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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保证书”)由开辟商(以下简称“甲方”)向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提供,旨在确保住宅建造质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合同约定本保证书详细记录了住宅质量保证的具体事项,特此声明第一章住宅质量保证的范围
1.1建造结构
1.
1.1地基工程
2.
1.2主体结构
3.
1.3外墙及外墙保温系统
4.
1.4屋面及防水层
5.
1.5室内隔墙及承重构件
1.2装修工程
1.
3.1室内装修材料质量木工及家具安装
1.
2.3瓷砖、地板及地暖系统
2.
2.4墙面、天花及吊顶装饰
1.3电气工程
1.
1.
13.1电线及电缆布线
1.
1.2电气设备安装
1.
1.3插座、开关及灯具配备
1.
1.4综合布线及智能家居系统
1.4供水及排水工程
1.
4.1饮用水供应质量洗手间及厨房排水系统给水设备及配件
1.5暖通空调工程
1.
5.
15.1供暖及散热系统
1.
5.2中央空调系统
1.
5.3室内空气质量
1.6其他工程
1.
6.1高压供电及照明系统
1.
6.3绿化景观及公共区域设施第二章住宅质量保证的期限
2.1住宅质量保证的起始日期保证期限自乙方正式收房之日起计算
2.2住宅质量保证的期限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保证期限为XX年,保证期限内甲方承诺负责维修与保养
2.3住宅质量保证的范围保证范围包括住宅主体结构及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部份,并详细列出在第一章中
2.4住宅质量保证期限的延长若住宅浮现由开辟商造成的结构性问题,乙方可以在保证期限内提出维修和保养请求,并与甲方商议延长保证期限
2.5住宅质量保证期限的限制保证期限并不适合于以下情况-乙方未按照使用手册中规定的正确使用和保养住宅的情况-住宅损坏或者毁坏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乙方的过错导致-住宅改建、扩建、改装、重装等变动后的问题
2.6住宅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书签订前或者签订后,另行约定特定问题的维修与保养责任第三章住宅质量保证的维修与保养
3.1维修义务甲方承诺在保证期限内负责修复住宅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缺陷、装修瑕疵、设备故障等
3.2维修服务方式乙方在发现住宅质量问题时,应即将书面通知甲方,甲方需在合理时间内进行维修维修服务由甲方委派专业维修公司或者工程师进行,乙方不得私自修复
3.3维修与保养责任的转移在住宅质量保证期限届满后,住宅质量的维修责任将转移到乙方,乙方应自行承担维修与保养责任
3.4维修与保养责任的附加约定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约定一定期限内的维修与保养责任范围及方式,并记录在附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