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注此文仅为模拟文章,非真实政策文件)为加强大学教师对外交流与学术合作工作的管理,规范公派出国(境)工作流程,提高公派出国(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公派出国(境)对象所谓公派出国(境),是指学校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组织教师赴海外(境外)进行学术交流、学习或考察的一种活动
二、公派出国(境)原则公派出国(境)必须遵从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1、尊重当地文化,遵循当地风俗习惯
2、保护自身安全,注意健康卫生
3、严格遵守学校和国家财务绩效监督等管理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公款
4、严格执行出国(境)先报备、后安排,出境即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的规定,5做好出国(境)前置工作
三、师资力量为保证公派出国(境)工作的稳定发展,各学院要不断提高师资力量,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积极发掘具有强烈的学术研究意愿和较大的国际学术影响力的教师,加强骨干师资队伍的建设
四、申请流程、教师向学校提出出国(境)申请,须在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详细资150料及与目的国(境)交流事项的详细计划,包括交流学术方向、活动安排、经费来源和回溯计划等、学校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教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出国(境)2计划,汇总申请材料并提交学校领导审批,并须在出国(境)前个工作日报教育部外事10办公室备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教师进行初步筛选,如果人数过多,学校将综合考虑教3师的贡献度、学术水平、国际合作能力等方面的因素,确定出访教师名单,公示后报批
五、经费与补贴、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的经费以支持教师出国(境)交流活动经费来源1包括政府专项资金、学校自筹经费、组织方提供的活动、奖学金等、学校按教育部外事财务专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派出国(境)的教师进行补贴,2补贴标准视不同国家(境)情况而定
六、责任制度、申请教师应认真填写申请表,并承担出境后所获得成果的回报义务
1、学校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对具有材料不齐全、时间紧迫、学期冲突等问题的教师2进行提醒和协调、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公派出国(境)前的培训和考试
3、出境后,教师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后续事项工作,文明出访,合法合规合理开展4活动如因个人行为不当而导致的损失,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教育部外事办公室根据教师出国(境)情况,维护我国的国际形象,从事外事宣5传等
七、附则本办法已经根据有关部门的统一规范,我校组织实行学校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改和完善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