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门诊医师出诊制度
一、出诊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50o
二、出诊医生要严格遵守出诊时间,按时出诊,不能迟到、早退及漏岗
三、如有特殊情况(如公出、开会等)不能出诊,需提前通知门诊部,并通知替代出诊医生的姓名及职称出诊日不参加科室早会及科室院务会的传达(另行传达),出诊日不得安排科室手术各科室不得安排研究生、进修员、无执业医师证的医生独立出诊
五、医生在书写门诊病例时,要认真按项目详细地记录,写明详细医嘱
七、医生出诊时,服务态度好,耐心解答病人的问题;本着科学、求实的态度,认真为患者诊治.对违反“出诊制度”的各级医生按“门诊医师出诊管理措施”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