商场内各租赁单位、部门、商场应积极配合培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培训第二章岗前培训第四条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制度,凡到商场工作、实习的员工应于每周一至周五下午200到地下一层安全培训教室参加两个课时以上的安全培训,并在书面考核达标(90分)后方可上岗第五条各租赁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岗前培训工作,并建立员工培训档案第六条岗前培训未达标的人员,应继续培训直至书面考核达标后方可上岗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七条物业部安保科应建立培训档案并以租赁单位、部室、柜组为单位进行存档整理第八条培训档案应包含下列内容:
1、培训档案管理表;学习制度第三条专职(志愿)消防队员分工明确平常做好本部门消防工作,遇火情可按分工积极扑救火灾专职(志愿)消防队可分为火灾扑救组、人员疏散组、救护救人组、物资抢救组、通讯联络组第四条专职消防队由物业部安保科组建并管理组建时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及灭火、破拆器材其人数不得少于四人,并实行24h值班第五条志愿消防队由各部室、商场结合实际情况组建,各租赁单位单独建立第六条专职(志愿)消防队应根据员工在职情况及时调整人员,并及时变更人员花名册安保科应每半年重新向市消防机关提报专职(志愿)消防队人员花名册第二章专职(志愿)消防组织及队员职责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令与规章制度,并向员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第二条努力学习防、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掌握防、灭火技能第三条结合本职工作,班前班中与班后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与消除安全隐患,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与行为者有权予以制止,并逐级上报第四条经常检查本部门的消防设备、器材,定期保护保养,确保完备好用第五条积极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因第三章行动准则第一条消防组织负责人电话或者对讲设备应保持24H畅通,接到火警后,应组织战备值班人员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险情第二条以救人第一为原则,根据灭火与应急救援的需要,合理使用各类水源,利用临近建筑物与有关设施,切断现场及其周边区域内的电力、可燃气体与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划定警戒区,拆除或者者破旧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者设施等第三条通知水暖科、强电科、弱电科、保洁公司、各商场、租赁单位等有关单位配合作战行动,提出请求消防、公安及其他增援力量参加灭火与应急救援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四条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当发现可能发生突发重大险情而又不能及时操纵,直接威胁参战员工生命安全时,应当果断迅速下达撤离命令,组织指挥参战力量安全撤出灭火与应急救援现场第五条为查明火源与燃烧的范围,与抢救人员与疏散重要物资需要开发通道时,能够对毗邻火灾现场的建(构)筑物、设施进行破拆第六条当火势迅速蔓延难以操纵时,能够在火势蔓延的要紧方向,根据火势蔓延的速度,选择适当位置拆除毗邻火灾现场的可燃建(构)筑物,开发隔离带,阻断火势蔓延第七条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或者者局部出现倒塌的危险,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妨碍灭火战斗行动时,应立即撤离第八条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内部聚集大量的高温浓烟时,为改变火势进展蔓延方向,定向排除高温浓烟,便于救人、灭火,应当选择不可能引起火势扩大的部位进行破拆第九条在破拆建(构)筑物时,应当注意承重构件,防止因误拆造成建(构)筑物倒塌;在有管道设备的建(构)筑物内部破拆时,应当注意保护管道,防止因管道损坏造成易燃可燃液体、气体与毒害物质泄漏第十条在破拆建(构)筑物与设施过程中,应当划出安全警戒区,设置安全警戒哨,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第H一条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完全消灭余火第十二条,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装备,恢复水源设施,向安保科长进行汇报第四章专职消防队备勤管理第一条专职消防队实行24小时备勤,非工作时间员工,位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出,保持通行畅通第二条日常备勤人员不得少于非工作时间员工的90%,日常训练及专业理论技术培训时,带队负责人应保持对讲机及手机的通信畅通训练及培训地点不得在距单位500米以外的场地进行第三条备勤人员不得在备勤室吸烟、饮酒,备勤期间应做到有警必出,不得延误出警第四条备勤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应在3分钟内迅速到达出警地点,并佩戴标准个人防护装备第五条备勤人员所使用的个人防护装备不得用于其他,如需保护保养应保证75%的装备供给使用第五条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举办时,备勤人员不得外出,个人防护装备应穿戴整齐第五章专职(志愿)消防队器材的保护保养
1、专职(志愿)消防队所配发的装备、器材为专职(志愿)消防队专用设备,不得挪作它用
2、专职(志愿)消防队负责人,负责每日对器材装备进行检查及保护工作
3、专职(志愿)消防队所配发的装备、器材应保证完整好用,发现损坏或者故障应及时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
4、装备送修或者维保期间应保证75%的装备处于正常状态
5、装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损耗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在短时间内予以补充或者使用代替品
6、专职消防队所配发的装备、器材是用于保护专职消防队使用人员安全的重要装备,员工因爱惜使用不得过载或者超限使用
7、配发的装备、器材应保持整洁,保护人员应每日对器材进行擦拭第十部分疏散演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消防预案的制定及实施由商场总经理负责,物业分管副总或者物业部长组织,安保科具体实施第二条安保负责消防预案的制定、演练与实施过程的安全防护第二章预案的制定及实施第一条商场总体消防预案每年演练次数不得低于四次,各部门商场预案演练不得低于12次(安保科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演练)第二条安保科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演练方案,每次演练前应针对演习地点、演习内容、参加人员及范围制定全面的演练计划及实施、保障方案第三条预案演练方案制定后应上报单位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四条预案演练实施时应选择在没有外来人员逗留的场所进行,以防止对逗留人员造成心理上的伤害第五条演练工作应在演练指挥组的指挥下有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商场总经理为演练指挥组组长,负责演练工作的全局指挥;
