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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报告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管理,现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院感染暴发及处置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一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相关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院感科报告,院感科立即报告医院应急事故小组!并在48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相关部门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泄漏、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己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二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在1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三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在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四)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流行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院感科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