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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镒矿有限责任公司湖润镒矿年下半年设备物资采购项目2022矿用电耙绞车技术规范书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方靖西市钵矿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方使用方靖西市钵矿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目录
1.总则
12.项目概况
23.设计和运行条件
34.主要设备参数及技术要求
35.供货要求及供货范围
36.执行标准
47.检验和试验
48.设备质保期及权利和义务
49.售后服务
510.安装、运输、调试、及验收
611.图纸和资料
612.供货周期要求
71.总则
1.1本招标技术条件适用于靖锦公司湖润钵矿2022年下半年设备物资采购项目一矿用电耙绞车项目招标,它包括了该系统设备的性能和结构设计、制造、检验、测试、包装、运输、指导安装和试验(调试)、验收直至最终交付使用、保修、培训等方面服务的招标技术条件
1.2本招标技术条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技术条件和有关中国国家现行最新标准(GB系列)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32-2020)及有关行业最新标准要求的优质设计及产品;同时满足中国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投标方需详细列出设备及配套附件、连接件、材料等所采用的标准、规程和规范名称由招标方审查确认但不能免除投标方在保证单体设备和整个系统正常运行、性能符合本招标技术条件要求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1.3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容深度提供所需要的设备资料等在签订合同之后到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时间段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标准、规程和规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和修改要求,导致合同设备配置上有局部较小调整,投标方必须负责局部的调整,并保证设备总价不变
1.4本招标技术条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果本招标技术条件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以及有关行业最新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应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进行解决
1.5投标方有责任对本技术条件中的技术条款提出补充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文件中差异表中以“对招标技术文件的意见和同招标技术文件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投标方应在投标技术部分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实详细的填写应标设备的标准配置表,并在投标商务部分按此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二者有矛盾之处,将按有利于招标人条款执行若在安装运行中发现不能满足规定的技术条款工作需要时,由投标方负责补齐且不得增加费用
1.6设备涉及到的专利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1.7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条件的、全新的产品,可长期安全稳定使用,投标方需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完全负责;并保证供货的完整性,满足安全、稳定运行要求在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生产过程中,如因设计缺陷、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投标方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8投标方有责任对本招标技术条件中的技术条款提出补充若在安装运行中发现缺项或不能满足规定的技术条款工作需要时,由投标方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负责补齐且不得增加费用
1.9投标方应对所提供的设备及零部件质量负责,所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条件的要求,并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严禁采用市场临近淘汰或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若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招标技术条件的要求或为假冒伪劣产品,除了按要求更换合格的产品外,还应按两倍于产品原价的价格进行赔偿,招标方保留因伪劣产品造成重大损失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10本招标技术条件要求所采购矿用电耙绞车所有部件均由投标方负责提供,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但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同时投标方须负责所提供设备的指导安装、调试及培训,直至最终交付正常使用
1.11投标方必须具备设计、生产、安装本次标的的相关资质和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能够独立签订、履行合同及协议
1.12今后发生的一切书面协议,若与本协议有冲突,以时间最新并具有合同效力的为准
1.13对于投标方未做分项报价内容而本系统根据招标技术条件书需要的,视同己包含在已报价设备内投标方所做报价设备视同满足本招标技术条件除技术偏离表内容之外一切要求
1.M无论有无偏离,投标文件必须逐项逐条响应本技术任务书的要求,且顺序与技术任务书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2.项目概况
2.1工程概述
3.
1.1项目名称靖镐公司湖润锦矿2022年下半年设备物资采购项目一矿用电耙绞车项目
4.L2招标方靖西市西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背景项目是为了满足矿井下半年掘进生产工作需要购置的,己通过招标方内部立项申请,已做好招标方内部资金使用年度计划预算
3.设计和运行条件
1.1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位于广西靖西市湖润镇湖润镭矿巡屯矿
3.2交通运输条件项目所在地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场基础满足设备技术安装要求区内主干道及配套道路完备,区内建设条件优良,内外交通方便
4.主要设备参数及技术要求
1.1相关要求具有节能高效、维护方便、可频繁起动等功能;适应于多尘及载矿量有较大波动,环境温度不大于40°C,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4.2技术参数
4.
2.1参考型号2JP-
305.
2.2技术特性:1工作卷筒平均拉力KN282工作钢丝绳平均速度M/S
1.23容绳量M854钢丝绳直径mm165电动机型式防爆型6电动机功率KW307转速转/分16858电压380V
6.3投标方需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期内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KA证、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检验合格证
5、供货要求及供货范围
5.1设备供货要求
5.
1.1投标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需部件及相关技术文件到招标方指定地点交货,在矿用电耙绞车安装、调试、功能与性能测试、试运行期间提供技术服务
5.
1.2投标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要求;严禁使用金属非金属矿山淘汰产品及工艺
5.
