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年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实施方案XX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2010.
9.—
2011.8)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中小学教学人员(初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大纲》与《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兴教人师字
[2009]24号),在总结去年培训测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培训测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面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内教师函
[2009]3号)为根据,实施“任务驱动、强调活动、强调参与”的教学模式,着重帮助教师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效整合,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实施素养教育的能力与水平
二、培训目标与任务
(一)培训目标
1、精心组织实施每期教师培训与测试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力争每位参训教师能够获取培训合格证书,为实现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打好基础
2、引导教师通过自身体验,更新教育观念,营造良好的学习与应用氛围,确实提高教师的教育技术能力
3、促进教师关注教育技术的进展,能合理、有效地将新技术应用于自身专业进展与优化教学效果上
(二)培训任务我盟共有初中专任教师5433名,已培训940名,未培训4601名,其中蒙语文教师231名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需培训4370名
1、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8日根据各旗县市、盟直学校上报的培训测试方案,研究制定兴安盟教育局初中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测试方案并进行统一部署
2、2010年9月19日至2011年7月31日分45期开展培训测试工作,盟教育局对培训测试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进行阶段性总结
3、2011年7月31日至2011年8月15日,盟教育局召开初中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测试总结大会对先进旗县市、先进学校、优秀管理员、优秀学员进行表彰奖励
三、培训形式与要求
(一)培训形式
1、使用盟直、阿尔山市到盟电教馆培训与送教到旗县市进修学校培训相结合的形式
(二)培训要求
2、教师参加培训报到时须带上“身份证”、“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合格证”、“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三张、“继续教育证”
2、教师参加培训时应带上所任教学科的教材、1课时(或者1单元)电子教案及所需课件
四、培训对象与教材
(一)培训对象
1、未参加兴安盟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测试的全盟初中(包含盟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教师与阿尔山市小学在职教师
2、上述对象中参加过“英特尔未来教育”教师培训项目核心课程
7.0版本及下列版本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者,能够免本项目培训
3、蒙授学校承担蒙语文学科课的教师可暂时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由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组织编写审定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试用教材(初级)》(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何克抗主编)及《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备考指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说明》及内蒙辅导教材
五、培训考核与评价
1、凡参加本项目培训的教师应完成不低于50课时的培训,凡没有在网上登陆培训、缺勤一天或者有两次没完成作业者不能参加考试
2、经培训测试合格的教师,可获由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测试(教学人员初级)合格证》
3、将各旗县市、学校参加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人数与教师获得教育技术合格证书的人数分别纳入对旗县市、学校的考核之中
六、培训经费与措施
1.本项目培训网络平台使用费、主讲教师讲课费、差旅费等由盟电教馆承担
2.教师培训费总计163元/人(培训费150元,辅导教材13元)从学校办公经费中的师资培训费中列支参训教师差旅费、住宿费、教材费及伙食补贴按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3,设立激励机制,对本项目培训考核为优秀的旗县市教育局、学校、个人进行表彰并予以奖励
4、此合格证作为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及评选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条件
5、把此项工作纳入各级教育督导检查与评估之中,占教师培训项目分数,把评估结论作为考核教育局、学校与领导干部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七、培训组织与管理组长:
1、成立兴安盟初中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范如海盟教育局副调研员成员:盟教育局人事师资科科长盟教育局局长管理员:管理员:陈凤君(盟教育局)陈玉平(乌市教育局)盟电教馆馆长董天宇(突泉教育局)王宇(阿尔山教育局)白宏伟(前旗教育局)姜永强(扎旗教育局)布与特木乐(中旗教育局)徐秀奕(盟特校)王安乐(盟职教中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培训方案的制定、培训过程的考核、培训成效的检查及表彰奖励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组由盟局与各旗县市管理员构成,具体负责培训生源计划的落实、培训情况的监督、考核及统计
2、本培训项目由盟教育局人事师资科负总责,盟电教馆具体负责组织具有培训资格的专家进行培训与测试
3、各旗县市教育局教育技术培训管理员负责沟通培训基地与受训学校,按盟教育局计划组织每期的生源及培训统计,并把每期培训情况及时上报盟教育局教育技术培训管理员
4、各培训基地负责提供培训所需教学设备、资源、负责学员报到、考勤及食宿安排等工作
5、各旗县市教育局、参训学校成立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培训工作负责人各参训学校根据实际制定培训计划,按本实施方案要求确定每期培训对象,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督促教师完成各项作业,处理好工学关系
八、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兴安盟教育局二0一0年九月十五日。