2、分管物业工作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负责演练工作中消防设施及现场第一梯队、第二梯队指挥;
3、分管运营工作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负责演练工作后勤保障、应急救援;
4、物业部长负责物业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指挥,负责消防系统、第二梯队的指挥;
5、物业部各专业科室负责人根据演练分工负责所属项目的演练;
6、商场后勤部门负责演练工作的后勤保障第六条预案演练时,在防护措施不到位、防护人员不具备当次演习需要时应立即终止演练行动,以防止造成意外人员伤亡事故第七条演练过程中,演练保障防护人员应根据演习方案在指定的工作岗位,演练结束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第八条演练保障队伍应设置应急分队,应急分队在演习指挥组指挥下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后前保障第三章预案总结与修订第一条演练时,应在演习区域根据防火分区及视频监控室设置演习观察员,观察员负责演习过程中各类数据的记录及整理上报第二条每次演练结束一小时后,个演练环节负责人及演练观察员应到会议室召开演练总结会,总结演练中存在的不足与经验及时总结汇报指挥组组长及副组长负责对各环节进行点评第三条安保科负责对每次总结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并形成书面总结,根据书面总结形成预案修订方案,并在一周内对预案进行修订第四条预案修订后应按照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顺序上报审核,审核后公布新的预案方案第五条预案修订后,各部门、商场、租赁单位应结合新的预案与自身实际修订本部门预案修订后逐级上报审批第十一部分燃气电器设备
1、务必购买有产品合格证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2、钢瓶标志上务必有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材料牌号、钢瓶重量等
3、钢瓶在第一次充气使用前务必进行试漏检查,可用肥皂水对焊缝、瓶阀等部位进行检查与调压器连接好后,其连接处也务必用肥皂水检查
4、钢瓶务必竖立使用,与燃气具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并不得与其它明火同室使用
5、钢瓶严禁在日光下暴晒,并不得使用如何方式对钢瓶进行加热
6、用户不得自行将瓶内气体向其它瓶内倒装,不得自行处理瓶内残液
7、钢瓶在使用中如发现泄漏,应立即关闭瓶阀,打开门窗通风电气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一、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特殊与缺陷,保证站内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变配电站及楼层配电室进行定时巡视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值班人员每整点抄表一次,半点巡视一次,做好高、低压总柜、分柜及变压器的运行情况记录,检查各路负荷的运行情况,做好总负荷及变压器温升记录,并切实做好运行负荷的调整与功率因数补偿,保持功率因数大于
0.9
四、检查运行中的设备时,要保持安全距离,禁止取下警告牌,禁止进入栅栏后触及导电部分巡视中要认真查看运行设备的完好状况,巡视检查务必到位,充分运用听、摸、看、闻等方式,发现设备缺陷及时记录并上报,情况严重时要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及扩大
五、对有运行缺陷的设备,应加强监视,假如发现其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务必尽快消除或者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六、当电气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及人身事故时,如导线折断,接地短路等,务必立即采取停电措施,组织灭火第十二部分仓储管理第一条仓储部门(各部室、商场、租赁单位)负责人即仓储部门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含品牌散仓、部门资料室、仓库、租赁单位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二条仓库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在安保科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好自防自救工作第三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与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与保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第四条对仓库新职工要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第五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认真检查,督促落实第六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
0.5米,垛与垛、柱的间距不小于
0.3米,要紧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第七条仓库内要紧消防通道不小于2M,并保持间距、顶距货物距房顶不小于75cm;灯距不小于80cm第八条甲、乙类物品与通常物品有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者灭火方法不一致的物品,务必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及灭火方法第九条物品入库前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第十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务必安装防火罩第H一条.各类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内、库房、货场内停放、修理第十二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与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务必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第十三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务必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的规定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与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电器设备的安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与维修保养电工要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第十四