1.3投标方应根据提供的技术参数进行选型生产投标方承诺所选设备均能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当所选用设备不能满足相关要求时,投标方免费更换为能满足要求的相应型号
7.
1.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须按招标方提供的设备位号执行
6、执行标准要求提供的矿用电耙绞车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应为传统定型成套设备,不接受新研究试制的产品;设备设计、制造、施工及验收应遵循国家现行的最新相应标准、规范,并满足国家最新(GB)有关标准、法律、法规(详细标准由投标方提供)
7、检验和试验投标方中标后,在设备出厂前应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招标方提供相关的检验和试验报告
8、设备质保期及权利和义务
8.1投标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8.2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安装、起停、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8.3投标方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满足招标方对供货周期的要求
8.4设备质保期定为设备调试合格并投入生产运行后一年
8.5在质保期内如发生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及相应的国家标准,投标方应当无条件负责更换或维修,直至达到行业使用要求为止在质保期内出现因投标方设计、制造工艺或者材料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投标方负责免费更换或修理
8.6本设备整机产品试运行验收合格后保质期为一年,从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具备投入使用条件,进行试运行使用,试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由投标方负责整改,完成整改合格后由投标方书面申请进行运行验收,并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损坏或性能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由投标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设备维修、人工、配件更换等全部费用由投标方负责(人工原因损坏的除外)质保期内,设备的某个部件被证明确实需要更换或修理,则被更换或修理的部件从更换或修理完成之日起顺延(人工原因损坏的不计在内)
8.7招标方在使用过程中应按投标方提供的说明书及操作规程对本条件中的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因使用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责任由招标方承担
8.8质保期内,投标方要确保设备性能指标符合技术条件有关要求除因易损件的正常磨损外,设备的所有损坏由投标方负责免费处理,包括提供相应的部件更换和设备修复,在工作中,投标方应提供工作方便
8.9从设备投运开始之日起,在质保期内投标方必须根据使用方的要求,进行服务,并将定期进行质量走访
8.10质保期满后,投标方应保证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长期价格优惠供应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8.11质保期内设备如发生问题,投标方接到使用方通知后1小时内提出安全有效处理办法,24小时内方派人到达现场负责免费维修并得到使用方确认同意后才能撤离,若非使用方原因造成的的质量问题,并如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方须按合同有关条款向使用方进行赔偿
8.12试运行1)进行性能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2)测量成套设备的通电后的发热情况
9、售后服务
9.1投标方必须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调试技术人员投标方的技术人员必须能满足使用方使用本条件设备的需要,否则,使用方有权要求投标方更换技术服务人员或延长服务期限,且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9.2投标方一切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
9.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现场设备运行的要求
9.4技术培训投标方必须向使用方技术人员、运行人员、维修操作人员进行现场与理论培训,直到能够单独操作及进行简单的日常维修、维护为止,应列出培训计划、内容
9.5使用方在使用本设备前,应按照投标方提供的说明书中的有关项对本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机构缺陷或技术缺陷影响使用时,应及时通知投标方,由投标方负责整改
10.6投标方应保证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长期价格优惠供应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11.7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0、安装、运输、调试、及验收1)使用方有权派遣人员到投标方参与设备监造和检验工作2)投标方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到使用方现场开展对本项目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及处理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质保期内免费)3)投标方指定一名授权的现场代表,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性能考核及验收的顺利进行4)在设备出厂发货前,投标方需通知使用方,由使用方确定是否参加出厂验收工作5)设备验收依据签订的技术协议要求对整套设备进行验收,根据设计运行数据出具验收报告6)安全货物包装按GB/T13384-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执行》要求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挤压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7)投标方在交货前10个自然日以传真或电传通知使用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8)在货物装货后发运前24小时内以传真或电传通知使用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9)本技术条件涉及设备、材料如因投标方的技术及供货失误造成额外费用及工期延误的,投标方须承担相应责任10)本技术条件涉及到投标方委派的所有人员(含供货商配送、委托物流配送、参观、技术指导、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等人员,下同)进入现场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帽,施工人员正确穿戴统一劳保用品,遵守使用方现场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11、图纸和资料IL1由投标方提供的图纸资料
(1)投标方应编制设备的制造、供给、交付、安装、操作、试运行及维护的图纸,并对这些图纸的正确性完全负责
(2)投标方编制的图纸应与保证的尺寸、额定值等相一致
11.2随设备提供以下资料
(1)出厂试验报告;
(2)装箱图纸资料;
(3)安装、运行及维护说明书;
(4)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及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
12、供货周期要求
12.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日内,运到招标方现场交货(具体交货时间及批次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投标方发货前应书面通知招标方,经招标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发货,否则因此造成损失由投标方全部承担)
12.2交货地点广西靖西湖润镇湖润锦矿巡屯矿
12.3交货方式由投标方全部配送到招标方项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