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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特
1.目的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3.1购置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装要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按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4.安装完成后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部门负责人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2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特种设备使用
4.
3.1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
3.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空压机房、气化站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
4.
3.3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434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
3.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
3.6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4.
3.7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
3.8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4.
3.9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
3.10各使用单位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
4.
3.11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投资管理部
4.
3.12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投资管理部向浦东新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本公司投资管理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单位
5.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