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时,务必有动火证,经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第十五条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与器材第十六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与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与杂物第十七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与添置,保证完整好用,严禁圈占、埋压与挪用第十八条库区的消防车道与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第十三部分禁烟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公共场所操纵吸烟条例》,减少吸烟造成的公害,消除火灾隐患,制定本条款第二章日常管理第二条.XXXX购物中心禁烟区域办公区域、宿舍区、经营区域、公共区域、设备机房、地下停车场(含员工停车场)、后院、室外广场第三条下列人员进入禁烟区域,作为禁烟对象
1、购物中心内XX系统工作人员
2、各租赁业户工作人员
2、培训课程记录表;
3、书面考核存档;
4、奖惩记录表第九条日常培训采取逐级培训制,由物业部安保科对各部门中层以上管理者进行培训,再由各部门培训到每一位员工,并达到“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第十条各租赁单位、部门、商场应针对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培训,把本部门培训加入到晨会内容(每周三为“培训日”),制订每月很多于四次的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计划与落实情况于每月5日之前报物业部安保科备案第十一条安保科将不定期不定向对商场各租赁单位、部室及各商场柜组员工进行书面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1000至1030o第四章奖励及处罚第十二条凡在笔试考核中两次获得90分以上成绩的奖励现金50元,并予以通报夸奖在笔试考核中三次获得90分以上成绩的奖励现金100元,以此类推第十三条技术七级及普通职工凡在日常检查及笔试考核中获得60分下列成绩的处于罚款50元,并予以通报两次以上获得60分下列成绩的处罚款100元,并进行停岗培训,直至笔试考核达标后(90分)方可上岗第十四条技术六级及以上员工,在日常检查及笔试考核中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的,根据职级加倍处罚第十五条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对其直属负责人处于5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
3、与XX、各租赁业户有业务往来的各业务人员、配送人员
4、在XX购物中心内施工的施工人员第四条以上禁烟对象在禁烟区域内不得吸烟第五条有独立用餐房间的餐饮区、与购物中心其他区域相对独立的就餐区,顾客吸烟不受本规定限制,但该区域工作人员、管理者应做好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第六条四楼游戏厅、台球室务必设立符合安全要求的、相对封闭的吸烟室,现场配备灭火器材现场工作人员应劝阻吸烟的顾客到就近的吸烟室吸烟现场工作人员务必熟知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该营业区域务必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现场工作人员务必及时巡视吸烟室并及时清扫烟头,将确认熄灭的烟头放入难燃材料制成的封闭容器集中倾倒到垃圾场第七条除上述第
五、第六条规定的其他禁烟区域(不含室外广场)内,发现顾客吸烟时,现场工作人员有义务劝阻,监督顾客熄灭烟头,劝阻时注意文明用语关于不听劝阻的顾客,可拨打8059110,交由安保科进行处理第八条安保科接到电话后,应及时通知就近队员前去制止,同时通知中控室尽可能采集有关视频用对讲机联系时,应注意文明用语第九条各出入口值班的安保队员及时劝阻吸烟的顾客,待其熄灭烟头后方可同意该顾客进入禁烟区域第十条保洁员应及时倾倒室外广场垃圾桶上方的烟头第十一条各经营区域应在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识第三章处罚第十二条购物中心内XX系统工作人员违反以上规定进行下列处罚1没收工牌2每人每个烟头处罚200元,累计处罚3办公内网全网通报4书面通报到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商场5计入管理考核第十三条与XX有业务往来的各业务人员违反以上规定进行下列处理1现场制止吸烟行为,监督其妥善处理烟头2通报其对口业务往来部门3对有备案的相同违反规定者,按违规者每人每个烟头处罚200元,累计处罚其对口业务往来部门被处罚部门在办公内网全网通报第十四条各租赁业户工作人员违反以上规定进行下列处理1没收工作证2按每人每个烟头处罚200元,累计处罚其所在单位3书面通报第十五条配送人员违反以上规定进行下列处理1没收送货停车证
(2)按违规者每人每个烟头处罚200元,累计处罚其对口业务往来部门
(3)书面通报第十六条在购物中心内施工的施工人员违反以上规定进行下列处理
(1)没收施工证
(2)按违规者每人每个烟头处罚200元,累计处罚其所在单位处罚额度超出其单位预交的施工安全保证金的,通报管理部门采取其他措施交足罚款
(3)书面通报第十七条关于无法取证的烟头,按照上述条款处罚责任区内单位或者个人第十八条对违反以上规定态度蛮横拒不承认的,取证后加倍处罚第十九条关于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签订的安全责任书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由XX购物中心百货物业部负责解释,执行主体为百货物业部安保科第二十一条所处罚款开具收据,罚金交百货财务部第二十二条XX系统工作人员被没收的工牌,交有关营运部;没收送货停车证回收作废;没收的施工证作废第十四部分装修改造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程序,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根据《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义XXX商场(下列简称商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商场规划红线内所有工程项目(下列简称项目)施工,包含物业设施技术改造施工、广告策划施工、租赁业户装修改造、品牌(专卖店)装修改造第三条商场物业部(下列简称物业部)负责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进场手续办理第四条施工进场手续办理主体为
1、物业设施技术改造施工手续办理主体是物业部;
2、广告策划施工手续办理主体是百货、超市门店营运部;
3、租赁商户装修改造手续办理主体是租赁商场、超市门店营运部;
4、品牌(专卖店)装修改造手续办理主体是百货招商部各商场、超市门店营运部第五条施工进场手续办理的前提条件
1、物业设施技术改造施工手续办理前提条件商场总经理批准的报告;具有符合设计规范的施工图纸与施工方案;有施工预算;有确定的、有资质的施工单位
2、广告策划施工手续办理前提条件商场总经理批准的报告;具有符合设计规范的施工图纸与施工方案;有确定的、有资质的施工单位
3、租赁业户装修改造手续办理前提条件商场总经理批准的租赁商户申请;具有符合设计规范的施工图纸与施工方案;有确定的、有资质的施工单位
4、品牌(专卖店)装修改造手续办理前提条件商场总经理批准的报告;具有符合设计规范的施工图纸与施工方案;有确定的、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第六条上述前提条件的具体要求
