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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单位消防平安检查记录表序号落实内容情况1是否明确消防平安责任人、消防平安管理人,并报消防部门备案(查看有关文件)2是否确定消防平安归口管理部门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查看有关文件)3建筑是否有擅自改动或擅自变更用途的情况4大型活动是否经过消防审批5消防平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附1)6禁火部位标志及管理措施是否符合要求7每日防火巡查开展情况,检查记录是否齐全(查看检查记录内容、有无签字,发现的隐患及责令当场整改情况有无记录,附2)8每月一次防火检查开展情况(查看检查记录内容、有无签字)9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是否明确,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查看火灾隐患整改报告)10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是否畅通11是否设置符合规定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12灭火器位置醒目,便于取用,定期进行维修保养13室内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齐全好用14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完整好用,并设有明确标志15防火门是否正常16防火卷帘是否正常运行,手动、自动控制功能是否正常17机械排烟、送风装置是否正常运行18火灾事故播送系统是否正常运行1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正常运行20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是否正常运行21气体灭火系统是否正常运行22消防水泵是否正常运行23消防水箱是否正常运行24消防电梯是否正常运行25是否落实消防通讯装备26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措施是否落实,是否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27电气设施是否经消防平安检测28有无配防烟面具、手电筒,高层建筑是否配备高空缓降器(建议条款)29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高层建筑登高消防车停靠位置是否被占用30对每名员工每年两次的消防平安教育培训是否落实(附3)31消防平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接受消防部门消防平安专门培训(查看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平安重点岗位培训证书,附4)32每半年一次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是否开展(查看演练记录)33消防档案是否齐全(附5)34消防工作奖惩制度是否落实35对承包、租赁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工作是否开展检查单位主管负责人检查人员检查日期附录有关说明及附录☆★说明本表某些规定是对重点消防单位的,这些在检查表中是以*作标记的☆★检查依据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2)《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假设干意见》(国家三部局[2022]第4号)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合技术标准》GB507204)《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2022☆★附1各项消防平安制度(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制度)1)消防平安教育、培训制度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3)平安疏散设施管理制度4)消防值班制度5)消防设施、器材维修管理制度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7)用火用电平安管理制度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9)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1)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防雷、防静电)12)消防工作考评、奖惩制度13)消防■炫责任人管g队、重点岗位L作人员工作职责14)特种岗位、重点部位管理规定15)危险品管理制度(生产、储存、领用)☆★附2每日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平安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平安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平安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其他消防平安情况应责令当场改正的8项行为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3)将平安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附3消防平安培训有关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平安制度和保障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人员密集场所两个能力建设有关内容;6)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和知识和技能☆★附4以下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平安专门培训1)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消防平安管理人;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4)其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药剂室、高压氧室、制氧室)☆★附5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平安根本情况和消防平安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根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一)消防平安根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单位根本概况和消防平安重点部位情况;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平安检查的文件、资料;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平安责任人;4)消防平安制度;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7)与消防平安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消防平安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5)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6)消防平安培训记录;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8)火灾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第二项规定中的第
(2)、
(3)
(4)
(5)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
(6)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
(7)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