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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星级酒店规章制度编号SD/POL/018内容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部门安全部生效日期2006年1月1日ES目的使火险隐患整改制度化,确保火险隐患能顺利、及时整改完毕火险隐患是影响消防安全的重要因素,直接危害酒店客人、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及时消除隐患,保障酒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安全,宽松的运营环境,制订本制度
一、酒店所有员工在工作时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防火制度,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
二、对违章使用明火、锁闭或堵塞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通道及私自挪用消防器材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督促相关责任人整改,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对消防重点部位值班人员脱岗、离岗、睡岗及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除责令相关人员立即改正外,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对由岗位当值人员或班组人员无力整改的隐患,将下发由总经理签发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给隐患存在部门,隐患存在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及时通知消防控制中心
五、对于涉及部门多,问题复杂不易整改的火险隐患,酒店将指定整改负责人,由整改负责人组织涉及部门会商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书面汇报给酒店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要求整改的隐患,酒店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及时确定整改方案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资金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公安消防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写出整改情况报告送公安消防机构复查页数1/1编号SD/POL/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