1、商场总经理批准的报告须有承办主体具体承办人、部门(商场)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
2、商场总经理批准的租赁商户申请须有租赁商户公章且有租赁商户负责人、租赁商场或者超市门店营运部具体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
3、施工图纸须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且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包含落位平面图、经营布置图、效果图、土建施工图、水电暖等安装图纸(含系统图纸)经营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审定空间规则、装饰风格并在图纸适当位置签字确认;物业部审核、分管总经理审定消防、安装图纸并签字确认,填写《改造装修施工审批表》
4、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标准,且安全、可行
5、施工单位务必有资质,有关施工人员务必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从业资质证件
6、审批流程须符合股份公司、集团有关要求第七条.在符合具体要求的前提条件下,由手续办理主体具体承办人(下列简称承办人)填写《施工审批表》,依次由安保科长、物业部长、商场总经理会签进场手续第八条商场总经理审批后,由承办人带领施工单位负责人(下列简称项目经理)到物业部安保科办理手续第九条.办理施工手续时,项目经理须携带下列资料及费用
1、商场总经理批准的报告或者申请复印件;
2、会签的设计图纸原件;
3、会签的设计图纸中的消防、安装图纸复印件各1份;
4、《施工审批表》;
5、施工单位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施工人员有效从业资质证件原件;
7、施工人员有效从业资质证件复印件各1份;
8、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9、施工证工本费5元/个;
10、施工证保证金15元/个;
11、施工保证金施工区域面积不足lOOmz的2000元;每增加lOCW(含)增加1000元;最高金额为10000元;
12、灭火器租赁费10元/天/具;
13、施工管理费200m2(含)下列的,80元/天/区域;400nl(含)下列的,90元/天/区域;400n)2以上的,100元/天/区域;
14、建筑垃圾集中清运费100元/布,按照虚方计算;
15、施工标示牌保证金费100元/个第十条.上述资料及费用说明
1、商场总经理批准的报告或者申请复印件留存物业部安保科存档、备查;原件由手续办理主体存档,以便进行费用报销结算、备案统计
2、会签的设计图纸原件留存物业部安保科存档、备查
3、会签的设计图纸中的消防、安装图纸复印件各1份由物业部各专业科留存进行过程服务、监管、验收
4、《施工审批表》四联第一联物业部留存存档;第二联安保科留存进行统计、施工现场管理;第三联施工单位留存备查;第四联手续办理主体存档
5、施工单位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保科存档
6、施工人员有效从业资质证件原件安保科办理施工证时审核用,审后立即退回
7、施工人员有效从业资质证件复印件各1份安保科存档用
8、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安保科办理施工证使用,身份证复印件作治安档案用,加盖紫色“施工证审核用”章
9、施工证工本费5元/个不返还
10、施工证保证金15元/个验收完毕退回证件时返还,证件丢失不返还
11、施工保证金按照面积核算,施工验收无特殊返还,损坏设备、设施、施工人员违纪扣除相应金额;施工过程中扣除完毕应及时补交
12、灭火器租赁费10元/天/具办理动火证时交纳,每100而可自备8kg干粉灭火器2具
13、施工管理费按照面积核收,不返还;要紧包含夜间施工安保配合费、总值班配合费、公用照明能耗费、夜间安防费、承办主体配合费等,但不包含施工用电电费如减免此项费用,务必由手续办理主体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商场总经理批准
14、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垃圾存放处,XX商场集中清运按照《义XXX商场垃圾管理办法》执行
15、验收完毕,将施工标示牌完整送交后,保证金退回第十一条.进场手续办理流程
1、安保科查验商场总经理批准的报告或者申请复印件,无误后存档;
2、安保科查验会签的设计图纸原件存档;
3、安保科查验会签的设计图纸中的消防、安装图纸复印件各1份留存,手续办理完毕通知各专业科领取;
4、安保科查验《施工审批表》并将第二联存档,将第三联、第四联分发给项目经理、承办人;
5、安保科查验施工人员有效从业资质证件原件,复印件存档;
6、安保科查验施工人员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紫色“施工证审核用”章后存档;
7、安保科代表商场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责任书》;
8、安保科按照上述要求核算施工证工本费、施工证保证金、施工保证金、灭火器租赁费、施工管理费,开具交款收据;
9、承办人陪同项目经理凭交款明细到百货财务部交款,开具收款收据后到安保科领取施工证;
10、安保科填写《施工登记表》,图纸资料编号存档;
11、安保科通知专业人员领取会签的设计图纸中的消防、安装图纸复印件,通知中控室有关施工信息,由中控室值班人员填写进出场路线,由安保科通知项目经理路线第十二条手续办理完毕,施工单位凭《施工审批表》第三联、施工证,在许可的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内按要求施工第三章施工前期准备第十三条经营部位施工围挡务必使用石膏板围挡,应将施工区域全部密闭第十四条围挡出入口务必安装木质门框及夹板门,统一安装暗装锁具门口悬挂施工标示牌第十五条围挡四周及门外侧务必悬挂符合营运要求的围挡布,围挡布务必无缝连接(活动门除外),且与石膏板围挡结合密实第十六条承办主体在施工前务必与施工单位对接好施工尺寸第十七条进场、离场前需由租赁、合作合同签订双方检查现场设施设备及物品,并填写《交接验收清单》第四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十八条施工过程中,施工手续办理主体应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管理与协调,物业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地监督,及时配合施工单位解决出现的问题第十九条施工用电属临时用电,由物业部强电科联系施工单位接用临时用电,并严格遵守施工用电规范第二十条内部装修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要求,不得损坏消防箱;不得擅自拆卸、移动、遮挡喷淋头、排烟风机、应急灯、疏散标志灯、烟感温感探头、应急广播喇叭、消防电话、紧急按钮、强弱电接线盒等;不得防碍防火卷帘门安全降落,防火卷帘门周围
0.5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消火栓周围1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物品摆放不得影响疏散通道的正常通行;不得将疏散通道地面、防火门与货区进行一体化装修第二十一条,每次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务必做到人走电停,切断临时电源,清理现场物品及垃圾,消除火险等安全隐患物业部值班人员应及时检查中控室应及时设防第二十二条内部装修选用的材料要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并优先选用推荐材料及品牌非推荐品牌的质量与外观设计应优于推
