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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学院车辆进出校园、停放管理规定(讨论稿)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范围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车辆是指进入学院的一切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动机车
二、凡进入学院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及本规定,自觉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检查和询问
三、机动车辆(包括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进出校门一律凭“梧州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下称“通行证”)“梧州学院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下称“临时通行证”)或“梧州学院汽车出入证”通行
四、学院师生员工及住宿在校园内的教职工家属车辆需在学院保卫处办理“通行证”,凭证进出校园
五、向学院运送生活物资及在学院内施工单位的车辆,须在学院保卫处办理“临时通行证”,凭证进出校园
六、办理“通行证”及“临时通行证”办法
1、车主(师生员工或住宿在校园内教职工家属)须持车辆行车证、驾驶证及本人身份证到保卫处登记办理“通行证”
2、向学院运送生活物资及在学院内施工单位的车辆办理通行证车主持物资接收单位或学院引进施工单位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车辆行车证、驾驶证及本人身份证到保卫处登记,办理“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七、未办理进出校园通行证的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一律禁止驶入校园临时进入校内办事的车辆履行登记手续,经保卫处同意,方可进入
八、持有“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的车辆出入大门时,须将“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放置在车前挡风玻璃内醒目位置处备查
九、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内,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路线行驶,禁止鸣笛,进出校门时限速5公里/小时,在校园内限速20公里/小时
十、校园内不准酒后驾车(包括非机动车)
十一、凡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和集会,组织部门应事前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学院保卫处,并协助保卫处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保证校园的有序停车,交通畅顺
十二、校园内不准骑自行车带人
十三、在校园行驶的自行车驾驶员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十四、凡进入学院的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位置停车,不准乱停乱放,对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管理人员有权将车辆控制起来、同时登记在册并发出书面通知给以警告,其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违规车主承担
十五、车主应自行看护好自己的车辆,在校园发生车辆丢失,被盗、损坏,皆由车主自行负责
十六、上、下课(班)高峰期(730—810;1130—1210;1400—1440;1900—1940),机动车辆(包括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一律从学院东门进出
十七、晚上1100(周末n30)至第二天600,营运车辆一律不能进入校园
十八、严禁在校园内学开车、试刹车
十九、凡刹车不灵的车辆(包括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自行车),和无牌照的机动车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二十、未办理营运执照的车辆,一律不能进行校园进行营运活动
二十一、对屡教不改,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的车辆,学院有权拒绝该车辆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