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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是由国务院发布的,旨在规范国有企业的产权转让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本规定的实施,将为国有企业的产权转让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推动国有企业的优化重组,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促进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总则
1.1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认定的所有进入商业运营并有国有产权的企业,以及所有由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
1.2国有企业产权转让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权制度和产权市场原则,不得损害国有财产权、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权益
1.3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增强市场化、法治化和社会化管理程度
二、产权转让的程序
2.1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应当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产权合法、交易合法、合同合法、交易过程合法的四个基本条件
2.2国有企业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制定产权转让方案,并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3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应当通过法定拍卖、挂牌转让、协议转让、公开竞价等方式进行
2.4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具体交易程序应当公开透明、明确可行,确保市场价格反映产权价值,重点是市场化、公开拍卖的方式
三、交易客体和范围
3.1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客体,应当是所属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资产、经营权或者其他产权
3.2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范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权制度,不得损害国有财产权和社会公共利益
3.3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交易标的,应当在评估、审核和备案等环节被充分履行其相应的法定职责
四、交易价款和交易方式
4.1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价款,应当根据市场标准和当事人协商确定,以市场价格为准如果由政府调控的话,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4.2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可以采用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转化为债权等多种方式进行
4.3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费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明确范围和标准,合理计费,未经许可禁止乱收费、乱摊派
五、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和履行
5.1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应当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合同应当详细和明确地约定有关交易内容、产权变更手续、交易流程、交易方式、付款方式及期限等内容
5.2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方式、期限,加强履行监督和管理
六、法律责任
6.1违反本规定的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有违反刑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
6.2违反本规定给企业、个人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给单位、个人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国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发布对于国有企业的产权转让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为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保障最终目的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国有企业的优化重组,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促进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