1、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培训的;
2、拒绝参加笔试考核的;
3、存在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上岗的;
4、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未及时上报的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奖励及处罚部分执行第十七条本规定由物业部安保科负责执行,综合部、营运部配合管理第三部分防火检查、巡查及隐患整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防火检查、巡查时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与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与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者操纵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防火检查的责任部门单位专兼职消防员是单位消防巡查的责任人,部门消防员是本部门防火巡查的责任人第四条防火检查每月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进行不间断巡查,荐品牌且该品牌通过国家“3C”认证、环评认证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务必严格遵守国家规范、行业有关标准及商场有关规定第二十四条-施工完毕,施工手续办理主体会同物业部、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纸,按照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施工验收表》由物业部送电运行第二十五条..内部装修验收不合格的,由物业部向施工手续办理主体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第二十六条内部装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送电运行
1、未验收;
2、验收不合格;
3、违反《安全协议书》,拒不整改第六章消防设施管理第二十七条消防水设施包含消火栓、喷淋、水幕等消防系统,任何人在非应急情况下不得动用第二十八条施工泄水前,务必填写《消防系统施工泄水申请表》第二十九条获到审批后,施工单位、商场、物业部均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三十条施工操作按泄水、施工、试压检漏、充水等程序进行,各有关人员集中精力、各司其责,减少消防系统无水时间第三十一条施工中没能如期充水或者遇到突发事故,现场负责人要及时汇报领导,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第三十二条商场负责人与物业部共同验收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的立即整改第三十三条改动局部报警设备但不涉及联动设备的装修改造,需将改造区域的线路从整体消防回路中断开,将改造区域前端与后端设备进行总线相连,现场做好人防措施第三十四条..改动局部报警设备与联动设备的装修改造,除将改造区域前、后端设备总线连接外,务必避免联动设备的多线联动操纵与自动报警主机操纵同时停用保证至少一种启动方式能够远程启动联动设备第三十五条消防主机中某一回路卡中所带消防点都在装修改造区域内,装修改造时将消防回路卡外带末端设备的总线挑出;如多线联动设备线路需改动无法正常使用,则务必做好人防措施第三十六条..消防主机中所有回路卡内所带的消防点都在装修改造区域内,装修改造时将消防主机离线,并确保消火栓系统正常,同时做好人防措施第三十七条涉及改动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末端设备的装修改造,应严格按照原设计方案进行二次安装,不得改变探测器或者手动报警按钮的安装位置、增大安装间距、被隔断遮挡等第三十八条关于独立分隔的散仓,如使用全封闭隔墙,需在每个散仓内安装一只感烟探测器;如使用半封闭隔断,其顶部至顶棚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安装一只感烟探测器第三十九条不涉及改动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末端设备的装修改造,不得遮挡或者损坏烟感、手动报警按钮当打磨隔墙或者吊顶腻子时,需对烟感加防护罩,同时做好人防措施,并在装修结束时立即摘除防护罩第四十条改动喷淋管道的装修改造,施工时只泄掉该防火分区的喷淋水,其他区域喷淋水确保正常,防止大面积无水第四十一条改动消火栓管道的装修改造施工时,只泄掉该消火栓头或者该消火栓立管的水,消火栓主管与其他立管确保供水正常第四十二条如消火栓系统与喷淋系统都要改动时,严禁两个系统同时泄水,务必确保有一个系统供水正常第四十三条防火卷帘门手动操作方式为摇柄或者倒链的,施工前应进行保护测试,施工现场应配备摇柄或者将倒链放下,在消防设备断电的情况下能够确保现场及时手动操作第四十四条装修改造结束后,应立即对该区域进行一次消防联动调试,以确保消防设备的报警与联动功能正常有效第四十五条安全设备系统分为四级管理
1、优先一级消防报警、防盗报警与电视监控系统的主机设备;
2、优先二级消防报警、防盗报警与电视监控系统重点部位的末端设备;
3、优先三级消防报警、防盗报警与电视监控系统次重点部位的末端设备;
4、优先四级消防报警、防盗报警与电视监控系统通常部位的末端设备第四十六条各监控区域的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先以最低优先级的同型号设备来代替,且设备离线(故障)时间不能超过下列时限
1、优先一级的区域不超过8小时;
2、优先二级的区域不超过24小时;
3、优先三级的区域不超过48小时;
4、优先四级的区域不超过120小时第四十七条设备离线(故障)按等级申报,并填写申报表,明确设备离线(故障)时期现场负责人
1、优先
一、二级区域内的设备离线(故障),应做好相应的人防与物防措施,并向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汇报
2、优先
三、四级区域内的设备离线(故障),应做好相应的人防与物防措施,并向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总经理汇报第四十八条设备离线人防措施
1、优先
一、二级区域在监控设备离线时期,现场负责人应制定人防方案,填写各人员交接班记录,并派专人负责记录设备维修进展状况;
2、优先
三、四级区域在监控设备离线时期,监控室值班人员应对设备维修人员维修过程进行记录,并填写科室设备维修日志备案;
3、安保科负责加强对设备离线(故障)区域的重点巡视工作,并填写日志备案(后附表5);
4、安保科需与设备故障区域的部门负责人及夜间总值班人员进行交接,填写该区域营业期间及夜间重点巡视交接表(后附表
6、表7)o
5、设备故障区域部门负责人指定两名区域安全员,将重点巡视落实到人,保证该区域人防措施周密、安全第四十九条设备离线维修时间操纵
1、设备恢复时维修人员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在相应的设备离线(故障)表中;
2、科室负责人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设备恢复运行的具体时间在离线时限内解决故障的,科室负责人需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超过时限时,科室负责人需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超时原因;部门负责人需向总经理汇报超时原因
3、超过5天解决故障的,物业部负责人除对总经理汇报外,还需向物业本部汇报超时原因及人防与物防措施,并填写设备离线(故障)汇报记录第七章退场第五十条施工敷设完毕,施工单位携带下列资料办理退场手续
1、《施工验收表》;
2、交款收据、施工证、灭火器第五十一条退场手续办理流程
1、安保科查验《施工验收表》,安保科存档;
2、安保科查验收款收据;
3、安保科查验施工证;
4、安保科退还施工人员照片;
5、安保科清算退还保证金金额,在收据上签字;
6、安保科清算退还施工保证金金额,在收据上签字;
7、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凭收据由物业部长签字后到百货财务部清算余款第八章各部门职责第五十二条施工进场手续办理主体职责
1、根据经营需要起草施工改造申请报告;
2、联系有关单位出具设计图纸;
3、自行审核空间规则、装饰风格并在图纸适当位置签字确认;
4、联系物业部各科审核消防、安装图纸并签字确认;
5、指定承办人,按照本办法履行职责;
6、按照流程报批;
7、根据商场总经理批示进行办理;
8、巡视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对接第五十三条物业部职责
1、组织各科进行图纸审核;
2、图纸审核出的问题积极与施工单位协商;
3、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调各科及时服务;
4、负责协调消防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审核、审批施工图纸;
5、负责施工过程安防设施的巡视;
6、负责施工验收第九章附则第五十四条内部装修中未涉及的其他技术问题,施工单位应与物业部积极协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五条本办法由物业部负责解释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与《安全协议书》一并执行第十五部分奖励及处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购物中心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全面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购物中心区域内XX系统工作人员、各租赁业户工作人员、与购物中心内各单位有业务往来的业务人员、配送人员、施工人员第三条本办法由百货业态物业部负责实施第二章奖励第四条重视安全工作,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及学习,考核成绩优秀、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人次第五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积极处置事故,使公司财产免受缺失或者少受缺失的,奖励200元/人次第六条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与排除事故,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在预防事故工作中作出奉献的,奖励500元/人次第七条敢于管理,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现象,并及时向有关领导与部门反映,奖励100元/人次第八条对安全保障设施经常进行检查与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实施的,奖励100元/人次第九条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部门200元第十条宣传安全知识,积极钻研安全管理业务,提出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与长远规划并采纳实行的,奖励200元/人次第十一条被评为安全管理年度先进单位、部门、个人的,奖励500元/次;被区级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评为先进的,奖励1000元/次;被评为市级安全管理先进的,奖励2000元/次第二章处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对安全隐患进行现场整改外,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其上级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罚款20元;并给予以通报批判
1、占用消防通道的;
2、遮挡消防设施的(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4、防火卷帘门下摆放物品的;
5、员工不能熟练掌握消防“四个能力”基本内容与职责分工的;
6、专柜、商场(单位)散仓内无人未关闭电器设施的、散仓内存放食品的(餐饮项目除外);
7、专柜、商场(单位)散仓内货物码放超高影响消防喷淋作业的;
8、专柜、商场(单位)散仓内货物码放距离灯源小于50厘米的;
9、商场、租赁单位内部设置的消防设施保养、卫生清洁不完全的;
10、岗位防火检查记录、培训记录不全面的,书面记录不全面或者与现场不符的;
11、违反规定使用电梯等特种设备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2、擅自使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未导致严重后果;
13、使用自动扶梯运送货物未造成设备故障或者严重后果的;
14、违规使用客梯运送货物的;
15、用电设施损坏不及时更换的;
16、使用不具备资质人员安装电器设备的;
17、使用不合格电器材料或者带地线的设备使用两极插头的;
18、配电箱下方悬挂、堆放杂物的;
19、私自使用电炉子、热的快等设备的;
20、装修完毕两周内未履行验收手续的;
21、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50厘米内搭放物品的;
22、加工间天花未密闭,墙面瓷砖脱落损坏的;
23、未通过商场安全培训合格上岗的;
24、租赁商户、品牌厂家日常经营产生的固体生活垃圾及包装盒、包装袋、广告纸等丢弃至商场垃圾桶内的;
25、在打水、涮洗拖把等途中不采取防滴漏措施的;
26、随意将垃圾扔到花坛的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其上级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罚款50元;并给予以通报批判
1、拒不签收《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
2、阻挠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正常安全检查的;
3、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4、各商场、租赁单位不对员工进行每周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无书面记录的;
5、私拉乱扯电线的;
6、违章使用天然气造成燃气报警器报警的;
7、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50厘米内搭放物品责令整改,未按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
8、未经批准私自改动给、排水管道的;
9、未按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的;
10、夜间封场未关闭给水、燃气阀门及电源开关的;
11、食品加工时未开启排油烟风机的;
12、加工间天花未密闭,墙面瓷砖脱落损坏责令整改,未按规定期限内安装完毕的;
13、在卫生间隔断、墙面等乱涂乱画的;其频次不得低于两小时一次第二章防火检查的内容第一条火灾隐患的整改与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第二条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与安全出口情况第三条消防水源情况第四条消防设施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与功能状况第五条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第六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第七条消防操纵室值班情况与设施运行情况第八条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第九条防火巡查开展情况第十条其他需要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第三章防火巡查的内容第一条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第二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第三条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第四条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14、在卫生间洗手盆涮洗拖把等不规范行为的;
15、存在蓄意破坏商场设施的;
16、未在本经营区域内晾晒拖把、地垫等物品的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其上级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罚款100元;并给予以通报批判
1、同一类型安全隐患在所辖区域内连续出现三次以上的;
2、收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未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递交《安全隐患整改回执》的;
3、配电箱内存放杂物的;
4、租赁商户经营区域内消防设备(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不能正常使用的;
5、夜间封场未关闭给水、燃气阀门及电源开关,造成经济缺失的;
6、未办理施工手续,擅自施工的;
7、在商场内吸烟的;
8、装修施工建筑垃圾未按照指定时间指定路线外运的;
9、垃圾未倾倒到指定的垃圾回收处的;
10、淘汰的经营用品、柜台等占用空间较大的物品,未与百货物业部沟通私自乱丢乱放的;
11、租赁商户、专柜品牌运送生活垃圾的工具务必完好、密封,运送途中造成污染的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其上级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罚款200元;并给予以通报批判:
1、违章使用明火,进行电气焊作业的;
2、在装修施工过程中,损坏消防、监控等设备的;
3、未经商场专业人员同意,私自拆除设备的;
4、擅自使用消防设备,导致严重后果的;
5、使用自动扶梯运送货物,造成设备故障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6、违规使用货梯造成货梯故障的;
7、租赁用户未与商场签定《安全用电责任书》,拒绝专业人员对用电设备管理与检查的;
8、未经审批随意更换物业设施设备;
9、私自改动计量设施的违规行为;
10、造成排水管道堵塞的;
11、经营、施工、维修、保洁、绿化产生的超长、超大废弃物或者大宗杂物随意放到垃圾桶内或者周围的第十六条.每季度至少对厨房排油烟管道进行一次检查、清洗与保养,建立检查与清洗记录,违者罚款2000元,并责令停业整顿第十七条燃气管道严禁私自改动,违者罚款2000元,并责令停业整顿第十八条餐饮项目严禁使用液化气罐,违者罚款1000元,并没收液化气罐第十九条对所辖区域隐患整改不完全、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保留法律起诉权,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条各商场、租赁业户每月安全隐患通报批判5次以上的,对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第二十一条上述处罚条款,自物业部安全检查人员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财务部缴纳罚款对拒交罚款因此离职的,由其主管领导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加倍处罚;租赁项目拒不执行的,必要时采取限水、限电措施,至隐患消除,罚款缴纳后恢复供应第二十二条上述处罚累计执行商场高空作业管理办法XXX X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 XX商场(下列简称商场)范围内高空作业安全管理,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与健康,保障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根据商场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制定本规定第二章安全防护第三条高空作业单位及个人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应符合GB5083-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JG5027-92《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等标准与技术规范要求使用不符合有关国家技术标准的设施设备,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由设备、设施使用方负全责高空作业人员务必能正确熟练地使用保险带与安全绳安全绳上端固定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安全绳应基本保持垂直于地,作业人员身后余绳不得超过1米无特殊安全措施,禁止两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第六条高空作业现场区域应保证四周环境的安全,其作业下方应设置警戒线,并有人看守,在醒目处应设置禁止入内的标志牌第七条高空作业不得在大雾、暴雨、大雪、大风(风速
10.8m/s,相当于阵风6级)等恶劣气候及夜间无照明时作业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作业在距离高压线10米区域内无特殊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作业第八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在身体不习惯或者安全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有权拒绝进行高空作业第九条作业单位及个人在使用作业设施、设备前务必对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第三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单位及个人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有关《安全资格证》方可进行高空作业;否则,发生事故,高空作业单位及个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商场物业部管理人员应向有关作业人员提出警告、责令改正或者暂停作业,并处500—2000元罚款
1、无有关作业资质或者资质材料弄虚作假的;
2、不同意商场物业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的;
3、未按本规定采取安全防护的;
4、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作业设施、设备的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与《XXXX商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共同执行影响使用第五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第六条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第七条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第八条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三章防火巡查、检查的方法第一条防火检查、巡查可采取专项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对不宜发生的火灾隐患至少每周抽查一次,发现有隐患迹象应立即组织专项检查第二条对员工消防常识掌握情况可采取抽查方式,每次每班组抽查人数不得低于当班人数的25%O第三条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防火巡查记录次日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防火检查记录于检查三日内报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第四条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均参照单位有关制度存档第四章火灾隐患的认定第一条对公安消防机关下发的《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等确定的火灾隐患,安保科应责令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整改完毕报告安保科科核查第二条对公安消防机关下发的《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或者需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的火灾隐患,由安保科科具体制定整改计划内容,包含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落实部门等,提交院办讨论,并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示后,具体督促落实整改期间由物业部采取临时性监护措施第三条凡可当场作出整改的为通常性安全隐患,被检查单位及个人应当进行当场整改,具体如下
1、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消防通道、车道,上锁、遮挡,或者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者被挪作他用的;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与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其他能够当场改正的行为第四条下列情形为严重火灾隐患,被检查单位及个人应当落实整改计划及措施,并在整改完毕前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1、乱拉临时电气线路;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者线路、管路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危及消防安全的
2、疏散通道封堵、占用,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者标识错误的,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
3、自动消防设施所含烟感、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闭式喷头、等损坏、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4、违章改变防火分区,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少,损坏或者者发生故障的;
5、员工缺乏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的;
6、其他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第五章火灾隐患的整改第一条在组织开展防火巡查与检查过程中,应对通常性火灾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填发《责令当场改正通知单》,责令当场改正第二条对严重火灾隐患,填发《火灾隐患限期改正通知单》,责令限期改正《火灾隐患限期改正通知单》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发,由存在问题或者隐患的有关部门责任人签收第三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安保科应当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与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第四条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所在的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俣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第五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者人员应当填写整改回执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与处理措施等第六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所在消防隐患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第四部分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与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第二条各部门是本部门配置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单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管理第二章日常管理第一条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第二条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第三条严禁在经营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者遮挡,或者者将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第四条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第五条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当场整改确有困难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第五部分消防监控室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